市民求助:焦老先生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其妻早年过世焦老先生夫妻育有儿子焦某和女儿焦女士焦老先生既当爹又当妈,含辛茹苦把孩子拉扯大焦女士婚后把户口迁出,焦某也结婚生子但让老人难过的是焦某对老父感情淡漠,不管不问好在焦女士能够常来照顾,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父母和女儿征收款分配?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父母和女儿征收款分配(老父亲的征收款被儿子侵吞)

父母和女儿征收款分配

市民求助:

焦老先生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其妻早年过世。焦老先生夫妻育有儿子焦某和女儿焦女士。焦老先生既当爹又当妈,含辛茹苦把孩子拉扯大。焦女士婚后把户口迁出,焦某也结婚生子。但让老人难过的是焦某对老父感情淡漠,不管不问。好在焦女士能够常来照顾。

焦老先生原有一小间承租公房,该房系焦老先生的父母购买的私房,后变为公房,承租人是焦老先生。2019年5月,上述房屋被征收,该户获得征收安置补偿款项共计约410万元。征收前该房屋中登记户口有四人,即焦老先生、焦某、焦某的妻子赵某和儿子小焦。焦某婚前在上述房住过,婚后搬出。赵某和小焦则从没在此住过。焦老先生和女儿焦女士曾听说焦某名下不止一套房产,但焦某从未让焦老先生和妹妹焦女士去过其居住的地方,老人更不知道其儿子一家是否享受过福利分房和动迁利益。焦老先生对儿子毕竟是信任的,况且他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征收补偿时的一切事宜就委托焦某办理。没想到焦某拿到补偿款后,一分钱也不愿给父亲。焦老先生养老金较低,租房就要3000元,加上身体不好经常看病,收入不能维持其基本生活,且焦某一家拿到动迁款后对老人更是漠不关心,老人十分伤心,只能向女儿哭诉。

律师帮忙:

焦老先生的女儿焦女士通过同事介绍找到了我们,我给老人分析案情认为,本案焦某明显侵吞了本应属于其父的动迁利益,在协商不能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儿媳赵某、孙子小焦虽户口在册,但户口迁入后从未在涉案房屋居住,属空挂户口,应排除其同住人地位,不能享有征收补偿利益。至于焦某是否享受过福利分房等情况需调查取证,一旦查出焦某享受过福利分房,则全部征收补偿款将归焦老先生一人所有。按照上海高院关于房屋动迁补偿款分割解答中的相关规定,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可以酌情多分。本案中,老人有迫切的购房必要和养老需求,因此即便是焦某被认定为同住人的情况下,老人也可分得超过二分之一的补偿款份额,否则均分补偿款无法保证老人的正常生活。

后焦老先生在女儿的建议下,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维权,要求依法分割征收补偿款,维护老人合法权益。我们也没有辜负他们的重托,多方奔走,终于调查到焦某一家的住房信息,获得了意外的收获,原来焦某一家早在1991年就享受了福利分房,我们调取的《调配单》上被告焦某夫妻和小焦都是公房的受配人,且该福利房于2007年被拆迁,焦某一家人又获得了两套动迁安置房,其中一套登记在焦某夫妇名下,另一套登记在小焦名下。根据相关规定,本案三被告均不享有征收补偿利益。

法庭审理中,焦老先生看着法庭上的儿孙,百感交集,泪如雨下。法院判决全部征收补偿款归属原告焦老先生一人所有,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 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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