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大写革命回忆录,也写了陶承奶奶的《我的一家》等。但是,名为小说实为传记的《刘志丹》由于“进行反党活动”,被判定犯了“为反革命树碑立传罪”,批来批去,暗示了一条不成文的戒律,即不许为没有历史结论的活人立传。要立传,除非治丧委员会的《悼词》下了定论,也就是“盖棺论定”。其实,传记文学只要用事实说话、对历史负责,写死者也写生者,写历史人物也写现代人物,写革命家也写反革命分子,写科学家、医生、作家艺术家,也写企业家、个体户、“倒爷”甚至妓女、土匪,写长的、写短的,都可以。
鲁迅写刘半农,囊括其今生一世,怎么由“革命者”转而为“无聊文人”,总是投以历史的眼光:“我爱十年前的半农,而憎恶他的近几年”,更憎恶“将他先前光荣和死尸一同拖入烂泥的深渊。”这正好应了先贤们的诗训:“莫嫌老圃秋容淡,且看黄花晚节香”,“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莫道古人多玉碎,盖棺定论未嫌迟。”。“盖棺定论”就是“盖棺论定”。
然“盖棺”也未必“论定”。
世事多变,文学变多,现当代文学史改写又改写,在世作家的功过一时说不清、道不明,就连百多万字的《王蒙自传》——“国家日记”、“个人机密”、“抡着膀子捞干货”,但是业内啧啧称羡也难免啧有烦言,说他自我感觉超好、“八面来风”,对人过分刻薄。
没有绝对的真实,真实需要历史检验。时代在曲折中发展,人性、人的本质在变化,传记作者对传主的认识只能是阶段性的,只具有相对性的褒贬度。
诗人牛汉在第六次文代大会上和我咬耳朵:“严酷的历史改变了我。唉,历史欺骗人,人没有办法!”所以,“盖棺论定”只能是个相对的历史概念,充其量把一个人的一生走一遍,给历史个案一个时下仿真的文本,而非一成不变的真理。
近年来,我一再强调:一、传记文学的生命是真实(理性的史实和情感的真挚,不仅仅是纪录事实抄录音带);二、传记文学之大忌,是各种各样的“讳”,为家丑讳、为国丑讳、为大人、权者讳。
本乎此,我寄语贵倡导者们:固然,“凡历史都是当代史”,“凡历史都是思想史”以及史官笔下的“颂圣史”,离开以翔实的史料为基础的实践史观,都难最后“论定”。
邢小利的《陈忠实年谱》《陈忠实传》和《陈忠实研究》囊括了传主的一生,《白鹿原》作者栩栩如生活灵活现,音容笑貌和心里活动暴露无遗。不可想像,陈忠实晚年寂寞、内心激愤,对于官场啧有烦言,对于谣诼不屑一顾,等等,他在世时你能如实披露出来吗? 综上所述,不论“为活人立传”还是“为逝者立传”,不清除历史虚无主义,伪命题!永远扯不清。
“良史诛意,庸史纪事”,良史、信史,有待后世连续不断地修订或改写,以便让传主的灵魂出壳、历史的真貌进一步显现。
最后,引用胡耀邦1976年3月19日写长信回复郭小林的一段话:
仔细地看了中组部对你爸爸(指郭小川)的丧事安排报告和悼词全文。……悼词是不是还可以多写一些话,是不是还可以评价再高些?这当然是可以再讨论的问题。但我认为,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于:革命队伍中,对一个人,生前往往有这样那样的鉴定、死后往往有这样那样的评论,有时对了,有时错了,有时高了,有时低了,可靠吗?可信吗?又可靠可信,又不可靠可信,因为鉴定评论终归要人民,要群众,要后代子孙来做,人民、群众、子孙并不记得什么鉴定和悼词,记得的是那些有血有肉的史实。……假若你们要组织上给你们再做个好悼词,当做一个传家宝,那对你们来说,就可能转化为包袱了。如果我误会了你的意思,说得不对,那就请你原谅,我是出于一片好心的。(以上原信引自“百度”)
耀邦同志啊,您平反冤假错案,追溯动荡的往事,将人的评价置于历史的长河,即便“盖棺”也留有余地,至善至诚,感人至深啊!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世上没有绝对的真理,也没有一成不变的人物,鲁迅在呐喊:“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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