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一件吃力的事儿,它会耗掉你的青春。#那些小事叫爱情##故事##遗憾#
陈卓用所有的积蓄在江边买了一处房子,小户型,比麻雀的心脏还小,但是推开窗就可以闻到江水的气息,这很难得。
更难得的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葛小布。 我像模像样地以一个主人的身份开始装修它,客厅的墙壁是果绿色,配一张小小的白色双人沙发,想多耀眼就有多耀眼;卧室是浅浅的紫,如梦幻似的颜色,可以沉没我所有张扬的梦。
我蹲在地上擦未干的油漆,陈卓突然之间嬉皮笑脸地挨近我:“报告房主,这是我最后一点资产,申请上缴。不过这东西有点寒酸,80元,依然折后价。” 他最后一句话的声音底气明显不足。
我咧开嘴笑,他手心里是一枚细细的银戒,没有钻石的闪亮,没有铂金的厚重,但,那细小的光芒,丝丝缕缕地拴住了我的心。
“戴上嘛!我是在求婚呢!”他死乞白赖地恳求。
“哪有这样求婚的?”我鼻子有些酸,低下头,以免那小子看到我感动的泪水会得意忘形。
“来来,我给你戴上。”他蹭到我面前。
我伸出十指,面色严肃:“天天给你擦地板,手指都变粗了。”
转身去厨房洗手,脸上的笑藏都藏不住。 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咿咿呀呀地响了起来,电话里的声音我一辈子都忘不掉:“葛小布,我回来了!” 笑脸一瞬间僵在了脸上。
季冬晨戴一副无框眼镜,斯文了许多。可是我仍一眼认出了他,他坐在酒店的咖啡间里,下巴微微仰起,望着落地窗。
我站在散尾葵前面,犹豫着,终于依然将左手无名指上那枚细细的戒指轻轻旋了下来,放进了我的背包里。
我就这样出现在季冬晨面前。他脸上的笑徐徐打开,像错过了时节的花。
季冬晨喝咖啡的姿势像个极合格的海归。 我撇嘴:“季冬晨,你已往不是这样的。”
我19岁熟悉季冬晨,他梳着小平头,抽骆驼,一抬手就把欺负我的小流氓揍得鼻子出血。那是一场英雄救美式的相遇,虽然他的体积更像狗熊而我也不是美人。
从那天开始,我成为他的跟屁虫,人们都说季冬晨就是个小无赖,可我仍觉得他好,因为他的眼光清亮。
“昨天晚上刚下的飞机。”
“这么多年不和我联络。”
“我怕一听见你的声音就忍不住从太平洋那头飞返来。”
“你也会开这样暧昧的玩笑了?你不单纯了。”我笑他。
“真的,葛小布,我很想你。” 他说这话,居然都不笑,一本正经地望着我,他的眼光仍是那样清亮,清亮得像秋天里高原上的湖泊。
他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烟盒,抽出一支烟,扑灭,徐徐地吐出一口气,淡蓝色的烟圈挡住了我的眼。 那个旧烟盒已经被磨破了边角,那是我用拙劣的针脚细密地缝制的。
那年,我把烟盒送给他时,他心不在焉地扔在车篮里,他说,这东西带在身上很麻烦事。
我转头望着窗外,心内怦怦乱跳,唉,若不是多年前已经被他打了感情防疫针,恐怕这次又要掉进他眼睛的湖泊里。
咖啡凉了。他站起来,我走在他影子里,依旧像许多年前那个小跟屁虫一样。我们都不说话。
季冬晨的车在江边公寓停下。他抬抬头:“日子过得不错嘛!不请我上去坐坐?”我笑笑,摇头。
他其实没有下车,我也不会邀请他。因为19层的小房间里有个叫陈卓的男孩。
那是一个季冬晨并不熟悉的名字。 我和陈卓熟悉是在一次网友聚会上,百十来人的大范围聚会,压根不知道谁是谁,他突然之间挤到我面前,大声地说:“我暗恋你两个月了。”
然后他报出自己的网名,我睁大眼睛,原来就是他天天在我的版上扔我板砖。
陈卓是理科男,幽默风趣,另有些不要脸,至少在追求我的历程中,他肯撕破自己的脸皮。他和季冬晨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最主要的是,他爱我。
