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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绝笔之风华

  一、梦热闹

  她的梦是热闹的。

  她梦见她种的花,她培植的草,她养的猫、狗和小鸟。她梦见微风在吹、叶子在颤、秋千在荡,她闻到他的气息。抬头还可以看见那两片翠羽一般振翅欲飞的眉毛,还有一双多情的眼,她梦见三伯、六叔,四婶、还有青霞表叔、青虎表哥对她的种种关爱、温情,溢于言表……她听到逍遥而深情的歌声,而且闻到甜糕、年糕和步步糕的腻味,她嗅到腊肉和腊梅混和的过年味道,她感觉到厨房灶上的锅烧开了。

  大家正要用哄的用唤的用各种呵护的方式让她出来吃团年饭……她好像还睡在柔软如天鹅绒羽的床褥上,为过分丰富的温馨而盈着泪,然而壁炉里的薪人就快要熄灭了,只剩下一点儿余烬,一丁点儿微红

  红?不知小红现在怎样了?

  在睡梦中的摇红,忽然为这个想法而惊醒过来。

  这段日子以来,她常常都是这样一惊而醒,每次惊醒的理由都不同,甚至很多时候惊醒的地方都不一样,但每次都是同样的惊、而、醒。

  醒了更惊。

  帐前那一雄薪火,的确已快燃尽了,只剩一些微的余光,经强烈的山风一刮,呼勒勒地,又全红了一阵,尽管是儿支已快烧成炭精的木条,也绽发出像铁条给淬而打磨时的厉红来!

  这是山上,快接近黎明了吧,特别黑暗。

  很冷。

  风声很凄厉。

  摇红只觉一阵发寒,一阵凄凉。

  她不禁把衣衽拉高了一些,才发觉双手仍给布条紧绑着,很不方便。

  这儿没有柔软的床褥。

  这儿没有花香没有鸟语。

  这儿没有她熟悉的人和事。

  她已好久没吃过热腾腾的食物,她甚至已两天没有进食过了。

  这几没有那一对飞扬的眉毛,多情的眼。

  他是不在的。

  唯一残存的,也许只是,她在梦中因感动而遗留在颊边的泪痕。

  那是梦。

  梦热闹。

  现在醒了

  醒后凄然。

  这是座古老而寂寞的山上。

  这是一个荒山之夜,除了冷和风声,就只有恐惧和流亡。

  这些天来,在山上逃亡,给她唯一的记忆,除了是千辛万苦,还是万苦干辛,以致就是九死一生。一生九死,其余,就是荒凉、凄凉以及哀凉。

  唯一美的,那就是日出日落,这儿的旭阳和夕阳,都同样滚圆、滚红、滚得发亮。

  甚至比这狂风中的余烬更金更亮。

  她看残焰,就难免也看见睡在残薪旁的那个“人”。

  不,那不能算是个人。

  那是头洪荒残存下来的兽。

  不,不;这也不能算是头兽。

  因为他完全是人的形体,但全身千疮百孔破破烂烂,他没有一块肌肉不溃腐着,没有一个器官不走样。就算是一条巨晰亦比他体面,一只蟾蜍也比他完整,他全身脓疮,肌骨断裂,瘫在那儿.发出狮子与狼交尾时的鼾声,通体像给豺狼咬破了的胆汁铺满。他尽管是睡着的,但齿缝仍发出啃啮骨路的磨嘶声,一只右眼仍睁大着,却几乎完全翻白,只剩下一点暗红,像里面居然有一小块红宝石,很妖的红着。

  摇红看看“它”.她就是跟“这东西”上了山,渡过了这些天。

  天。

  她忽然悄然欲泣。

  很无助。

  欲崩溃。

  而且完全无依。

  绝望的无依。

  二、扬眉剑出鞘

  一灯如亘。

  窗外夜色将明未明,仿佛出的那一边有人吐了一口血,在适当的时候会一跃而成为一颗圆心。

  铁手和猛禽在看“飘红小记”。

  “飘红小记”装订成一册,但里边却分成三集,显然是分二个不同的时期记下来的。

  铁游夏和刘猛禽当然先按照秩序,看第一集。这第一集首页写下了“晓红”二字,大概在记下里边内容时的心情,也像破晓时分那样的红一般的喜不自胜、锐不可当吧?

  “晓红”黑字体绢秀,勾勒问自具一股英气,而逗撇间又流露出一股娇憨的媚意,有些句子,闪烁着惊艳般的才情;有的想法,交织着无法按捺的才气。有时像一首歌,有的像一句诗,像一记绝笔,透露着风华与风情。

  虽然这些到了第二集“乱红”后,已全变成了风霜与沧桑。

  猛禽和铁手在这迫促的时间里,当然无法一一详读“飘红小记”,他们当然也不及一一抄誊“晓红篇”的内容,琐记,可是,当铁手神捕与黑夜鬼捕读罢此集,掩卷冥思,不胜追回之时,心中所出现札记里的情和物,人和事,不仅是浮光掠影,也是永志难忘的。

  在“飘红小记”首篇“晓红”里,摇红姑娘大致上是这样记下了她那扬眉的岁月。惨绿的遭际:

  她有一个十分愉快的童年和相当愉快的少年。

  那时候,她母亲依然在生。摇红的娘是“山东神枪会”孙家外系“安乐堂”堂主公孙自食的掌上明珠:公孙小娘。

  公孙小娘貌美如花,不但在武林中是出名的美女,在江湖上受到年青侠客,名士的爱慕与追求,连”神枪会”里各堂子弟,高手,也有不少人拜倒在公孙小娘的石榴裙下。

  公孙小娘不但人美,人心也好,广结人缘,门里门外,大家都疼爱她。她还得到乃父”

  一柱擎天”公孙自食的真传,轻功极佳,还精通“弹指听声,听音辨穴,金钗索命、银针度活”四大诀法,不但能文,而且能武,非但贤慧,又有侠裂义气,正是人人称羡最后,因为“神枪会”中主事一切的“一贯堂”堂中三大堂主之一的公孙落寞大力撮合之故,公孙小娘终于下嫁“一言堂”中出类拔萃但比她年长许多的战士:孙疆。

  公办小娘与孙疆共结鸳盟之后,孙疆事业,更是蒸蒸日上,不久,原来主持“一言堂”

  的总堂主“三刀六洞,一枪七杀”孙自烬,在歼灭“乌有帮”吴氏兄弟十八骑一役中,为“四分半坛”陈氏昆仲伏袭,回返总堂,饮恨而殁。孙疆迅速摆升为“一言堂”总堂主,因其过人威望,以及出手声势,江湖上已多称他为“山君”而不名。

  孙疆因得公孙小娘及所需的“安乐堂”资源供应,源源不绝,加上孙氏夫妇,对外持内,都头头是道,“一言堂”及“山君”声名,更是不胫而走,扶摇直上,而且权力和影响力也愈来愈大。

  这时际,摇红便出生了。

  摇红出世之前,好像还有一个哥哥,叫做孙兵,但才诞生不久便天折了。为此,孙疆夫妇都待摇红为至宝。

  那时候,孙疆的性情并未变得像后来的暴戾和嗜杀,对妻女呵护备至,一家人过得十分和睦思爱。

  对于摇红本身成长以前,尤其是在她懂事之前的事迹,在“手记”里只是略作记述,并不详尽,那是因为她年纪还小.就算是父母结合时候的种种事迹,她也多是从风闻中听说的。

  不过,关于这段“一言堂”与“安乐堂”的传说与软闻,年纪较长的铁手和猛禽,都不陌生,耳熟能详。

  的确,直至她未及以弃前的一段少年岁月,她仍是在十分幸福。充满关爱的气氛下渡过。

  公孙小娘多携同她到“娘家”渡过。外公对她,疼宠有加,而且“安乐堂”资源丰富,亲系众多,谁都对这位冰雪聪明而又有闭月羞花之容的小女孩,疼惜呵护,使她纯真的童稚,惨绿的少年岁月,过得十分丰富,温馨而多采多姿。

  那时候,孙家嫡系和外系的人常聚于一堂,包括长孙。公孙、仲孙的亲友,多在“安乐堂”欢聚,安乐堂,真可谓是东北武林中一块“安居乐业”之天堂。

  对于孙摇红,在“安乐堂”的岁月,都是平安,快乐的。那儿有疼她的亲人、长辈,同伴,丫鬟、家丁,一家子乐也融融。

  在夏天,他们在荷塘捉青蛙,在草坪放风筝,四婶静静地给她吃的莲子冰糖,青虎表哥偷偷塞给她的泥塑娃娃在许多仲夏之夜,摇着扇听大人们真的和假的故事,不觉神往……大家都特别疼她。

  在冬天,有一年下了一场瑞雪,梅花都在一夜间吐艳,万树千技挂满了冰花,青霞表叔特别送了给她一座刻着她生肖的冰雕,六叔私下买了件连帽金红碎花滚绒袄给她过年……那一年,爆竹欢天,一地的白雪点缀了破碎的红喜。谁都喜欢这善解人意,俏丽可人而又擅吹笙编曲的小女孩。

  她喜欢替庭园里的花花树树取名字,连猫猫狗狗也不放过。

  她如果喜欢一颗果子,眼看它长大了,成熟了,她也不舍得吃,当它是活的,有生命的,别人吃了它她也会为它哭。

  有次她骗一向十分疼爱她的“奶娘”何大妈,梨子因为受了她情之所钟,还“展出”了她的名字来。何大妈对她的活初不以意,不料往梨树下一站,霍然真的看到梨子的黄绿相间处,真的呈现了个“红”字。

  可把她唬得不敢再吃梨,甚至连水果都不敢吃了。

  后来还是“十二叔”孙巨阳为何大妈开解:说那“红”字想必是摇红姑娘拿纸儿写了先贴上去的,梨经久日晒雨淋,日渐成熟,撕去纸儿,那“红”字自然就呈现不同色泽,仿似与生俱来一般。

  博学多闻,机智过人的孙十二叔这一说,才释了何大妈之疑。

  那些日子里,摇红爱笑爱闹,与手帕交公孙邀红乘舟采荷,临风钓雪,朝阳喂雀,夕照吹签,日子不知过得多写意,

  后来她年纪稍长,家里亦有些了些转变。

  那当然是不愉快的递变。

  但不快之变迁却来自快意平生的男子。

  因为“安乐堂”里,出现了两个非常出色的人物,两人都很年轻,两人都很不凡。

  一个叫孙青霞。

  一个叫公孙扬眉。

  孙青霞那时候大约二十余岁,原本是神枪会里“拿威堂”的后起之秀,但他好像是因为不喜欢“拿威堂”的杀伐过重,故向负责决策的“一贯堂”提出内调至“安乐堂”;这可能也因他一向对堂主公孙自食为人仰仪之故。

  这人非常与众不同。山东孙家的人都以枪法成名,他偏练出绝世的剑法,独创一格,一路进攻,绝少防守,名为“一直剑”。

  他的剑法就像是流出来的,而不似是刺出来的。他的动作也似是流出来的,而不是做出来的。

  连她的娘亲也忍不住如此赞他的轻功:“看到他那么美妙的身法,还以为自己是残废的。”

  可是孙青霞对她娘亲更是心仪。

  他曾对孙巨阳孙十二步盛赞过公孙小娘:

  “那么高雅曼妙的气质,谁也模仿不来,跟她站在一起,好像自己是从地底里长出来的,一身是泥。”

  当时,孙青霞在武林中已很有名。

  他的武功很好,击败强敌无算。

  当然,也树敌无数。

  他出名除了因为战绩,也因为他风流之故。

  凡他过处,都留下薄幸之名。

  到处留情。

  但他的情也似风过不留痕。

  由于他过于不同凡响,曲高和寡,又有拈花惹草浪子之名,且出手又过于凌厉利辣,决不纵敌,也不姑息养好,故他的宿敌,甚至同门都背里称之为“淫情剑魔”。

  他不管。

  也不理。

  他才不在乎这个。

  他自觉没有对不起人,就不管人家怎么想。

  仿佛只要他喜欢你,看得起你,你叫他“王八蛋”他也没关系,如果他不喜欢你.憎恶你,就算你向他趴地叩头大叫“大爷”、“大侠”,他也一剑要你的命!

  他就是这种人。

  摇红的娘也很欣喜孙青霞。

  有次她听娘亲跟十二叔孙巨阳说过:“只有这样卓尔不凡的人,才能光大咱们‘山东神枪会孙家’的门楣。”

  另一个人,可比孙青霞更年少。

  那时候,他完全是名符其实鲜衣怒马、快意恩仇的惨绿少年:

  他是公孙扬眉!

