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产业用地计划项目?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产业用地计划项目(邯山区关于支持企业)

产业用地计划项目

一、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推动产业振兴,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是关键,创新是动力,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推进产业振兴,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建设用地需求量大,用地保障任务重。

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用足用活上级各项政策(含国家、省、市级稳经济政策措施),争取各类建设用地指标,保障我区各类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支持产业振兴,旨在深化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自然资源要素投入产出效率和竞争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为全区经济稳增长作出更大贡献。

二、实行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

建立企业用地会商机制,对拟落地的企业,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邯山经济开发区、邯郸工业园区和企业业主对用地方式进行会商,根据产业生命周期灵活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已依法取得的国有划拨或租赁用地申请补办出让手续,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加快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在省级以上开发区范围内,前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区域综合评价工作,明确各项投入和产出指标,土地成交后,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实现“拿地即开工”。

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按照《河北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土地综合整治、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将以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大起底”行动为抓手,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力争2022年底前,国家级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比例不低于50%,省级开发区比例不低于30%;2023年,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

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建立企业用地会商机制,对拟落地的企业,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邯山经济开发区、邯郸工业园区和企业业主对用地方式进行会商,根据产业生命周期灵活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已依法取得的国有划拨或租赁用地申请补办出让手续,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加快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在省级以上开发区范围内,前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区域综合评价工作,明确各项投入和产出指标,土地成交后,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实现“拿地即开工”。

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为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在全区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有利于加快推进工业项目落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邯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采取优惠地价政策

对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

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河北省《关于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对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

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疫情之下,中小企业面临发展停滞、物流成本猛涨、资金短缺等困境,采取优惠地价政策,有利于国计民生、经济运行、社会稳,对稳定就业、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

四、激励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企业在现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增加容积率的,不再补缴土地价款。

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落实落细全国、全省、全市稳住经济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着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推动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结合邯山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关于支持企业(项目)高质量发展七条用地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企业在现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增加容积率的,不再补缴土地价款。

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旨在深化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自然资源要素投入产出效率和竞争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五、支持企业转型发展

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在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

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落实落细全国、全省、全市稳住经济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着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推动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在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

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旨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六、支持土地用途兼容复合利用

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的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仍按工业用途管理。科教用地可兼容研发与中试、科技服务设施与项目及生活性服务设施,兼容设施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兼容用途的土地、房产不得分割转让。

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落实落细全国、全省、全市稳住经济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着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推动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的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仍按工业用途管理。科教用地可兼容研发与中试、科技服务设施与项目及生活性服务设施,兼容设施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兼容用途的土地、房产不得分割转让。

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旨在深化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自然资源要素投入产出效率和竞争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七、积极支持城市更新

对城市改造中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居住用地、居住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等遗留项目,按原规划条件执行,涉及调整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按程序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对已出让未启动的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项目,由区政府会同市旧改主管部门分类梳理,精准认定,提出处置意见,报经市政府审定,结合正在开展的城市更新工作,将未启动的项目纳入城市更新范围,统筹整体改造。

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落实落细国家、省、市、区稳住经济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对城市改造中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居住用地、居住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等遗留项目,按原规划条件执行,涉及调整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按程序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对已出让未启动的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项目,由区政府会同市旧改主管部门分类梳理,精准认定,提出处置意见,报经市政府审定,结合正在开展的城市更新工作,将未启动的项目纳入城市更新范围,统筹整体改造。

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是改善邯山区人居环境、补齐城市短板、治理“城市病”、提升城市品质。在我区向实现经济强区的征程中,城市更新必将成为城市发展的新增长点。

(来源:邯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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