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朵财经原创
曾被质疑不如鸡蛋、牛奶优质,是收割消费者“智障税”的商品。怎奈时至今日,燕窝这个极具争议的商品,却喊着要上市了。
前不久,国内知名燕窝品牌厦门燕之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燕之屋)递交了招股书,拟向上交所主板发起冲击。随后,暴走的燕窝市场,再次引起了大众的广泛关注。
就在4月22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多达57条关于燕之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其中矛头直指燕窝的营养价值等问题。
不如鸡蛋、牛奶优质自燕窝大行其道以来,市场上有关燕窝的营养价值之争,一直不绝于耳。
中国第四军医大学营养与食品卫生教研室主任王枫曾对外表示,以蛋白质为例,燕窝不如鸡蛋、牛奶优质。
日本也有研究数据表明,一枚乌鸡蛋含有唾液酸200毫克以上,一天吃两个堪比燕窝,价格还便宜得多。
360百科资料显示,燕窝现代医学研究发现,燕窝主要成分有:水溶性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微量元素:钙、磷、铁、钠、钾以及对促进人体活力起重要作用的氨基酸。
燕窝的蛋白质含量很高,但低于豆腐皮和猪皮。而且一些研究显示,燕窝中的蛋白并没有囊括所有种类的必需氨基酸,不能算是优质蛋白。其实对于人类来说,最优质的蛋白质就存在于日常的食物中,比如牛奶和鸡蛋。
面对悠悠之口,证监会针对燕之屋要借燕窝上市一事,发出了灵魂拷问。
证监会提出,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关于燕窝的营养价值介绍等相关材料、数据来源,是否有权威出处。
此外,是否存在类似媒体广告:燕之屋先前的代言人刘嘉玲曾表示自己保养的秘诀是“吃燕窝只选燕之屋碗燕”,称自己“每天吃一碗燕之屋的碗燕”。
而在一些宣传燕之屋燕窝的软文广告中也曾写到,清朝的皇帝因食用燕窝而长寿,慈禧太后也靠燕窝进行滋补,使得太后年过六旬容颜依旧……暗示燕之屋燕窝延年益寿功效。
证监会对此要求公司具体列表说明,公司广告等相关宣传材料的具体宣传口径,相关宣传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合规风险,公司是否因此受到行政处罚。
每碗燕窝超90%是纯净水和冰糖?燕之屋业绩增长背后,离不开用钱狠砸,消费者购买成本大头也在营销费用中。
2019至2021年,燕之屋实现营收分别为9.51亿元、12.99亿元和14.99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79亿元、1.20亿元和1.67亿元。
同期,公司销售费用(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分别为3.08亿元、3.83亿元和4.51亿元,分别占当期营收的32.40%、29.50%和30.08%。
其中,广告宣传费分别为1.87亿元、2.37亿元和2.67亿元,分别占当期销售费用(执行新收入准则)的60.84%、74.93%和68.37%。
据了解,燕之屋先后邀请刘嘉玲、林志玲等女星代言,近来又签约了赵丽颖,将年轻消费群体定位为重要增量人群。
就此现状,监管部门发出质疑。要求说明公司的业务驱动模式、竞争策略,是否通过降低产品单价促销、大量广告营销支撑业绩。
然而,一碗燕窝的成本到底是多少?
招股书显示,2019至2021年,燕之屋主要原材料食用燕窝的采购均价分别为12.54元/克、11.90元/克、10.85元/克,整体呈下降趋势。
讽刺的是,彼时燕之屋毛利率却在攀升。2019-2021年,燕之屋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8.55%、48.65%和52.67%。
查询官方资料显示,燕之屋180g碗燕礼盒(10碗装·经典款)价格为3980元。也就是说,一碗碗燕价格就高达398元。
配料表显示,每碗食用燕窝投料量为≥5.6g,如果按照5.6g算,也就意味着燕之屋每碗碗燕的成本为60.76元(10.85*5.6)。
以此类推,每碗碗燕的规格为180g,而如果按照5.6g每碗食用燕窝投料量来计算,每碗燕窝含量占比则低至3.11%,而剩余96.89%为纯净水和冰糖。
如此看来,消费者每买一碗燕之屋的燕窝,买回来的大部分其实不过是纯净水和冰糖。但价格相对市面上的纯净水和冰糖而言,可一点也不便宜。
从数据来看,研发也并非燕之屋发展的重心。
2019至2021年,燕之屋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1874.24万元、1766.42万元和1894.64万元,仅占公司总营收的1.97%、1.36%和1.26%。
不难看出,燕之屋就是一个销售主导型公司。
吃相难看的大额分红暴利之下,燕之屋的股东们,自然赚得盆满钵满。
2019年至2021年,燕之屋共分红5次,累计分红2.5亿元。同期,燕之屋累计归母净利润才3.66亿元。换句话说,燕之屋将68%的利润都分了。
有意思的是,分完2.5亿后,燕之屋却要从市场募资1.9亿补血。招股书显示,燕之屋本次上市募集资金将有1.9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对于这样的事情,证监会自然看不下去。
在本次反馈意见中,要求公司说明,报告期内利润分配的详细情况,现金分红政策是否稳定、可预期,是否发生突击分红、大额分红等情况,是否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事实上,此次并非燕之屋第一次冲击IPO,早在2011年和2021年,燕之屋就曾两次拟赴港上市,可惜最后都无疾而终。
急于上市的燕之屋,背后签下了不少对赌协议。
其中包括2014年12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双丹马、黄健等与光耀天祥公司签署《关于厦门燕之屋生物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双丹马将其持有的燕之屋有限10.00%股权转让给光耀天祥公司,转让价格为1500万元,该协议约定了关于调整转让对价的对赌条款。
2016年8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双丹马又与阳明康怡签署《厦门燕之屋生物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双丹马将其持有的公司7.50%股权以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阳明康怡。
同日,阳明康怡、双丹马、黄健与燕之屋签订《厦门燕之屋生物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补充协议》,协议中约定了对赌条款,且存在股份回购权、股份转让优先权、股权调整及防稀释权、优先清偿权等投资人特殊权利安排。
值得思考的是,如果IPO被否,会对燕之屋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承诺人是否有相应的完成对赌或回购的能力?
招股书显示,燕之屋实控人黄健存在约1.5亿元的个人负债,借款利率高达12%-18%。如果上市失败,阳明康怡、 双丹马、黄健与燕之屋签订的对赌条款中的股权回购,能否顺利执行,显然值得关注。
当然了,如果燕窝属于收割“智障税”的商品,那么燕之屋真的适合上市吗?监管部门又是否该为这样的企业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