  公孙扬眉是六叔公孙余酩的儿子。

  独子。

  他跟孙摇红一样,都是集万千宠爱在一身的“神枪会”新锐。

  公孙扬眉是个爱扬眉的少年。

  他的眉很漂亮,像两片黑色的羽毛。他深受孙青霞影响,舍枪法而练剑法为主,而且,很早就在“神枪会”群杰中脱颖而出,他自创一套“扬眉剑法”,未到二十岁已转战东北,博得声名,还三人京师,不胜无归,不但早已扬了眉,还成了名。

  那可正是英雄年少们“扬眉剑出鞘”之时刻。

  可是,这两个男人,日后对“神枪会”(尤其“安乐堂”与“一言堂”)影响甚矩,对孙摇红母女的一生,影响更大!

  三、娥眉赋入画

  公孙扬眉在他惨绿少年时,已扬眉吐气,在武林中争了一席之地。

  如果说孙青霞原是“神枪会”中“拿威堂”的英雄,那么,公孙扬眉摆明了就是“安乐堂”的侠少。

  两人都飞扬侠烈。

  两人都教人触目。

  两人年纪大约相差十岁,但在一次比斗后(没有人能得悉那一场比拼的结果)两人更是惺惺相惜,相互推重。

  且相交莫逆。

  不过,孙摇红认识公孙扬眉,却不是先见面,而是透过画。

  她先欣赏的不是公孙扬眉的人,而是他的画。

  她从手帕交公孙邀红那儿看到了好些画。

  有的是山水。

  (怎么画山水也也画得那么激情,而且有志气!)

  有的是花木。

  (怎么画花花草草,也绘得那么有感情,而且还注入了深情!?”)

  有的是仕女图。

  孙摇红最欣赏的是他画的女子:

  (怎么这么像我!)

  (他见过我呜!?)

  (他是谁呢?)

  摇红这样欣赏着画,发现每一张仕女图的女子,的确都很像是她,不觉脸颊也微微烧烫起来了。

  连何大妈、孙十二叔,邀红、小红……都觉得他画得像她。

  “一颦一笑简直都是一模一样嘛!”

  他们都这样说。

  当她得悉画者年纪还只跟她仿佛的时候,一颗芳心,还抨碰抨碰的跳如鹿撞,以致小红,邀红调笑着说要介绍画者与她相识的时候,她因为羞怯,和一种莫名的亲近,还有不知原由但有点像近乡情更怯的俱意,而断然拒绝了。

  虽然拒绝了之后很后悔。

  不过的,有缘的,终究还是会有缘的。

  虽然有缘不一定就有分,有结果。

  公孙扬眉画那些画的时候,也一早听说过家族里有一位那么标致的美人儿。

  可是他从来就没有见过她。

  也不恃别渴望见她。

  他只是寂寞。

  他才华洋溢,但早熟令他提早寂寞。他打马扬鞭,迎面扑来的不只是风,还有寂寞。他看长河落日圆,那是个圆而红的寂寞。他望大漠孤烟直,那是条直而长的寂寞,他长街械斗,浴血苦战,取得胜利,还有附带的伤。痛和寂寞,他纵横转战,险胜大敌,斩杀强仇,赢回来的是荣誉,拥戴和寂寞。

  他画画,其实画的不是山水,不是花草,不是美女,而是寂寞。

  他弹指听声,听到的是寂寞。

  他养了头小狗,好像收养的是寂寞。

  他的才情好像是用寂寞写成的。

  剑法也是。

  寂寞。

  寂。寞。

  寂寞。

  寂

  寞。

  而且孤绝。

  那时仍十分年少飞扬的他,却是怕真的去爱。

  他觉得深爱很容易便会毁掉一个人,甚至要比恨来得更具杀伤力。

  爱是要付出自己。

  所以容易轻易输掉自己。

  爱得大苦,不爱也罢。

  是以他怕爱。

  他刻意逃避去爱。

  直至他遇上了摇红。

  听到了她的笙。

  她的心曲。

  那天黄昏,目送归鸿,晚霞满天,残晖依依,穿过画楼西。

  她在“安乐堂”的后花园“潇湘馆”,忽然感触万千,于是吹起里来,那是一曲“乱红”:乱红飞过于秋去,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他听到了一种悠悠扬扬的乐声。

  他还完全体会到那音乐里的寂寞。

  他在夕照里闻笙。

  怔住。

  他忽然觉得好伤心。

  痴了。

  他找到了她。

  见到了她。

  震住。

  他这一辈子,不是为了见她而来的吗?

  这个六生三世的约会,怎么自己几乎忘了,差点就错过了呢?

  如果就这样错过了,自己就白来人间这一趟了。

  公孙扬眉遇上了她,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他以前在剧战中不会害怕.在激斗中不曾害怕,在生死关头忘了害怕,然而当他遇上了摇红,他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害怕。

  他害怕自己不够英俊好看,摇红会看不上他。他害怕自己太粗鲁无文,唐突佳人。他害怕自己今天没闻笙而觅,那么一场邂逅就成了永世的撼恨。他害怕自己会早死,因而不能和她长相厮守。他害怕自己失去记忆,以致不能力她长相思。他害怕自己害怕成真。他害怕害病。他害怕害怕。他怕……

  他怕失去了她,

  其实他根本不必担心。

  因为她一看见他来,就知道是他了。

  他来了。

  是他来了。

  她知道她这一辈要等的,应等的,以及唯一等的人,终于出现了。

  她喜欢他神情间所流露的傲气,仿佛,每一举一动,都足以掩盖了星星和月亮的柔辉,每一举手,一投足,都说明了。

  月亮太老了,她的光华已照不清他们的脸。

  星星太软弱,她们自己也看不清前面的路向。

  可是他只对她专注。

  对她深情。

  她迷上他说话时的语气,好像这么一句:“读书和学习加上期待将来,就是系住现在自由自在的过活之绊脚石。”要是由别人来说,那不知多无知和无礼。

  但在他说来,却只是霸气和爽气。

  还有诚意。

  直至他们在一起,已经分不清谁是谁,也分不开的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她是孙摇红;她才晓得,原来他就是公孙扬眉。

  但那时候他们已下定决心,各自准备用他们分别是十八及二十年来的生命交杰养精蓄锐的力量来轰轰烈烈爱一场,并且用心应付和承担这件事的一切后果。

  到这时候,她才知道画画的是他。

  原来用剑的手,也可以画出这样的画的。

  她为他吹笙。

  他爱听。

  爱得像在感受一个凄凉好梦。

  他为她画画。

  他画她。

  她在潇湘馆里低垂娥眉低吟赋,他就为她描,为她绘,为她画出千种气质百种风情,金风细细,叶叶梧桐聚,花红如火,乱飞如血,她把一种千呼万唤更与何人说的。千言万语的无声,会注入画笔里。

  画成。

  人人说像,叹为观止。本来大家对这对“金童玉女”,自是人人称羡;对他们的恩爱,更不羡鸳鸯。

  可是她独认为不像。

  因为再像,很像,更像她的女子,在他未见过她时,未见过她前,都已经画出来了,写出来了,以致他见到她之后,所画的女子,反而变得遥远了,不真实了。

  唯一像的反而是气质。

  以及那一种不可言说的风情。

  四、潇湘画里的女子

  读:‘飘红小记”到这一段落的时候,铁手忽然想起在“飞红居”壁上的画:

  那湘画里的女子。

  那女子的笑靥是灿丽的,眼色却是寂寞的。

  她的衣袂像水波一般流动,一动是一种风姿,千动是千种风姿,谁都可以情估得出,画者对画中女子心中有万种牵置,都为伊之一蟹一笑而牵动。

  他为她而牵痛。

  纤痛。

  可是她的倩影仍流露出让人无法释怀的孤寂,像孤独了百年,寂寞了千年,如果画中女子的美是永恒的,那么说,她的孤寂也一样不朽了。

  为什么他会这样画她呢?

  为啥他会在热恋的时候画出这样的一个她来呢?

  铁手知道他的为人。

  他是那种站在任何地方就像他就是这地方的主人的那种人。

  飞扬而不跋扈。

  铁手了解他那种人。

  他本来就认识这个人。

  他私下有一半是为这入而特别赶来这儿的,他不但已为这个人而闯“一言堂”,还会为此人而登泰山。

  他既来了,已别无选择。

  铁手听过他说起她的事:他甚至认为,自己浑身上下。甚至连头发也在爱着她。

  而他是一个能光凭眼神就足以把敌手捣成碎片的年少英侠。

  可是他为何要这样画她?在爱得那么真。那么深。那么疯、那么狂的时候,他笔下的她,依然是那么忧、那么郁、那么哀凉、那么凄然!

  难道他在和她最甜美幸福的时候,已觉察到他们的未来,是一个绝大的不幸?一个没有底止的深渊?

  铁手不知道。铁手没有问。

  那时候她只知道他在恋爱。

  他们在京师,相交莫逆,但他还是要急急回东北。

  因为她还在那几,他的心一早已飞了回去;

  后来,就没有他的消息了。

  铁手那时还没有看过这幅画。

  但他却在一场战斗中而认识他,两人不打不相识,而致惺惺相惜:

  他便是人称“扬眉剑”或“扬眉才子”的公孙扬眉。

  破晓时分。

  铁手与猛禽还在读“晓红”。

  他们即将出发,上泰山,杀山枭、救摇红。

  但他仍来读完,“飘红手记”的“晓红篇”。

  他们还在读。

  读她。

  这个黎明特别冷。

  外面传来调度兵马的沓响,杀伐之气愈来愈炽。

  事实上,“一言堂”在这些日子一直都是杀气腾腾。

  但在,‘一监院”内,名捕铁手,还有鬼捕猛禽,都在细读“飘红”,在体味摇红的心思,虽然一个只觉得心头有点凉,另一个却脸上发寒。

  这儿也那么冷,山上一定更寒凉了吧?

  山上有没有下雪?

  她可支撑得下去?

  “晓红”篇到了后头,已有了明显的转折:

  首先是流言。

  由于公孙小娘常盘桓在娘家的“安乐堂”,难免蜚言丛生。

  人们开始窃窃私语,交换消息:最初是传公孙小娘跟孙十二有不可告人的关系。

  孙十二为了避嫌,不想连累公孙小娘,因而毅然放弃一切,在声名狼藉中远离东北,主持浙江一带“老母洞”有关“神枪会”与江南同道的联系。

  另一说是:孙疆得悉孙巨阳与爱妻有暧昧,大为震怒,曾亲找上孙巨阳算账,孙疆怒斥孙十二:“不该连自己的嫂子也起狼子野心。”孙巨阳则驳孙疆:“可侮辱我不可侮及小娘。”于是两人大战于“安乐堂”内,“山君”孙疆重创孙巨阳,孙因而负伤逃命,在“老母洞”养命存活,勉强维生,功力己大不如前,亦不再问江湖事。

  可是流言并没有因为孙十二的销声匿迹而消淡。

  这一次传言的对象,是孙青霞。

  他的声名一向就不甚好,但在“神枪会”里,因为剑法最好,才干过人而向来受人注重。

  女的依然是公孙小娘。

  许是因为她长得标致,虽嫁人,育女后,依然明艳照人。她未婚前,只是一池丽水,可是婚后的她,却似一波又一波金色的涟漪。少女的她,让男人觉得没有她是惨绝人衰,然而有了她就像靓绝人寰。可是,少妇的她,却像不是年长了。随岁月苍老了,而是琢成了,随岁月流金起来,她姣点得这般明目张胆,仿佛不是长大的,而是姣大的。

  偏偏孙青霞也是翩翩俗世佳公子,而且放荡不羁,无视于世俗藩篱。

  人们对天子骄子(女)的看法往往是:不是过于期许,那就是宁可玉碎。

  流言对他们而言,绝对不予瓦存的余地。

  孙青霞可不是孙巨阳,他面对传言,坚定反击,就像他不惜杀虎屠熊,披上了它们的皮,为了迎接一场崂山下至昆仑的大雪一样……

  可是小娘不行。

  她毕竟是个女子。

  她受不住种种的冲击。

  流言伤人,有时比刀刃更甚。

  孙青霞再坚定,坚强,也不愿强她所难,加上他任意行事,凭一己任侠之心,好恶之志,在东北已树敌不少,在“神枪会”亦已四面楚歌,他亦对“大口孙家”的种种制度有诸般不满。所以,他最后决定尊重她的决定,他也步孙十二的后尘。

  他走。

  离开了东北。

  他甚至更进一步,还脱离了“神枪会”。

  公孙小娘则口到了“一言堂”。

  惟有跟夫婿在一起,她才可以免疫于流言,传闻。

  她带摇红离开了“安乐堂”。

  这时候,从手记里已明显可以感觉出来:

  她对父母之间所酝酿的冲突和磨擦,已感到十分焦虑不安。

  可是她自己那方面,尤其在感情一事上,却不致太过失望。

  因为孙疆虽然对妻子有无苟且之行大为紧张,并且震怒,但却并不反对摇红与公孙扬眉往来一事,还大力招揽。

  所以公孙扬眉加入了“一言堂”。

  他还得到倚重,成为孙疆身边的强助。

  摇红虽然回到了“一言堂”,为她父母的事深感惶惑,但毕竟这件事并没有使她和公孙扬眉分开,只不过,她再也不能回到和见着:外公那一家子的和睦与温馨。

  她回到了她的“家”。

  因为这“家”让她感到相当“陌生”,所以她种了许多花。

  大红的花。

  当公孙扬眉逐渐得到“山君”信重,寄于重任,忙于奔命之时,她就在大片花圃中流连踯踢,伴她渡过许多许多、许多许多、想念想念,想念想念的日子。

  可惜,好花不常开。

  花无千日红。

  “晓红篇”迄此的忽止,像一记风华正茂的绝笔。

  旭日东升。

  天色大明。

  阿尔泰山的硕大巨影,已透过日照;映人正整衣待发的铁手与猛禽之眼窗里。

  上山的路,崎岖峻峭,但已成为他们激扬心志中的眼街。

  他们眼界本就很高。

  就只看手段若何?

