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日报网

做人别强求别卑微别将就(豫论场能否别再)(1)

薛世君

明天就要开学了,教育领域的热点格外引人注目。最近教育界的两则新闻,就让我对“拧巴”一词有了深切的体会。

第一个是天津市津南区一中学的肖老师在教育学生过程中,发表不当言论——“你爸妈一个月挣多少钱啊?别怪我瞧不起你!某某的妈妈一年挣的钱都比你妈五十年挣得多。你们素质是一样的吗?你们能一样吗?”

显而易见,这句话伤害性极大、侮辱性极强。即便是再高尚的初衷,也掩盖不了手段和方式的粗暴错漏。

于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目前该教师已被停职,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也表示,“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个是据《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确有必要的可实施教育惩戒。

有不少网友解读为这是在给教师“撑腰”。从古至今,无论中外,教育惩戒一直是一种普遍的、常规的教育方式。但近年来随着“以学生为本”教育理念的不断深入,致使教师们因惩戒而备受苛责与指摘,影响了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教师的惩戒权成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维护师道尊严的必要举措。

只不过,教育惩戒绝对不是随意惩戒,更不是随意体罚。3月1日起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就明确了教育惩戒的“七条红线”,其中一条就是“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以此来看,津南区一中的肖老师踩到了“红线”。

其实,笔者无意于分析这位教师的行为性质,也无意于掰扯处理意见的轻重,只是觉得,经由这件事和最新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可以一窥当前教育领域的“拧巴”现实——一边对教师的过激行为极度敏感,对打骂学生的行为口诛笔伐;一边又担心教师的畏首畏尾会放纵学生的劣行,从而赋予教师惩戒权。

笔者一位同学是名班主任,时常向我吐槽,现在的孩子真难管,学生有个性、脆弱娇贵,不能打不能骂,话重了就受不了;家长则既敏感又计较,稍有不周就可能投诉。但笔者身边的同事朋友也有多位家长,说起老师来也是直摇头,今天一道通知明天一道指令,让你配合干这做那,把很多老师的职责和压力转嫁给家长,有的老师甚至“挟天子以令诸侯”,态度嚣张跋扈……这种撕裂的感觉、对立的体验、各说各话的纠葛,让人莫衷一是,到底哪个才是真实的世界?

同样的撕裂感也发生在医疗领域。由于看病贵、看病难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一股明显的社会情绪,觉得现在的很多医院和医生都钻到了钱眼里,乃至医生开具必要的检查单、药方,也被质疑为“过度医疗”“以药养医”。但同时,医生也是有苦难言、委屈到哭,病人一个接一个,没日没夜地加班,甚至得趁手术间隙坐到地板上见缝插针地休息,稍有不慎就可能面临患者家属的质疑、缠闹。

你有你的难,我有我的苦。你无法身临其境体会我的状态,我也无法设身处地理解你的处境。于是更多时候,大家各吐各的槽,各诉各的苦,且处于原子化博弈状态,在老师有违师德时同情学生,在学生不服管教时祭出教育惩戒权。

之前有个电视节目叫《变形计》,参与者彼此交换人生,不仅要站在对方立场去设想和理解对方,还要去过对方的生活,真正体验对方世界的大小风云,品察对方思想最微妙的情绪触动,以“体验不同人生”的方式,达到“改善关系、解决矛盾、收获教益”的目的,这就是“换位思考”的益处。

问题是,眼下社会上很多纷争与困扰,恰恰就在于没有“换位思考”,缘于“手电筒思维”——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如果津南区一中这位老师能尊重个体差异,理解学生的境遇,或许就不会说出那样的侮辱性话语;如果每一位学生都能明白老师渴望每个人成材的心情,理解老师“恨铁不成钢”时的焦虑,或许就用不着“教育惩戒”。

行文至此,不禁想到那英的一首歌《白天不懂夜的黑》。歌词写道:“白天和黑夜只交替没交换,无法想像对方的世界。我们仍坚持各自等在原地,把彼此站成两个世界”。

这是不是像极了现实?

做人别强求别卑微别将就(豫论场能否别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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