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郑州6月2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潘志贤 实习生 李家琳)记者从今天的河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南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定2022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根据方案,2022年秋季入校的河南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将不再实行文理分科,2025年河南新高考开始实施“3 1 2”模式。
6月27日,河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潘志贤/摄
高考综合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2014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明确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2014年到2021年,全国先后有4个批次21个省市顺利实施了高考综合改革。除河南外,山西、内蒙古、四川、云南、陕西、青海、宁夏等7个省区同时在2022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据河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毛杰介绍,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河南开始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5年,初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进一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河南新高考将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毛杰介绍,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从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其中,物理、历史为首选科目,考生须选择1门参加考试;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为再选科目,考生须从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合格性考试在相应科目必修模块课程结束后进行。选择性考试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成绩当年有效。
河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将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毛杰介绍,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评价内容主要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普通高中学校要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发展状况,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普通高等学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和办学特色,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河南省新高考同时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毛杰介绍,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使用全国统一试卷,不分文理科,成绩当年有效,每年按国家统一安排进行。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中语文、数学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外语科目满分150分,其中听力部分30分、笔试部分120分,河南省2025年、2026年仍延续现行计分办法,自2027年起听力成绩计入外语成绩总分。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使用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毛杰介绍,自2025年起,在河南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学科专业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另外,河南将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符合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比例,坚持分类考试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同时保留高职院校通过统一高考招生的渠道。分类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春季进行。进一步完善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
责任编辑:邱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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