  运气如何!

第二章 多劫女子

  一、货物、禽兽和她

  她知道自己运气不好。

  从前的她,当然不是这种看法,她只知道自己很开心。很快活,人人都疼她,自她出生后,父亲的事业便蒸腾日上,威名盖世,而她寄住在外公家里,“安乐堂”也就十分兴旺。

  好景,她住的潇湘馆莲花都开得特别茂盛,特别美也特别香,疼她的六叔也发了财,惜她的何大婶也临老生了对双胞胎,连她养的猫猫狗狗,也又肥又壮,精乖灵俐,有只鸟还会讲人话,连她据说世上己罕见的瑞兽:灌,她也养活了一对,且还会在喜庆节日时“欢欢”。“欢欢”的叫个不停“过年春节的十五天里,还会一只叫“恭恭恭恭”,一只叫“喜喜喜喜”。

  就算她种的红辣椒,居然会长出只茄瓜来。连娘看了,也忍不住说:“这是大红长出了大紫。”

  只不过,在五、六年前,一切都突然在一夜之间转变了。

  那一夜,从泰山匆勿刮来一阵狂风,大概要急急赶到崂山那儿去吧,花儿在一夜间落尽,次日花圃里残红片片,遍地狼藉。

  这之后,她的运气就每况愈下,从没有好过。

  这时候,她才知道原来以前种种际遇,都是好运气。

  原来好运气是这般难得的。

  可惜她在得到它的时候,没有及时加以好好珍惜。

  人总是在失去时才怀念曾经拥有。

  不再拥有时才知道珍惜。

  她现在是个不幸的人。

  一个多劫的女子。

  她正在应劫。

  劫难何时了?

  被劫重重,有时她真想死。

  可是她不能死。

  至少现在还不能。

  因为她还有心愿未了。

  她本是个容易感恩的人,她对一切都心存感激,感谢父母生她。亲人育她、大家疼她,感谢她所拥有的美丽健康,甚至对四时递换、花开花谢都生感动,直至到了现在……

  而今,她是个有仇必报的女子。

  她已仇深似海。

  她有血海深仇。

  红红旭日深深恨。

  层层云海。

  片片仇。

  不只是仇,也愁。

  她看到这个人,心里就发愁。

  事实上,“他”只怕不能说是一个“人”。

  这样的一个“人”:他的头发一根根戴起,像狼牙棒,又似箭诸,但偏是中间一大片却成一口陡然发生的湖,连一根毛发也没有,可是占据那几的却不是头皮,而是青青蓝蓝、在日光直射时阴阴隐隐的闪烁,在月光映照时鬼鬼崇崇的蠕动着的鳞片。

  可是他亦不是“鱼”。……尽管他理应睡得不太熟,但四只獠牙依然露出嘴巴,喀嚓喀嚓,像在咬一只有壳的瓜,有时还突然啐骂几声,挥击几拳,山上偶然出没的走兽,乍听也会夹着尾巴逃走,连一向大胆的东北熊也不例外。

  那时候,他的脸突然发青,獠着牙,伸长着舌头,在舔他布满了青头苍蝇的疗疮其实那儿是一个烂肉团,按推理应该是他的鼻头。他一睡下去,再干燥的地方也为之湿润,因为他的口水流了一大滩,多是青的,有时也带黄的,但不管青的黄的,都一定有脓。这时分的他的确“青脸獠牙”,可是他又不是牙獐、河麝。

  ……乍看还以为他有三只脚,尽管三只脚里没有一只是完整的,一只看到了浓、血,还可以看到白骨;一只则像獠的前足,那就像猎犬差不多,传说只有远古的部落检犹跟人猿杂交后才会发生的现象,而检犹称为??、荤允,相传是给黄帝驱逐到朔方以北的民族,在殷周时还活动在陕西、甘肃一带。只有一条(也就是第三只)腿最像是人脚,不过,仔细看去,它是生长自最后一根脊骨与股缝之间,那应该是尾巴,而不是腿。不过,他也并不是爬虫。……这样的一个“人”,真的是“人”吗?能称为“人”么?能以“人”相待么?

  摇红每想到这里,就悲愤得想哭。

  绝望得想死。

  可是,她却因为悲愤而不可死,绝望而不能哭。

  她要活下去,要报仇,就不能死;更没有奢侈去哭泣哀恸。

  尽管,这是荒山,日照依然寒,寂静但危机四伏,而她只是个弱女子,好像一件给人废弃的货物,伴着她的,是一只兽……

  突然,陡然的,那只“兽”兀然很骤然的霍然惊醒。

  像在醒梦中碎然给人扎了一刀似的惊跳了起来。

  不过,这又像他一贯以来的醒法。

  他好像从来都不曾好好的,安安详详的醒来过,正如他睡去也一样。

  只怕有日他死去的时候,也一样会像疆尸一般的忽然弹跳起来吧?

  他遇敌般的弹跳起来,又跄又踉,又惊又怕,像一头给人踢醒的老狗。

  他左右四顾,如惊弓之鸟,两翼一张一合,像狂嗅什么气味。

  然而他只要一移动,这清新爽朗的山上云空,就布满了他的腐臭也不知是他身上“穿着”那破破烂烂。褴褛的“布碎”还是根本是从他身体里外发出来的气息。

  他起来得很慌张。

  他那一双眼(其中一个只是一口“洞”),明显的由暗红转青,然后变成幽幽的碧。

  然后他马上“找”她。直至他看见她了,眼色才又转成了暗得发紫的红。当他发现她也正望着他的时候,必会垂下了头,或调开了视线,这时,他的眼光又是令人幽慌慌的鬼碧。

  摇红发现他每次都是这样。

  至少每次醒来都是这样。

  可是,这一次,他咧着牙,映着旭照,摇红甚至清楚的看见:

  他上下大齿间还挂着纠缠未断隔夜而胶粘的唾液,而且显得比任何一次惊醒都来得恐慌、惊怖。

  “唱喔啊喔鸦……”他前面鼓尽了声,也只能发出几个打从喉头缝里逼挤出来几乎毫无意义的兽鸣,使人意会到他本来就是枭禽,会说人话只是一个错觉,“……有人来了…

  …”

  摇红听了,只觉一阵昏眩。

  “有人来了”。

  他说有人来了,必有人来,一定不错。

  因为他是兽。

  他有野兽的本能。

  摇红仿佛又听到,那些兵刃,利爪、锐齿、撕裂肌骨的刺耳声响。

  她好像又看见:那些暴现的血光,遍地的血红,和嗜血的妖兽,在腥风血雨中恣肆,欢腾……

  “走!”

  他跳了起来,吆喝了一声。

  然而,疲备不堪抑或是拒绝再逃的她,却欲振乏力才站起来,足伤就一阵剧痛,一时连站也不稳,面对旭阳,只觉心头,眼前,一阵闹暖的红,几乎就一个跟斜裁下峻峭的悬崖去了。

  那头兽一伸手,就抓住了她。

  手大如熊。

  比熊掌还厚。

  更粗。

  也更臭。

  他没有长而尖锐的利爪,但指甲又平又扁,藏满了污泥,像一片片的铲子。

  他一耸肩,就把她接背在肩上。

  然后他就飞纵,急窜,像给三百一十二名猎户和两百三十一只猎犬追杀的兽,义无反顾的亡命的逃。

  走!

  路上风迎面,劲而急吹,她闭上眼,只觉得臭。

  泰山高,越上高峰,摇红越觉得自己已沉沦,掉下深不见底的渊源。

  她就像一件货物,任由命运和山兽一般的他,来摆布。

  二、本来是风景

  这儿风光绝美!

  风光无限。

  从这儿望过去,山风如瀑,一衣带水,阡陌绵亘,平畴万里,旷无涯际,万壑千峰,尽收眼底。

  山影、树影、石影、云影交织成优美胜景,红云金日,漫天飞芒,舞尽长空,巧夺苍穹,山峦起伏,嗟峨奇石,无一处无风景,无一处不成风景,连在空茫无边处,都是风,都是景。

  虎山势若虎。

  摩天岭擎天而立。

  那“怪兽”藉屏风岩为屏,一路直上,以气吞万里如虎的步姿,登罗汉崖口,越高的他越要上,越陡的他越要挑,他拔足狂奔,喘气呼呼,浑忘了他背上还有个人似的。

  他那打了几十个招,活像在那儿缠了条蟒身似的脖子,那儿有块布,绑了个结,头后就挂了个小小的包袱,摇红的脸就枕在包袱上面。

  狂奔的是这头怪兽,而不是她。

  她完全不用力气,也许,这些日子以来,她已无力可用,甚至没有气力去生存。

  她枕着那小包袱,看着他亡命的翻山去越岭去,几次几乎失足,越险的风光就越美,危到极处居然感觉似惊险,她忽然发觉:能够这样不死不活的存在,也是一种幸福。……

  就在她刚体会到这一点的时候,她身下的怪兽突然停了下来。

  陡停。

  他一停,就像块给骤然给魔法点成的石头,僵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甚至没有喘息。

  那比狂奔逃亡更加突兀。

  静,止。

  摇红仿佛听见大颗的汗滴聚结成河沟,淌过粗糙难闻的厚皮折痕间。

  摇红逐一唆过周遭一列列,一座座如同罗汉一般的威猛,且形象个个不同的奇岩异石,忍不住向身下的他:

  “怎么了!?”

  没有回答。

  静。

  止。

  陡地一声大喝:“出来!”

  人倒没马上出来。

  出来的是七支枪。

  七种不同颜色的枪,七道尖锐破空的风声,疾投向他!

  射向他也形同刺向她因为这时候,她和他是连成一体的!

  看到了这出手枪法,她的心己沉了下去:

  她知道来者是谁。

  “孙氏七虎”,耍的当然是“花枪”:七色夺命血花枪!

  她更知道“一言堂”已下了“决杀令”:要不然,给个天“孙氏七虎”做胆子,他们也决不敢出手如此了无忌惮。一网打尽!

  她明知孙疆会下令决杀,但却没想到:命令会来得那么快,那么急,那么不留余地,那么六亲不认!

  尽管她早已情知后果,她也早已知道没有好结果,但一旦发现来得这么快,这么无情,这么决绝狠心,她仍是忍不住心一酸,眼里一热。

  这样绝情,只有自家的人才能做得出来!

  这一刹间,她已无视于生死:死生亦不足重视。她闭上了眼,等“七色花枪”,将她扎上十四个透明窟窿。

  在闭上双目之前,她仍觉初升的太阳红。

  好红。

  红得像花。

  像血。

  像一颗突然受伤的心。

  她已无力闪躲。

  她也拒绝再逃。

  她不避。

  她在等。

  等死。在这等死的瞬间,掠过她心里的,有一个结:本来是风景,是谁迫她上了绝路?

  铁手也不明白:在看“飘红手记”上册的时候,他看到的是一个幸福少女的情怀,开心女子之纪事却怎么会演变成要命的伤害,遭掳被劫的下场?

  他想象不出那样的一对壁人,那样的一双爱侣,男的正英雄年少,风华正茂,女的温柔多娇,备受宠护,怎会闹到如此地步:家庭破碎、花落人亡,一个失踪、一个遭劫?

  他因为不能理解,所以更要追看飘红手记的第二集,首页上只写了两个悲凉的字:

  “惨红”。

  红是喜庆的颜色。

  红色夺目。

  红不惨,至多只带点凄厉。

  为何叫“惨红”?