在我25岁遇见陈卓那年,季冬晨已经到了德国3年,杳无音信,我想我需要一个心细如瓷的人来疼爱我。
我打开门的时候,陈卓已经将乱糟糟的新房子打扫干净,他正趴在窗口,头也不回:“那车挺棒,开车的小子有点胖。”
“是个老同学。”我有些做贼心虚地解释,其实只是和季冬晨喝了半个小时的咖啡而已。
“我又没吃醋。”他咧嘴。他的目光在我的手上一扫而过,我恍然发现自己忘记了将那枚细细的戒指戴上。
陈卓笑着跑进厨房,我看着江水发呆,心里有细细地疼。
再次见到季冬晨是在高中的校庆上。他坐在人群中心,旧日面孔严重的老师们争相夸奖他今时昔日的学业有成、事业初创。我在人群里不做声。身边这些长大了世故了的面孔让我不忍回顾。
季冬晨依旧把我放在身边,像年少时一样,他走在哪里,我跟在哪里。可我们再不是19岁的年华。 20岁,我考上口碑不错的大学。他被他爸逼着进了高考补习班。
我一星期给他写一封信,他半年内只回了一封,他说他依旧每日打架、逃课、无所事事。 他生日,我千里迢迢地回到老家,我把牛皮烟盒送给他,他吹了声口哨就扔到了车篮里。
我说季冬晨,我其实很喜欢你,我希望你能考到A市来。他看了一眼我,夸张地笑起来。他说一向当我是哥们儿。
我没有再给他写信,一年过后,他突然之间无声无息地去了德国,他从来都不知道,在与他形影不离的青春岁月里,我的心一向那么疼,超越年华地疼。
季冬晨从人群里转过头,贴在我耳边说:“我们逃课吧!”在我还没作出反应的时候,他已经拉着我的手离开了人群。我的手心里渗出细密的汗珠。
他带我去了本市最好的西餐厅,面对那张英文菜单,我有些窘迫。他对着外国侍应生口语流利,举止得体。
我呆了片刻,竟然觉得眼前的季冬晨和当年那个愣头小子隔山隔水地遥远。 首饰盒放在我面前,一枚漂亮的钻戒在烛光下光芒闪烁。
“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些晚,但,依然想送给你。其实,我一直都喜欢你,只是当年的你太优秀,我觉得配不上你。之后,决定出国,决定好好奋斗,一定要把我最好的爱给你。最初的日子很艰巨,只有想着你,才能熬过来。”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依旧很岑寂,像偶像剧里的男主角。
“季冬晨,你一定是在小学时就没好好听老师授课,不然你不会不知道萧规曹随的故事。”我瘪瘪嘴,眼泪流下来。
是啊,已经太晚了,我把左手伸出去,露出我纤细的银戒。季冬晨,我这个你不爱的人,已不是单身一个人。
不知道别的女生会为了自己年少时的单恋保持多久,但,爱是一件吃力的事儿,它会耗掉你的青春。世间的河流不肯停歇地向前奔涌的时候,我在无望的守候着,心甘情愿地登上了别人的岸。
我和季冬晨告别。我没有通知他,对他的那份爱依旧留在心里最妥帖的地方,但,与现在的他无关。它,只能留在最初的年华里。
回到江边公寓的时候,陈卓已经在被子里睡得香甜。 我从背后抱住他,他突然之间转过身,像孩子一样将头抵在我的下巴上:“我真怕你不回来。”
我楞住,这个天不怕地不怕丢脸也不怕的陈卓竟然会这样担忧我吗? “我这么穷,一辈子都可能这么穷,你不会懊悔吧?” 我用左脚踹他的右脚。
一路吃苦的幸福,总胜过胆怯懦弱的躲避。之所以会爱上这个男孩,因为他有颗勇敢的心,他清楚地知道,80元的戒指也可以代表一辈子最坚忍的承诺。
深夜的江边,有人歌唱,请许可我尘埃落定,歌声细若游丝,跟着江水一路奔跑。爱情也要向前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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