  红色就像是怵目的风景,都是为何走上了凄惨的绝路?

  三、终于走上了一条绝路

  在手记的,“惨红”篇里,摇红姑娘离开了肥城的“安乐堂”回到了雪野庄的“一言堂”。

  重返“一言堂”的她,初只觉有点陌生,继而觉得有些不习惯,可是,她是越来越不能适应,愈来愈不自然,甚至还觉得愈来愈渐不对劲起来。

  最不对路的一个要害是:她的父亲,已不再是记忆里的好爹爹。

  在她寄住于外祖父公孙自食度过美好岁月之前,父亲孙疆是个爽朗,慈蔼,令人可依仗的好爸爸。他很少动怒,但不怒而威。他很少大声说话,但轻咳一声也让人有肃然起敬的份量。摇红记得:就算是因为有段时候跟“拿威堂”的那对“挫神枪”孙拔牙、“怒神枪”孙拔河兄弟因为对她起不轨之意,而发生大冲突之际,他一连六天六夜未合过眼。一直未曾歇息过,但他眼神依然清朗、明晰,一点也没有红筋、黑圈。摇红就记得,有一次,父亲跟“拿威堂”的总堂主“青龙僵月枪”孙出烟决战三百回合后,依然谈笑自若。甚至连发丝都不曾乱。

  爹爹就是有的是这分气定神闲,谁也比不上。

  还在童稚中的摇红,深植在她印象之中,是父亲有力而温厚的臂膀,时置于她股腰间,造成“人手摇篮”,为她摇摇荡荡。娘亲则在旁微微笑着看。夕阳,红得很洋洋。

  那就像坐秋千一样但荡秋千那有这分安全、温馨的感觉!

  可是,现在回来,一切全变了。

  爹爹变得凶暴,烦躁。

  他常为小事而大怒,甚至动辄杀人。

  他的名头愈来愈响.但也愈来愈忙,

  摇红几乎已很少看到他,更逞论乎像当日一样,以手为摇篮、以臂膀为秋千的重温父女之乐了。

  摇红很怀念那时的情境。

  那气氛。

  那感觉。

  她更想念的是公孙扬眉。

  自从公孙扬眉因为要接近她而加入了“一言堂”之后,他也像孙疆一样,越来越忙了,两人也越来越少见面了。

  公孙扬眉在孙疆面前,已变得愈来愈重要;在“一言堂”里,也更加举足轻情重可是,他的人也变了。

  以前的他,尽管有时太飞扬跨扈、太傲气凌人、出手也太狠辣,但无论怎怎么说,都让他那高洁的气质,以及任侠之心所涵盖了,使人觉得他并不过分,或理应如此。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

  他变得十分好狡。

  他的豪侠之志、出尘之气;全让嚣狂、歹恶而掩盖了:变得他不像他,而像另外一个“山君”孙疆。

  摇红不喜欢这样子的转变。

  她更不喜欢的是:父母常争执。

  争吵像春夏间的蚊蝇一般,常挥之不去,且愈来愈密集,营扰愈渐是杀伤力。

  爹娘之间争执的究竟是什么,摇红本来不甚注意。

  她只知娘好像得悉了爹的一些事情,十分反对,而爹又因为娘亲以前的传言,而动辄大兴问罪之意。

  两人冲突愈烈。

  以前的恩爱已不复再。

  娘亲有时还挨了打,她记得有次全身瘀伤,头破血流的娘亲紧紧抓住她的手,说:“不要让扬眉跟你爹学坏了,去,赶快去劝他,悬崖勒马不然就没救了。”

  娘亲并没有说出来那是什么事。摇红有次问了,她也只是喃喃地道:“你还是别知道的好他毕竟是你爹。给他一个新生的机会吧。”

  这段期间,父亲反而跟“拿威堂”的孙出烟,孙拔河、孙拔牙一门三父子:“天地人三枪”言归于好,合作无间。不再冲突。摇红只隐约发现,每次初一、十五,都有个奇怪的人来找父亲,可直入爹爹之书房或密室,交谈、密议良久,那人去后,爹娘多发生争执。

  不知那是什么人,来谈什么事?可是在摇红的心中,当然极不喜欢这个人,但她又从未见过那人的样子。

  那人虽然并未蒙面,但好像不想让她或“一言堂”里其他的人留意看他似的(当然,当时身为孙疆左右手的公孙扬眉是例外).他一直很少让人看到他的真面目。

  不知怎的,每次这人经过,或者她经过这人的时候,尽管相距甚远,她都必定生起两种感觉:

  一是熟悉。

  那种熟悉就像是一件多年的衣服,已多天穿在身上,而今就算闭着眼睛穿上,也完全熟悉它的颜色、布料、质感……

  二是悚然。那是午夜梦回乍醒,你发现有一条虫钻进你被窝的感觉。

  可是她一直不识这人的庐山真面目,只知道他每次来过之后,爹就变得更暴戾了,几乎每必与娘生冲突,公孙扬眉更会忙得不见瞬影。而且,在地窖“浅水湾”那儿,传来凄厉且令人心悸的哀号狂呼声,不但不绝于耳,犹如人间地狱,有时还“浮游”在九鼎厅。绯红轩一带,如泣如诉,鬼号神泣,不知是人是兽莫不是那只“怪兽”已逃出了地牢?

  摇红心中是既惊疑、也恐惧。

  然而,摇红发现公孙扬眉己杀人太多,而且已杀了太多不该杀的人,做了太多不该做的事,尤其她在一个十分偶然的情景下见到那只“怪物”之后:更不能容忍了。

  她已不能再忍受一个她看好和深爱她就变得的人,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奸诈的小人。

  那一晚,她下了决心,在“绊红轩”里,在那些倾国名花和无名草木间,与他详谈劝说,便表明心迹。

  “你再这样堕落下去,你就不是你了,至少,不是我所爱的你了。”

  她大意是向他这样说的。

  公孙扬眉初听的时候,仿佛非常拒抗。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

  公孙的回答,令摇红疑惑莫解。

  “为什么?”

  “你爹答允让我娶你,但一定要替他完成这些事。”公孙扬眉苦恼的说,“不然,他甚至不让我接近你。”

  “所以,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你而做的,”公孙扬眉一双剑眉而今并未飞扬,反而沉郁的聚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俊目:“而你却………”

  摇红这才明白了。

  她的心跳得很快。

  花影绰绰。

  树影斑斑。

  她的脸很热。

  “你……不值得为我这样做。”

  不知是因为公孙扬眉悟性高,还是他完全能领会孙摇红的心意,但摇红姑娘说到:

  “你再这样下去,是沉论,而不是飞升,我喜欢的是一个堂堂正正、任侠的你,我要嫁的是这样的你。你再这样助纣为虐,你只会失去我对你的……”

  公孙扬眉已表了态:“其实我也不喜欢这样做。今午诸葛先生跟大捕头无情来过“一言堂”,也私下跟我谈过这事。他们也希望我说临渊勒马,不要自毁前程。我也知道你爹所作的不会有好结果。我跟铁二捕头也有过命的交情,他也是一方豪杰,他师父和师兄自然也是人中龙凤,他们说的,我听得进……不过,山君知道他们找我谈过,己十分不悦,他们一走,已向我作了做告如今,你这样跟我说了,你的意思我懂了……”

  然后他就说出了他的决定:

  “我明天就跟你爹说请楚。他那些事,伤天害理,有损阴鹫,我也劝她放手了吧!这事已惊动京里官差,武林垂注,他再强持,恐遭反噬。他……”

  他很有感情的说:“我是支持他的。他毕竟是你的父亲万一有事,我也只好帮他到底。”

  摇红听了,深心感动。

  那是个很晚的晚上。

  那天夜里,十分夜晚。

  风很大。

  夜很柔。

  花影很乱。

  更乱的是摇红的心。

  因为更近的是扬眉的呼息。

  看到他深情而略带忧郁的双目带点暗红,她突然明白了,开悟了。

  她完全明白过来了。

  完完全全的彻彻底底的明明白白的明白过来了。

  她一直以为他是很骄傲的。

  至少,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之骄子。

  他极度自信,已经自信得有点接近自大。

  可是,原来,那些只是最后也最脆弱的掩饰,他那样顽持,只是因为那是他最后的阵地,最深入的雷池。

  他已不能再输。

  因为他一见到她之后,早已输掉了自己。

  他是因为大注重她了,才特别要强持那一点自尊,以及恃别自重。

  其实,他几乎是为她而活的。要不然,他也不会甘心为“山君”效命。

  他在她面前,只剩下一件葱衣般薄弱的外壳,甚至经不起转风微吹。

  而她也一样。

  他以为她是天之骄女,追逐于她裙下的不知凡几,她眼高于顶,像紫禁殿上的凤凰,未知会对凡夫俗子加以青睬。

  可是,那也只是她的外衣。

  薄若蝉翼,所以才要诸般修饰,遮掩,希望不致于让他一眼看透。

  其实,她的心一早已属于他的了。

  她钟迷于他。

  情钟于他。

  也许,爱情是一场各自匿伏后才互相发现的游戏,而今,他们已互相证明,心心相印,已不再需要匿伏、躲藏。

  甚至已不需要润饰。隐瞒。

  他爱她。

  她爱他。

  如此。

  而已。

  她以一身简洁俐落中,诉说了说不尽的风情,他却以忧倡的眼神与她相遇。交融。

  他们两人的影子,已叠合在花影中。

  气息温柔着气息,心跳催动着心跳.他的眼剑望入她的眼鞘,他焦的的唇在寻索着她的红唇。

  他要一头栽进去的爱她。

  得到她。

  他已义无反顾,也退无死所。

  要是不能得到她,他已焦躁得不知如何是好。

  他是爱她的。

  她也是。

  今晚他们已证实了这一点,这一个事实。

  可是他们更须切契合的一点是:

  他们之间已不分你我,不分她和他。

  他们要合一。

  合而为一。

  狂热的爱人需要合体的浇灌。

  大爱无悔,挚爱无恨。

  然而谁都不知道黯里有不只一双幽恨的眼,目睹他们从花团锦绣爱情的台阶,一步一步的走人没有光的所在,终于,步入一条绝情的路。

  绝路。

  四、悲伤的情人和伤悲的人情

  那一晚之后,她是他的。

  他也是她的了。

  他一向傲慢孤寂,而今,他却不是一个人孤军作战了。

  因为他心里有了她。

  她一向矜持自洁,如今,她最爱的却不再是自己了。

  因为她身体和灵魂都属于他的。

  垢诡的是,那晚之后,他有了她,她也有了他,但他们却不再在一起了,不再在一起过,不过,尽管如此,也并没有改变这个事实。

  幸运是难以控制的,但心情却可掌握。

  尤其是情。

  此情不渝。

  今生无悔。

  命运往往非常残酷,而且往往在它最残酷的时候,你才会分外感受到它是确然存在的。

  那一夜,不朽若梦。

  梦幻虚空。

  他在她体内爆炸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已走到了世界的尖峰;幸福的绝顶,他觉得淋漓尽致,欲死欲仙,纵粉身碎骨亦无悔无憾。

  她也是。

  所以她哭了。

  像一场雪融。

  也许公孙扬眉并没有完全能了解摇红的哭泣是因为感动而不是伤心,所以他毅然表达了他的决定,以一种宣誓式的姿态:

  “你父亲正受人指示,也跟人合作,要研制出一种方法,训练出一批极厉害的杀手,只听令于主人,决不会违抗,完全混灭人性,唯命是从,而武功精进,神志集中,力大无穷,超于人的极限如果能成功,谁拥有这样一大批杀手,谁就可以称霸武林,无敌于天下,因为,他要清除任何障碍,都绝无障碍;他要办什么事,都没有办不成的而又决不必担心会有手下坐大,倒戈的情形。”

  摇红惶惑的问:“爹要那么兽性的一大批人来……千什么?”

  “他……”公孙扬眉叹道:“他本来是个很有志气的人这种人如果受人怂恿和让人操纵,很可能就变成了个极有野心的人:

  “他想称霸东北,染指中原。”

  “像你”摇红问,“也是?:

  “是。”公孙扬眉长吁一口气,答:“我确也像是他那种人,好的时候是雄心壮志,不择手段的时候就心狠手辣。

  “可是,你为什么……?”

  “开始我是因为要接近你,才为你爹效力。随后,我也为这个壮举而动心,全力投入。

  不过,我也慢慢发现这计划中牺牲太多、太大、也太恐怖,一个常人一旦参与,一定受耳儒目染,荼毒同化,成为兽性大发,恶毒无比的人。今晚,有了你的鼓励,我一定要抽身拔足,并会尽一切所能,劝你爹早日收手。你放心,我一定会尽力制止这个恶孽在‘一言堂’滋长下去的!”

  可是孙摇红还是很担心。

  “爹一向很固执的,近年更加顽固……他会听你的话吗?”

  对这点,公孙扬眉非常自信。

  “他会听的,他需要我和袭邪。他若要训练出‘人形荡克’来,一定需要袭邪的配种方法,还有我们‘安乐堂’的独门秘药,以及你爹的残酷训练方法。三者缺一不可。”公孙扬眉衡量局势,似乎很有信心,这是摇红第一次听到“袭邪”的名字。“如果他不同意,我就不告诉他药方,他就无法办成此事,最终仍是会妥协的。”

  “……如果他坚持到底呢?”摇红仍是担心。

  “那我就不惜与你爹一战。”公孙扬眉依然有信心,“你不要害怕,我一定不会伤害你爹爹的。我也一定不会败在他手里的。我只是要告诉他,我已下决心,不惜一切,也要他停止这灭人寰的残酷计划。”

  “为什么要用药物。配种、特别调训这些办法呢?”摇红曾不解地问:“以德服人,或晓以大义,岂不更好?”

  “弊在人有二心。大业未成,还会同心协力,奋发图强,可是一旦宏图开展,很容易就生异志。愈是有思想的,一旦羽翼已丰,愈难纵控,这正是你爹和影响他的人所忧虑的。”

  公孙扬眉说明了问题的结症,“更何况人有七情六欲,易为分心,又有私心,很难一心一德,专诚一志,为一人效死到底。我们三者配合,就可以制造出一种姑且称之为‘人形荡克’的怪物,绝对鞠躬尽瘁,死而后己,且终生只知执行任务,摒弃情欲,谁手上有这批悍将,死士,谁就拥有最强大的力量,足以摧毁一切,足可独霸一方,甚至雄霸天下。”

  摇红听了,也不禁吁了一口气,“难怪爹会为此而闹得个心力交瘁,性情大变了。”

  “本来男儿志在四方,有雄心壮志,也没什么不好。”公孙扬眉补充道,“只不过,因为我参与了这计划,分外感受到,若要完成它,得要牺牲太多的人,残害太多的无辜,大过扭曲和泯灭人性!我最近全心投身在里面,也期待它能成功,因为太过热切,而忽视了它的后果与代价!”公孙扬眉以一种扬眉剑出鞘的勇决道,“今晚,我有了你,才清醒过来,才醒悟自己造了孽。不,不行,我一定要终止它这‘人形荡克’太可怕了,它好像是一种毒物,让人吸取了它,会快活过神仙,然而,事实上,它却是食人血髓,令人沉沦,直堕入十八层地狱里去!”

  这是摇红第三次听到“人形荡克”,这名辞虽然她依然不大弄得清楚那到底是什么?”

  到底是人?还是兽?

  是人形的兽?还是兽形的人?

  她没有细问。

  也不及细问。

  她只是担心。

  担心公孙扬眉会出事。

  “我不会有事的。就算我万一不幸,也不会同任何威迫下透露药物名称。收集的方法和下药的份量,我不能让这灭绝人性的计划再继续下去。”

  像看出了摇红的惴惴不安,公孙扬眉解说并安慰道。

  “如果万一……”摇红不知怎的,觉得很有些伤悲,她看着他时,也不知为何,依稀感觉到任何一句话都是最后一句话了,随便一眼都是最后一眼了。

  她甚至感受到这个本来飞扬淬厉的青年,而今温柔温存的男人,却是一个悲伤的情人,她的未来和今生,好像要欠负他许多伤悲的人情。

  她不了解自己这种感触是因何而来,如何滋生的。

  “如果万一你出事了,”摇红问,“我应该怎么办好?”

  “你什么都不要办,就告诉你娘好了。你娘是我最佩服的女子,她为阻挠这个计划,已触怒了您爹,但她还是持正执言,受屈无怨。”公孙扬眉道,“她一定会站在你这边的,另外……”

  公孙扬眉说到这里,双眉悠悠扬,双目也悠扬了起来,“也许,还有一个人,他在京师很有名……”

  “他叫铁游夏,人称‘铁手’。”公孙扬眉一说起这个人来,就不禁眉飞色舞,“一旦我出了事,若是连‘正法堂,的孙三伯也不能明察英断,那么,天下间也许就只有他,能够还我一个公道了。”

  孙摇红听过“四大名捕”的故事,也风闻过铁手的传说。

  她知道四大名捕是不管对象是权贵还是庶民,他们都申张正义,维护法理,儆恶锄好,赏善扶良的六扇门精英。

  他们虽只是捕快,但身怀御赐“平乱霍”,加上有诸葛神侯在朝中正义势力的支持,而且在江湖上。武林中闯出了极大的声名与威望,这些年来,己成为了包青天之后,四位能执掌正义法理,秉公行事,为民出头替天下除祸害的出色人物;“他是你的朋友?”

  摇红知道公孙扬眉年少气盛,得罪人多,当然乐于听到他结交好友的事。

  谁知公孙扬眉的回答非常断然:

  “不是。”

  “他是我的敌人。”

  “我跟他本来无仇,但在我第一次跟‘安乐堂’堂主公孙自食赴京时,已与他结怨。结怨的肇因是长孙飞虹。”

  孙摇红当然知道长孙飞虹是谁。

  就连在专心读“惨红”的铁手与猛禽,也非常记得这么棘手也的手的绝顶人物:

  二十年前,武林中有一段歌阙:“会堂临绝顶,一览众山小;不拜一贯堂,必会凄凉王。”又云:“不见天日事犹小,乍遇飞虹孽为大”等句,都是在说当年主掌山东神枪会公孙家决策高层、主掌大局的“一贯堂”,其负责人“凄凉绝顶枪”长孙飞虹的威大势大,名震东北,声遍天下。

  本来,像长孙飞虹这样的人物武功高从者众,声威响,只要盘踞东北,开疆拓界,再舒展鸿图,也无人能动其根本。只惜,他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忧连他过人的武功。才智,也无法跟他化险为夷的事。

  那是大事。

  因为他一向有大志。

  大志逼使他做大事。

  五、胆大心雄·长孙飞虹

  长孙飞虹见当时朝中变法太甚,民受其苦,皆因宰相王安石力行新法之故。王安石性极执拗,且自视极高,对意见相悻者,辄动斥其流俗,荒诞,竟发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议论不足恤”之狂见,长孙飞虹本来就看他不顺眼,加上他曾从学于吕诲,吕不值王安石所为,也没有太大的远见看出王安石新法的深远来源和高远理想,故大骂他为“大奸大诈”。长孙飞虹受他影响,已怀,“铲除”这个“作新法以误苍生”的宰相王介甫之心。

  就算不受吕诲怂恿,王安石所推行的政法,对“神枪会”亦造成重大的影响。

  譬如“保甲法”,以募兵用民兵,本为守望相助之意,但召募过程,未免扰民,又不能作为正式军队,对“神枪会”的结构组织,大有干扰。何况东北一带,多贩马为业,“神枪会”‘亦不例外。王安石见宋辽间纠纷渐多,每有边事,求马至难,觅驱若渴,故想利用民力来繁殖马匹,以供军用,行“保马法”,设下许多法例来追究、约制,可是这样一来,形同与马贩结仇。加上王安石大力推行“军器监法”、将数州之军器制造厂集合为一,仿照钱监之制,总管监督一切军器打造,更使得以制造各类兵刃,枪战成名营利的“山东神枪会”

  无路可走,只有挺而走险,欲杀王安石而后快。

  “绝顶凄凉论神枪”。长孙飞虹当时是“神枪制会”中负责决策司令的“一贯堂”中的总堂主,他有监时势,身负重责,便扶植副堂主“枪神”孙三点,并掸让退职,联同以打造兵器、火器称著江湖的“江南霹雷堂”田字辈高手雷禹、雷禹兄弟,以及“黑面蔡家”的副堂门人蔡克子,一同赴京暗杀王安石。

  他这一次并未成功。

  原因是碰上诸葛小花。

  那时候,诸葛先生初崭头角,大展身手,救了王安石,与大石公,舒无戏还有米有桥等人,打退了长孙飞虹一干杀手。

  长孙飞虹原还待卷土重来,但后来在退身匿伏于京师以待再狙之际,机缘巧合,结识了当朝名士苏东坡大儒程顾及大将王韶等。他们虽大多不甚赞同王安石变法过急过剧,气量太狭,但对其为人却仍然激赏,对其用心亦表同情,长孙飞虹因而了解变法个中原委,因感王安石气节苦心,故而打消了刺杀念头,回到东北。

  重返“神枪会”之后的长孙飞虹,发现“枪神”孙三点已大权在握,井把“一贯堂”料理得头头是道,他也不独揽大权,与孙三点互为辅佐,并辔合驰,一齐管理“神枪会”之大业。

  不过,他赴京一击,无功而归,虽不久后王安石罢相,司马光当政,一切恢复;日法,“神枪会”得免新政冲击,但长孙飞虹始终觉得有点悻悻然,也郁郁寡欢。

  这样过了许多年,发生了很多事,终于,赵佶即位,重用蔡京。蔡京误国,逆行倒施内外勾结,表里为奸,国无宁日。

  长孙飞虹奋起大志,这一次,他要刺杀的是蔡京。

  不过,这一趟,却无人陪他一道行动,盖因蔡京是与王安石完全不同的人,他大奸大恶,够油够滑,怀好结党,打击对头,就连“霹雳堂”和“黑面蔡”门内,也有他的党羽,早已拉拢串联。

  他们都不愿意得罪蔡京。

  这一次暗杀,长孙飞虹也功败垂成却不是因为诸葛小花阻挠,而是他的同门元十三限出了手。

  元十三限打退了长孙飞虹。

  两人皆负伤,只不过,长孙的伤要重一些。

  长孙飞虹花了数年的时间养伤,才复元了八成;元十三限头上着了长孙飞虹掌力余威所及,看来并无大碍,实则日后元十三限时有疯狂癫病迹象,乃源自于此。

  长孙飞虹这次回到“神枪会”,觉得大势已去,“一贯堂”为“枪神”孙三点撑腰,亦多为其羽翼,他便黯然离开东北,一旦伤势复原,志态复萌,又要赴京刺杀。

  只不过,他这次要杀的不是蔡京,而是蔡京背后的”大靠山”皇帝赵佶。

  这时候的他对世情观察,已完熟多了。

  他发现就算杀掉蔡京,也没有用。

  因为蔡京其实是附和,奉迎赵情行事,他作恶多端,祸害万民,涂毒天下,权力却是自赵佶所授,如果杀了蔡京,仍治得了标,治不了本,所以胆大心雄的长孙飞虹,决意要做一件胆大妄为的事:

  行刺天子!

  他带同“一贯堂”中五六名“一贯堂”的亲信、高手,一起行事。结果,这一次,他又遇上了诸葛先生。

  诸葛先生当然不让他得逞。

  数番苦战,他擒住了长孙飞虹,并晓以大义:

  “现在是佞臣作恶,鹰犬为奸,哪有不杀祸端,却先欺主弑君的道理。”

  可是长孙飞虹并不同意。

  “奴才作恶,乃仗主人之势。诛其祸首,天下太平。你这恶奴,助纣为虐,每一次大事都坏在你手上,我且一并杀了。”

  诸葛先生长叹道:“你杀了我,也没有用,蔡京、梁师成、王黼一众滥官污吏,依旧赐祸天下,恣意劫掠,你可奈得了他们何!你可一一杀光他们!方今圣上,文学出众,极有才华,本有作为,只一时胡涂,听信宦官播弄。若慢慢予以谏辅。或可恢复睿智明断。无论如何,今天子宅心仁厚,就算怒迁朝臣,多只滴贬驱逐,罕有下抄家灭族之令。你们若杀君主,群龙无首,大树刨根,庙堂岂不危危乎矣?再说,蔡京等中涓党羽,大权在握,遍布朝野,呼应天下,就算扶立幼主,又何人能制宦君之气焰,反而让他操纵摆布,涂炭生灵,重历董卓,曹操挟天子之乱!这一来,辽军压境,内优外患,岂不社把倾而误苍生!?”

  长孙飞虹终于明白了诸葛先生的意思:

  一个已有顽疾数十年的病人,通身都是恶疾,只奄奄一息,苟延残喘,一旦求医,如果下了猛药,不但治不好,只会马上一命归西!

  而今,宋室就是那病人。

  要变只能渐变,事缓则圆,欲速则不达。

  如果杀了赵佶,可能连国家都得要亡了。

  那么说,难道要侯赵佶自动自觉,反省痛悟,改“邪”归“正”,回心转意么!

  试问,有哪一个当权得势。生杀由已一念之间的人,能够作如此痛悟,交出权力,痛改前非呢?

  不可能。

  为这一点,长孙飞虹很黯然。

  很惘然。

  一向大胆妄为、雄心壮志。从不言败,永不言倦的他,终于撒手受擒。

  因为他已觉得事不可为。

  诸葛先生本有意私下开释长孙飞虹。他十分敬重长孙飞虹的英雄胆识、豪侠气魄。可是,蔡京党羽,已风闻此事,走报天子。赵情知有人胆敢行刺,龙颜大怒,下旨要车裂长虹,并派军剿灭“神枪会”。

  诸葛先生连忙力劝,谏之无效,只好陈以利害:

  “山东神枪会大口孙家一族,势力浩大,武功高绝,在武林中门徒多,党徒众,且武功高强,军器称绝江湖,如果杀了他们的头头,反而迫使全党挺而走险,要是一干亡命之徒,遁入京城,胡作非为,万一惊动圣驾,骚乱宫宅,那诚非美事了!”

  赵佶听了,自然担心了起来。他知道江湖上高来高去的人物,是不受统御,又极难收拾的,只好暂时不处决刺客,但仍听蔡京之言,下调将长孙飞虹还押牢中,好让“神枪会”的人有所顾忌,不敢放肆。

  如此一来,诸葛先生就不得释放长孙飞虹了。

  长孙飞虹收押天牢,由于他名垂天下,加上武功极高,诸葛先生又一再叮嘱打点,要狱卒、牢头善待此人,所以,他居受困牢中多年,狱中多以“凄凉王”相称而不名之,除不得自由之外,仍有一定之威望。(由于这段前因,使得日后京师武林之争里,白道上的好汉唐宝牛与方恨少因犯事而囚于天牢,就是因为得到“凄凉王”的救助,才得脱困。故事详见“说英雄,谁是英雄”系列。)

  不过,这过程里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插曲:

  那就是公孙扬眉陪同公孙自食去劫救长孙飞虹一事。

  他们当然会去救长孙飞虹。

  公孙自食与长孙飞虹本有深交,长孙飞虹本是”一贯堂”的领袖,在他当政的时候,山东“神枪会”,不但上下团结一致,而且声势浩大,声威日隆。

  公孙扬眉当然支持公孙自食,何况他自幼就崇拜胆大心雄的长孙飞虹。

  于是,他就在京华里遇上了铁手。

  还交了手。

  六、才气不是一切

  在“惨红”篇里,孙摇红记下了公孙扬眉与铁手相交的这一段细节和对自。

  这使得铁手看来分外会心。

  他的神思难免已飞到了当日与公孙扬眉交手乃至交心的岁月里。

  猛禽却看得十分留心。

  他发现铁手着手办这件看似跟他一点关系也沾不上的案子,细察下却其实似有千丝万缕的纠葛。

  他的警觉使他留意。

  当时,公孙扬眉对孙摇红的说法是:

  “我们要救长孙总堂主,要劫牢。四大名捕不让我们得手。我们便打了起来。”

  摇红吃了一惊。

  她知道四大名捕既名动天下,也名不虚传。

  她自小心仪他们,崇仰他们的只为正义,不分贵贱,拔刀相助,决心维护法纪的风骨。

  可是在这刹间,她完全无由地。没有保留的,全心全意的支持公孙扬眉,甚至,不管有谁危害到他,都是该死的。

  就算是“四大名捕”,也死不足惜。

  “你赢了?”

  公孙扬眉能够回来,当然没有败。

  “我开始也以为自己赢一招半式。”公孙扬眉自嘲地笑了笑,“我正好对上铁手,当时还用麻纱蒙了脸我们都不想牵累‘神枪会’。”

  “可是,打了一场之后,始终未能救出长孙总堂主,禁军、差役,可呼拥而至,我以指作剑,打着了铁手,趁机就走。”公孙扬眉又舒了舒眉:“那时,我真以为自己是赢了。”

  “你不是赢了吗?”

  摇红狐疑地问。

  “不过,我与你外公及其他劫牢的人逃出了大牢之后,仔细回想,以铁手之能,及当时过招形势,断没有可能会着我那一‘指剑’的。”公孙扬眉苦笑道,“我不能欺骗自己,于是越想越怀疑。”

  摇红爱怜的望着公孙扬眉。

  “所以,第二天,我故意到‘神侯府’附近去观察铁手……”说到这里,公孙扬眉轻叹了一声:

  “结果,我发现,着我一记‘剑指’的铁手,完全像是个没事的人一样,安然步行于大街。”

  “那就是说……”摇红也不敢置信。她知道公孙扬眉的“剑指”,有时要比真剑还利还厉:他的剑能一剑插入坚石中,直至没柄,但其“剑指”却可凌空将岩石打碎一个大洞。

  “他根本没事。”公孙扬眉坚定地道,“他是故意捱我一记‘指剑’,放我逃走。”

  “他为什么要放你一马呢?”

  “我那时也不知道。”公孙扬眉道:“所以我再次跟他交手?”

  “就在大街上……!?”

  “是的。我找了面酒旗,裹住了颊颜,假装醉了,拔剑上前挑战。”

  “上次是因为对方熟悉的地头,而且他的呼援又多,”摇红委婉的说,“这次在大街上,形势上又要公平一些。”

  “这一战也不久,只交手一十七招,打了四个弹指间的功夫。毕竟,街上的人大多了,我们都不想伤害无辜。我亦已全力以赴。”

  十七招!

  四弹指间的功夫!

  在人潮中不欲伤害无辜!

  连公孙扬眉这样傲慢自恃的人物都说是:已全力以赴。

  “结果?”

  公孙扬眉摇头:“我再刺中他一剑。”

  摇红喜道:“你赢了!”

  公孙扬眉肃容道:“我没有赢。”

  摇红道:“可是,你是刺着他了。”

  公孙扬眉补充道:“那一剑,我只刺在他左手手背上。”

  摇红道,“那是你不想杀他,留了一手。”

  “不是的,”公孙扬眉澄清,“应该说,我刺他一剑,他避不过,就用手挡了。”

  摇红道:“那他还是伤在你剑下了,也不就是输了一招么!”

  “好像是,”公孙扬眉脸上一点也没有胜利的喜色,“但其实不然。”

  “为什么?”

  “因为他完全没有受伤。”

  “但……你确是刺了他一剑呀!”

  “原因是,”公孙扬眉顿了顿,“他是铁手。”

  他很快的解说下去,“当时,我能刺着他一剑的原故是:有个卖卡卡饼的老妇滑倒了,跌向我那边,我正好发剑,收招无及,但铁手及时扶走了她,并用手‘接’下了我一剑。”

  “形势非常明白,”公孙扬眉眼里洋溢着尊重之色,“如果不是为救那老妇,我根本刺不着他。”

  “何况,刺中他也无用;”公孙扬眉谈淡的笑意里蕴含了浓浓的自嘲:“他双手比铁还硬,比钢还强,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他的手就是他的兵器。”

  他舒舒眉毛又道:“试想,我将剑刺在他的武器上,那会有什么效果?还算不算赢?”

  摇红这下也答不出来了至少,也无法再力自己心爱的人圆说下去。

  她只能问下去:“后来呢y

  “后来人又多了起来,而且在大街搏斗,难免引起恐慌,且各路衙差,连同京城的帮会人物,即‘迷天盟’、‘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的高手也相继赶来……那己不是个决斗的好场地。”

  “他是京里的名捕,要是各路人马云集,又是他占便宜了。”

  “所以他也不肯占我这个便宜。他收了招。”

  “他主动收手?”

  摇红有点不可置信。

  公孙扬眉道:“是的。他还跟我说:若是你一出手就暗算猝袭,我就断避不了你的第一剑。”

  摇红道:“他说的是实话。”

  扬眉叹道:“可是,我又怎能不事先扬声便出招。”

  摇红婿然道:“若是,便不是你了。”

  扬眉道:“所以,我说:今日胜负未分,我还是会找你决战的。”

  摇红问:“他怎么回答?”

  扬眉道:“他?他说:此地不宜久留,你走吧,我随时候教。”

  摇红道:“那你后来还有没有去找他决战?”

  扬眉道:“有。”

  摇红:“我看他对你似无恶意……何不?”

  扬眉:“那时,我也对他起了敬重之心。无奈,我还是想救走长孙总堂主,只要他在,我们还是难以得手。再且,我也动了好胜之意,非要分一个胜负不可。”

  摇红仍是附和地道:“这结果连我也想知道。我想这不只是好胜,也让人也好奇。”

  扬眉道:“他当时问我,几时再打?何地再战?我答:我会找你的。放心,我不会突击的。他居然问答:无妨。我只希望结识你,有机会交手就是有机会交友。”

  摇红:“他好像真当你是朋友了。”

  扬眉:“我却只等和他决一死战。”

  摇红:“所以你在京城徘徊不去?”

  扬日:“我在等机会。终于有一次,在绿中弄那儿,发生了一件争执。”

  “什么争执?”

  “争子。”

  “争子?”

  “两家子争认一个叫囡囡的五岁小童作自己的儿子。”

  “有这回事?”

  “世事无奇不有。后来我听人说了,才知道详情。那时我正住在巷口的‘一间客栈’里”。

  “‘一间客栈’?这名字好怪。”

  “其实也并不奇怪。那间客栈只有一间上房,十分优雅舒适,那客店老板也够趣致,非他看得起的人,他也不租。京城里的人也真够怪。越是这样,越是多文人、雅士、达官,贵人要设法入住为荣。但那客店老板看得人眼的人倒是不多。”

  “这么妙的人……莫不是名闻天下。专经营古怪但品味高的客栈驿站的温六迟?”

  “便是‘老字号”温家的温六迟。”

  “他倒是慧眼相识,看中武功超群的你了却不知他有没有女儿?”

  扬眉一笑:“他倒不是看得起我那三招两式他喜欢我的画。”

  然后他才加插了一句:“可惜他没有女儿。”

  摇红哼声道:“可惜?”

  “可惜!”扬眉板着脸孔说。

  然后,两人都一起笑出声来。

  “那件案子就发生在绿巾弄里,住了陈员外、叶老板两家人。陈员外原名陈今示有权有势有人面,且在朝中有勾联,结交了不少权贵,并领有官职,但膝下无儿。叶老板则无,他原名叶金童,只是个售卖陶俑、泥塑的生意人,却有一个儿子,叫囡囡,五六岁还痴痴呆呆,不会识人,不晓说话,就因为比一般小孩愚钝,所以叶老板夫妇也少让他见人。两家比邻而居,常有往来,由于两家侧门互通,囡囡时亦到隔壁琉嘻。可是这一来,却生了一件奇事……”

  摇红倒听出兴味儿来了:“什么事?小囡囡能闹出啥大事来了?”

  公孙扬眉道:“陈今示和夫人梁氏,迄无所出,倒是疼借囡囡。奇怪的是,每次囡囡到他们家院去玩,必有喜事。陈员外不是无端加官进爵,就是得意外之财,喜讯必至。于是,夫妇二人,视囡囡作块宝。曾有询于叶金童和他夫人余氏,可否将囡囡过继给他们,重金不惜。叶老板夫妇虽对囡囡愚呆,很是遗憾。担心,但毕竟是自己孩子,十分爱惜,决不肯让。于是,两家便为此事,闹得不快。叶老板夫妇生恐陈员外夺子,故对囡囡也禁止不予人邻家处。”

  摇红也听入了:“叶老板夫妇未免小气,但爱子之心,难免疑忌。”

  公孙扬眉道:“这一来,陈员外可光火了。他和梁氏。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囡囡诱了过来,串通了地保。里长,说囡囡是他亲生的孩子,叶金童夫妻因居所近便,意图绑架拐带。两家争持不下,一告便告上衙门。”

  摇红听了也有点气忿:“那陈今示夫妇好不讲理。”

  公孙扬眉道:“陈家朝中有呼百应,口大声响.叶金童夫妻又苦无证明囡囡为己所出,就算不吃官司,孩子也得判给陈家。知道青红皂白的,都不敢为叶金童作证,不晓内情的,更站到一边,只作壁上观。”

  摇红试探着问,“你呢?……你是怎么知晓此事来龙去脉的?”

  公孙扬眉剔了剔眉,道,“我就住在他们两家西侧,我那间房甚宽大,街楼两层,尽在眼帘。那段时间,我留在京,一方面结交多路豪杰,好布伏日后‘神枪会’进军京城发展之大计;一方面在伺机营救长孙飞虹。住久了,有时难免在窗前仁立,看看周围环境,看多了,自然就有印象当然,也看出了囡囡是叶家的孩子,陈家的居心和阴谋。”

  不过,他马上又说:“可是,我不方便作证。”

  摇红当然明白:“你是来救长孙总堂主的,且曾与大内高手交过手,不好在此时亮相。”

  公孙扬眉冷笑道:“我虽不可以露面,但却可以在事后除掉像陈今示这种霸占人家骨肉的败类。”

  他紧接又道:“不过,铁手却救了他们。”

  “铁手?”

  “是。”

  “他跟这种芝麻绿豆的小案又牵连上什么关系?”

  “同是在京城里的人,铁手似既识得陈今示,也认得叶金童。这椿官司一旦打成,输的一方,只怕坐上三五年牢,亦在所难免。铁手有所风闻,便先赶来调停。”

  “调停。”

  “对。那就是从中斡旋,希望有个妥协余地,不然闹到衙门去,那就一拍两散,两家没好收场了。”

  “铁手可知道囡囡原是叶老板亲子?”

  “当然不知,要不然,陈员外也不致敢先发告人。铁手到了那儿,两家争持不休,相互对指大骂,囡囡只哇哇大哭,谁也不认。”

  “清官难审家庭事,我看铁手这趟可麻烦了。”

  “我也认为他可英雄无用武之地,自找麻烦了、正要看他如何出丑之际,案子却给他随手破了。”

  “破了?”

  “破了。”

  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边各不认输,案子却如何破得了?

  “说来倒是稀松平常,”公孙扬眉娓娓道来,“铁手到了现场不久,陈叶二家,依然争持不已,吵得脸红耳赤,各说囡囡是他孩子,问起特征、喜好,两家都十分熟悉,耳熟能详,难作明判。就在这时,突然,中门砰然让人撞开,出现两条大汉,一个大声吆喝道:‘兀那小子,敢愉吃我家祭祖酌烧鸭!?’一个大汉则拔出尖刀,喝骂道:‘供奉祖先的祭品也给吃了,他家人是谁,俺一并宰了!’两人动作奇速,一个已抓住囡囡、拔刀就扎;一个动作利落,一刀三式,掐住了铁手的抢救。”

  摇红听得皱了皱眉心,欲言又止。

  “铁手登时叱道:‘好汉,有话好说,休得杀人。’那个气派沉着、长相憨直的汉子一手箍住哭哭啼啼的囡囡,一面反吼:‘都怪这小杂种!谁是他父母,养儿不教,教而不善,我兄弟也是逼不得已!’另一个拿着铁鞭‘双亲祭祖’!”公子扬眉道:”那时,我在‘一间客栈’四楼处望了下来,因距离大远,相救无及心中也很有点急。”

  摇红却顺嘻嘻地笑了:“我看,你也不必急了。”

  公孙扬眉扬了扬墨剑也似的双眉,道:“哦?”

  摇红矜丽如微笑道:“我知道他破案之法了。”

  公孙扬眉爱怜的也深情的看着她:“你真是冰雪聪敏……可是,当时,我却一时意会不过来。”

  摇红忙道:“你侠心重,人爽直,救人心切,又在局里,当局者迷。哪像我,既在局外.又是小女儿家的疑人心态。”

  公孙扬眉笑了:“你总处处为我说话。那时候,我即一跃而下,赶到陈叶二家门前外面摆地摊写字画的九爷那儿时,却听此案已让铁手破了。”

  摇红微笑道:“当然破了。”

  公孙扬眉怪有趣的望着摇红:“你且说说看,怎么破的?”

  摇红抿嘴笑道:“有一个关键。”

  公孙扬眉有意让她发挥:“什么关键,你且说说看。”

  摇红眨了眨水灵灵的大眼睛,”我看,那两个汉子,不是外人。”

  公孙扬眉笑了。

  “你猜对了。”

  “他们是城里两个浦头,一个外号叫灰耳,一个名叫抄尘。两人抓住了因困,要打要杀,那陈员外夫妇,早吓得抱头互拥,连叫饶命,哪敢阻挡?只叶老板夫妻,拼死挣上前来,要救儿子,还抢天呼地,向来人喊:‘要杀囡囡,先杀我吧!”

  摇红嫣然:“那这案便不必审了。”

  “对。”公孙扬眉道,“铁手挥手,灰耳,抄尘自然罢了手,也松了手。叶老板共叙天伦。铁手告诫陈员外夫妻。‘现在囡囡是谁的亲生骨肉,经已分明,父子情深,不是能勉强假造的。今次姑且饶却,罚你拨银助叶老板养子育儿。供书教学,日后囡囡长大,若展鸿图,说不定也福有攸归,泽及尔等。这次暂不迫究,念无大过,可免刑责,若不知悔,再有犯渍,必倍刑侍候。’陈员外夫妇见铁手英明不可欺.便一味叩头认错不己。叶金童父子团聚,皆大欢喜。”

  摇红也欣然道:“那就好极了。”

  公孙扬眉故意逗她:“你却是怎么听得出来:铁手能马上破案?你就那么抬举他?”

  摇红妙目一转:“他当然能轻易破案。”

  公孙扬眉还是要问出个究竟:“怎么说?”

  摇红轻笑道:“铁手何人也!他能跟你交手二次,平分秋色,又得‘扬眉出鞘剑’公孙少侠一再推许。称誉,当非凡人也,岂会连一件小案也破不了!我若小看他,岂不小觑了公孙少侠的识人之能也!”

  公孙扬眉哈哈大笑:“我说不过你。”

  摇红爱娇地道:“那是我说得有道理。”

  公孙扬眉道:“可是那时我却已掠下楼来,也到了郭九爷的书回摊子旁了。”

  摇红忽省起一事,“郭九叔?莫不是号称‘恶九成,死十次,恶人自有恶人磨’的‘空中老郭’的郭九诚。”

  “便是他。”

  “后来听说他为救长孙总堂主,也不惜人了牢。成了囚?”

  “郭九爷和凄凉王义薄云天。仗义相交的事,早已传诵江湖。”

  “那时你就在他书画摊子旁?”

  “我正要打探消息,看要不要进入暗助铁手。”

  “可是,案子那时就结了,铁手就出来了?……”

  摇红如此猜测。

  “便是。”迄此,公孙扬眉也不得不打从心里佩服摇红的聪颖过人,“他一出来,就跟我正好打个照面。”

  “可是,”摇红担心地道,“他却没见过你的真面目,没真的朝过相。”

  “所以、我马上装得像没事的人一样,抓起纸笔。磨砚画画。”

  摇红附掌笑道,“那是你的绝顶才华。大可发挥了,只益了京华街坊百姓的眼福!”

  公孙扬眉却苦笑了一下:“他却找上了我,”

  摇红怔了一怔:“但他不识得你呀……想必是为你的画所吸引毕竟他也是个识货的人。”

  公孙扬眉椰榆的笑了一笑:“他就是太识货了。那时,我正以细笔在画一座孤峰,和点指峰上挺拔的树,他就来到了我耳边。我尽量不抬头看他,尽力专心画我的画。

  摇红担忧的道,“他没走?”

  “没走。”

  “他还在看?

  “在看。”

  “看了很久?”

  “很久,等我把画画了个七八,只差最后一笔,他才在我对面说了一句“无理无袭’我静了一会,待肯定了他是跟我说话之后,我才回他一句,‘谢谢。’并故意压低了语音。可是他马上就说:‘是你。’我知道已躲不过,索性但然问他,‘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对,”摇红也狐惑他说:“他是怎么看得出来的?”

  “他的回答很妙。”

  “是怎么个妙法。”

  “他说:‘你的画一笔一划都充满了剑气。我领教过你的剑法。当然是你。若不是你,谁还能够把剑法使得那么孤傲,用笔那么狂,境界上那么孤绝!”

  “看来,”摇红听到此处,不禁叹了一口气,“他真是你的知音。”

  “可惜,我们是敌人”公孙扬眉道,“我也这样与他说了。”

  我还说:‘我们约好交手的。我要出手了’话一说完,就出招。

  摇红吃了一惊:“你当街拔剑!?”

  “没有,当时绿巾弄是个市集,有许多儿妇孺老少皆有,一旦公然动手拔刀舞剑,下定会惊动途人,难免会惊惶失措,相互践踏,引泼乱子那是我和铁手神捕都诚不愿见的事。”公孙扬眉道:“我以笔代剑,点向他。他面向我,背向大家;郭九爷则在他身后挡着。

  我们出手都快,不着意看,还不知道我们在交手。我说,‘点到为止,三招定胜负’他说:

  ‘我沾上墨印,便算输了。’我们很快的互攻三招。”

  摇红忍不住问:“他的兵器呢?”

  公孙扬眉答:“他空手。”然后又悠悠的加了一句:“他一向都空手,从来都是空着一双手的。”

  摇红却改变了另一种看法,“那好,你以笔墨代剑,他不用兵器,至少可以不用伤对方。”

  “那也不然。”公孙扬眉这次不同意摇红的说法,“我用笔为剑,力蕴笔杆,气聚笔尖,那是一只横扫千军的笔,杀伤力尤甚于剑。他则是一双铁手,万刃莫摧,千锋为断。我们如此神不知、鬼不觉的在闹市中、人群里、挂起、裱干核着的字画空隙间交手过招,其实要比前两次更凶险、更费力。”

  摇红听了,倒吸了一口凉气,一时不敢吐出,好像这样吁出了一口气,就会影响了战情、分了扬眉的战志似的,

  “第一招我先攻他,他后发攻我,但若不收招,则两败,故两人同时收招。第二招是我和他同时出手,二招互击相碰,相互抵消!”公孙扬眉仿佛完全沉浸在那京城一战里。

  “重要的是第三招。”

  可是光是这样听,摇红已惊出一身冷汗。

  “这决不是如公孙扬眉所说一般的轻松平常。这两招是在电光火石中交手,是两人半生功力。一生精华之所聚,半分失不得,半点轻忽不得,两人两招战个平手,个中变化,其中凶险,当不足与外人道。

  第三招又如何?

  就是这第三招,才定了局。”公孙扬眉叹了一声,脸容似笑非笑,似傲非傲,“这一招之后,我才知道,我才明白,我才顿悟了一件事、一句话。”

  “什么事?什么话?”

  摇红追问。

  意切。

  情也切。

  “事和话都一句!”公孙扬眉一字一句地道:“才气,不是一切。”

  七、既在乎天长地久

  摇红皱了皱眉,不明白。

  “我以前也不明白。”公孙扬眉接道:“第三招,我用了一招刚创的剑法,叫‘书剑江山’,这一招是我六十七路‘扬眉剑法’精华所聚,且刺出这一剑的刹那,我有所悟,已加强了其优点,也补正了那一丁点儿的破绽,而在出招的电光火石间,又加入了三个新的变化。这一招我刺的志得意满,坦白说,现在我也使不出如此淋漓完满的剑招来要不是有铁手这样的敌手,还真迫不出这一招的威力来呢!”

  摇红关心的是:“铁手避得过吗?”

  公孙扬眉道:“我原刺的是他的胸口、心房,笔尖只戳在他的左臂膀上。”

  摇红喜道:“着了?!”

  公孙扬眉道:“是着了。我在他衣上。留了一点墨痕。只不过,在同一时间,他已一出手,剪断了我的笔尖。”

  “剪断?”摇红觉得有蹊跷:“他手上不是没有利器的吗’他用什么兵器剪断了你的笔头?”

  “他只用手。”公孙扬眉用手比了比,“他还是没有武器。”

  摇红奇道,“手怎能‘剪’断笔尖?”

  公孙扬眉这次伸出中、食二指,对夹了一夹:“就这样,他用两只手指,一挟,就断了。”

  “他的手指!?”摇红差愕莫己:“竟比剪刀还利?!”

  公孙扬眉进一步道:“要我用的是剑,只怕也得给他一夹而断。”

  “那也不一定,”摇红质疑:“毕竟,剑比毛笔坚硬太多……”

  “但笔毛是软的。”公孙扬眉却道,“能夹断软笔,要比挟断钢剑还难。”

  摇红还是坚持:“他虽夹断了你的笔尖,但你还是先刺中了他要是剑,他可要穿个窟窿了。”

  “可是我刺中的是他的臂膀。”公孙扬眉也迷茫的道,“我知道他一双手已练得百毒不侵,坚兵不入,就不知道是不是连他的臂膀也一样刀枪不摧。”

  “但他……”摇红还是站在支持公孙扬眉的立场:“毕竟还是着了你一剑。”

  公孙扬眉又叹了一声,道:“可是,后来我还发现了两件事,使得我对这一战完全改观。”

  “什么事?”

  “原来郭九爷也出了手。”公孙扬眉的笑意很有点苦涩。“他本来想助我一把。”

  “九爷出手!?”摇红有点吃惊:“他的‘空中楼阁,杀人无声’,非同小可,难解难破他是在什么时候出手的?”

  “就在我跟铁手第二招后各自收手,第三招正要出手前,他暗底里递出了一招,由于铁手的身躯挡着,而我又专心全力发第三招,所以才一时没有察觉。”

  “可是,后来你还是发现了。”

  “是,要不然,我也不会趁在铁手分心之际出手的。”公孙扬眉感慨地道,“也就是说,到了第三招,铁手是边化解郭九爷的攻势,又招架我的笔剑一击。”

  “是的,”摇红这次不得不同意,“这对铁手而言,颇不公平。”

  “事后,我还发现,我铺在桌子上的画,还欠的最后一笔,已给他填上了。”

  “什么?”

  “我的画只剩下绝岭高峰上的一株树,那株树也只剩下后一记点捺,他已替我画了下去。”公孙苦笑道,“我桌上不止一支蘸了墨的笔。”

  “他……他是在什么时候画下的!?”

  “定必是在交手的时候。”

  “当时你不觉察?”

  “连郭九爷在旁也没察觉到。”

  “他出手……”摇红惊疑不定,“有这么快!?”

  “你别给他的名头骗了。”公孙扬眉肃容道,“铁手这外号听来好像他的一双手是铜皮铁骨之外,就似很笨重、迟钝般的。其实不然。他的手更可怕的是灵巧说多灵就有多灵,说多巧便有多巧,而且还说多快就有多快,甚至你还真说不出它有多快!”

  “这一笔……”摇红这次也觉得说不下去了,“实在是”

  “他那一笔实在是绝笔!”公孙扬眉衷心赞美;“他只那么一笔下去。我画意的狂傲、孤绝,全都改变了,因这一记圆融藏峰的捺笔,柔和了独特的孤峰,调合了高远的千山,使我那一幅画,完全改变了狂妄傲态。”

  他自嘲地笑了一笑:“我那时才知道:原来铁手也擅绘画。”

  摇红静思片刻,终于说:“那一战,他是赢了。”

  公孙扬眉毫不犹豫承认了:“可是,他不骄不躁,甚至还隐瞒了真正的胜利,不让我觉得难堪。”

  “他的作为终于使我体悟了!”公孙扬眉舒了一口气好像他把这句话说了出来,心中才会舒服似的,“才气,终究不是一切。有才的人多的是,但像铁手那样,大气大概,不傲不躁,亲切对人,公平处事,他才是真正的了不起的。”

  摇红这回马上同意:“是的。如果有机会,我也希望能拜会这位铁二爷能让你那么敬重的人,一定是绝世人物。”

  可是,摇红在这一晚之后,就遇上了极大戏剧的变化,她当然没有机会见到铁手,甚至连公孙扬眉也一别成“永诀”。

  不过,摇红却把铁手这个人物,记在心里,也把她和公孙扬眉这一段交谈,跟贴身丫鬟小红一再提过程,并记在“飘红小记”里当然,记得并不详细。只是,铁手在阅读手札的时候,自然会回想起跟志气高扬。才具出众的公孙扬眉交手交往的种种情形。

  他喜欢这个志气远大。鲜花怒马、任侠好义,甚至有点儿任性妄为的年轻人。

  他一向看好他。

  那“绿巾弄”一战之后,他和公孙扬眉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两人惺惺相惜,相交莫逆,成了至交。

  不过,公孙扬眉却含笑跟他摆明了态度:“我虽然佩服你,与你成为好友,并视你为兄长,但既然如此,更须坦言:我还是要救长孙飞虹的。”

  铁手那时听了就笑道:“好!你救你的,我拦我的。”

  但是不久之后,公孙扬眉就终于放弃了他的坚持,原因是铁手找到适当的时机,告诉他一些“实情”:

  “其实你不该贸然去救长孙飞虹。”

  “为什么?”

  “因为长孙飞虹他自己也不愿出狱。”

  乍听,公孙扬眉自然不信。

  也当然不能置信。

  “他在多年前为元十三限所伤,伤势时好时坏,一见天日,就会发作,形同癫痫。后为诸葛先生所擒,在世叔尚未来得及派人在大牢保护他安全之前,蔡京已暗下令狱中主簿下毒杀之,他己身中六种奇毒,幸内力高深,加上世叔提供灵药才得保性命。但一旦剧烈动作,再见天光,就会致命。他现下每天在狱里苦练‘耐伤功’,以克制内伤及毒力,渐而发展成一种‘内伤拳法’,世叔品评为‘天下三名之内’。‘伤得愈重,拳法愈高’,凄凉王也因而愿留狱中不出。何况……”铁手将内里乾坤,一一坦告:“他一出狱,若见天日,伤毒齐发,恐难活命。若返东北,长途跋涉,更为不利。沿途蔡京鹰爪,必不放过,派人埋伏袭击,虽未必敌得过长孙飞虹,但必更令更增凄凉王毒发伤重。还有一点……”

  铁手迄此,顿了一顿:“不知该不该说。”

  “请尽说无妨。”

  “那是你们的‘家事’。”

  “请道其详。”

  “据我了解,‘一贯堂’的决策人已很不欢迎长孙飞虹重返‘神枪会’,凄凉王亦觉意冷心灰,无意再回关东去了。”

  公孙扬眉为了求证这番话,要求“见”长孙飞虹。

  铁手答允安排。

  而且真的安排了。

  公孙扬眉见到这个早年就已名震天下,威震关东的前辈总堂主,形容枯稿,不似人形,几乎当场落泪。

  果然,凄凉王己不问世事,不欲复出,婉谢也坚拒了公孙扬眉和公孙自食的好意:他不愿出狱。

  天牢己是他的“家”

  铁手说的是真话。

  不过,公孙扬眉也没有长留京师。

  因为他要赶回去,见他所惦念的人。

  一个念兹在兹、长索心头的女子。

  她当然就是摇红。

  铁手就是从那充满期想和梦的少侠口里,得悉孙摇红的名字。

  直到现在,他看到了“飘红手记”。

  直看到了“惨红”部分,摇红与公孙扬眉终于有情人能结为一体,然后又互相期许、劝勉:她希望他能恢复当日的侠气豪情,不要恋栈于一些本来就与他性情不合而又伤天害理的事;他则要她等他,他要跟她爹交待清楚,同时也会力劝孙疆收手,要不然,他就和她远走高飞。

  他们己有了目标,更有了方向。

  因为他俩有了对方。

  所以,两人都有了希望和期待。

  为对方而变好。

  为大家的未来而自强不息。

  公孙扬眉告诉她:他明天就去跟孙疆说明一切。

  摇红显然很有点耽忧:性情大变的父亲,是不是有这个雅量听劝?

  “总之,我一定不会再跟他做这种事。称霸江湖,我没这个野心,再说,称雄武林,也不该以这种手段。我一定回来,你要相信我,就算你爹反对,我也一定来找你,不离不弃。

  我跟你曾经拥有过,这次我永志不忘。我会跟你爹提亲,不管他答不答应。我都想跟你天长地久,地久天长。”

  最后他仍是坚定地道:“你要等我。”

  八、更重要曾经拥有

  “我一定等你,如果爹反对我们,我就和你远走高飞。”摇红也非常坚定的对他说:“我一定会等你。”

  就这样,他们在垦夜里分了手。那一晚,轩里的烛光正亮,院子里的花正红,外面的夜甚凉。

  她就寝的时候,仍怀着满怀的温馨,却不知怎的,在热情如火的缠绵和相知如织的交谈之后,她忽然觉得很空虚,具有一种怅悯之情,使她钻进被窝前,仍不敢也不想去吹灭那一支红红也烘烘的烛光。

  她怕凄凉。

  有谁人可以天长地久?也许更重要的是曾经拥有。

  那时,她却没注意到,苑外窗下,正有一双兽性的眼,三碧四绿的惨青春,正盯着她,望着她。

  一直到她就寝,天正破晓,那一双眼才转为两点朱色的红。

  如果那是野兽的眼睛,却又怎么洋溢着泪光?

  从此以后,摇红就再也见不到公孙扬眉。

  见不到他的剑,见不到他的眉,见不到他的傲岸,见不到他的温存,见不到他的人。

  见不到他。

  见不到。

  铁手和猛禽读到此处,忽然都掠过一个念头:

  人生,真是无常的啊。

  (要是跟摇红一起上泰山亡命的不是铁锈,而是公孙扬眉的话,那形势。情境当何等不同。)

  当然,那也不是“挟持”或“掳劫”,而是“私奔”或“逃亡”了。

  自然,铁手也不会更不必参与去追捕他们了。

  刘猛禽却忽然道:“我想,在出发上出之前,我们该先到一个地方看看。”

  铁手问,“什么地方?”

  猛禽的神情,像一头洪荒的猛兽第一次看到了月亮:“浅水滩。”

  铁手心同此意,那儿正是手札里有特别描叙过发出惨嚎嘶叫的地方。”

  公孙扬眉曾在那几长时间与孙疆。袭邪“共事”:“工作”过的地方。

  仿佛,那儿是一个“祸源”,一个神秘的地方。

  所以铁手立刻道,“我也想看看一些事物。”

  这次到猛禽问:“什么东西?”

  铁手的表情,好像是发现了泥地里冒出了一条鱼:“人形荡克”。

  猛禽也正有此心:这名目在“飘红手记”里有提到过,而他更不忘朱月明在临行前对他的特别咐嘱。

  这个黎明特别冻。

  一阵阵的奇寒,夹杂着外面整军,列队,出发征战的金戈之声、兵戎之气。

  猛禽侧耳。

  在听。

  他在留神聆听的时候,好像一个人在光线极暗时阅读一样的专注。

  然后他说:“那的确好像是一切问题的中心。”

  铁手有点忧虑,“只不知孙疆让不让我们‘参观’这样子的重地。”

  猛禽道:“他当然不欢迎,但我们可以运用职权。”

  铁手道:“职权?”

  猛禽冷然道:“我是刑部派来调查的,你是皇上派来审视的,东北一带,山高皇帝远,万一有什么组织、军器、歹人,会威胁费到朝廷安定的,我们都有稽查、审办的权力。这是我们职责所在。”

  铁手笑了笑,自说地道:“但愿我们没有滥用职权。”

  “滥用了又如何?”猛禽冷峻地道:“是这里一些心怀鬼胎的人先行滥用了他们的武力和权力。”

  铁手道:“那就但愿摇红姑娘还撑得下去,等我们上山。”

  猛禽诧问:“我们不看完‘飘红手记’才出发吗至少先看完了‘怒红篇’,对案情才有一定的了解。”

  铁手道:“救人如救火,宜急不宜迟,何况,我们得要争取到‘浅水涉”走一趟,间明山君:人形荡克到底是什么。”

  猛禽反话道:“若要了解何处是浅水涉,什么是人形荡克,那就反而得要先读完‘怒红’。否则,我们不知头绪,又从何盘问?再说铁锈挟持摇红上山,已非先前片刻之事,这已过了好几天,摇红若能活便活,现在急也急不来,更不急在一时半时。”

  他以一种久经训练也久历战阵的老将士口吻道:

  “作好充分准备,才能救人救彻一时情急,操之过急,都不说是我们资深刑捕该犯的过失。”

  铁手听了,叹了一口气,望向窗外,只见窗外几点腊梅初蕊,已染上了几抹金红。”

  “这么快,又是梅花将开的日子了。”铁手感慨地道,他后面的话,只在心里掠过,没说出来,反而问了一句:

  “今天是什么日子?”

  “十四。”猛禽回答得很快,简直是不暇思索,“是日八白飞星,宜祭把,修厨、游猎、作灶、冲龙尾宿,又是勇猛日。”

  铁手笑了:“你对日子很有研究?”

  猛禽脸上全无笑容:“我们是混日子过活的人、怎能连每一天过的是什么日子都一无所知!”

  铁手鼻际闻到冷香,那是花香吧?而且是摇红亲手种的花所开出来的香味吧?只不过,那主人却是不在了。

  那爱娇的女子仍在山上吧!那泰山之巅,铺着亘古寂寞的雪。

  他刚才只是随意问问。他心中最想说的却是:

  快过冬了,那爱温馨的多劫姑娘,赶得及回来家里吗?也将到春节了,那爱热闹的遭劫的女子,会回来看她的花开吗?那时,还会不会具备花开的心情。

  对人而言,开心比开花更重要。

  惜有花开就有花谢,有开心便有伤心。

  却听猛禽催促道:“我们快把‘惨红篇’的下半册看完吧!”

  的确,“惨红篇”下半部透露了不少有关“人形荡克”和“浅水涉”的“秘密”。

  可是情况却更是惨重。

  而且惨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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