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第一天要不要和老板谈话(女老板要求我做一件尴尬的事)(1)

别看我平时会耍耍笔杆子,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了一些文章,但没有文凭,始终找不到好工作。在工地上做了一段时间,脚被砖头砸肿了,觉得有风险辞职不干。找了一个多月的工作,总算进了一家胶袋厂,成了一名包装工。这天,冯老板见我的字写得比较好,问我是什么文凭,我说我没有文凭,但会写文章。她觉得会写文章的人思想缜密,做事肯定比较细,于是安排我理货。碰到出货的时候,叫我负责装货柜。那也不是什么轻松的活,只是比起打杂来有面子一点。

干了一段时间,统计数量从没出过差错,冯老板非常满意,决定提升我做她的文员。做文员可轻松多了,上班坐在办公室里,有空调吹。她外出的时候把我带上,鞍前马后帮她做点事情,还有小车坐,别提有多爽。由一名普通员工,我一下子成了老板的红人,真是人见人眼红。

说起来,冯老板在员工们眼中是非常刻薄的一个人,而且脾气古怪。员工们每天累死累活地干,伙食很差,不是青菜就是萝卜,而且没有油。肉说是说每餐都有,但每个人最多分两三片,薄得像纸。菜都是她自己亲自去买,有人就问我:“你经常跟冯老板出去,那些菜是不是从农贸市场捡来的?”我笑而不答。真实情况是,她确实带着我到市场上捡过那些菜农卖不出去丢掉的菜,不过,不是经常能捡到。我若透露出去,传到她的耳朵里,我的位子都保不住。她的古怪脾气就是不许员工们谈恋爱,说谈恋爱会影响工作,谁谈就炒谁的鱿鱼。特别是那些搞婚外情的,她是发现一个炒一个,恨之入骨。

见我愣在那里,冯老板叹了口气,说:“你不乐意就算了。我的两个女儿在国外,好几年没回来了,这心里感觉很空。相处久了,我把你当成了我的儿子。”把我当成儿子?我心里可别扭得很,暗忖:“把我当成儿子,一个月才给一千来块钱,有这样对待儿子的么?真是笑话。”她似乎有点失望了,又装出很坦然的样子,从包里取出一迭钞票,数了数交给我,说:“加上全勤奖,一共两千零二十块,拿着。”

我的工资突破两千了!我心里甭提有多高兴,连声道谢。

领了工资之后,我心想:“这老婆子也着实可怜,别看有的是钱,可内心空虚啊。她这么年纪,干脆帮她洗回脚拉倒,做一回她的儿子也不算吃亏。”想到这里,我打了盆热水端进了办公室。

“老板,我来帮你洗个脚吧。”我很自然地说,其实心里还是特别不爽,因为长这么大,就是我的亲生父母我也没帮他们洗过脚。见我端来了水,冯老板脸上乐开了花,笑得那皱纹一堆一堆的。

冯老板脱下鞋子坐在椅子上,可能是年纪大了的人脚不会出汗,我蹲下身并没有闻到刺鼻的臭味。帮她脱掉了丝袜,她把脚放进了脚盆。我轻轻地帮她揉着脚,她靠在椅背上眯着眼,很享受的样子。

大概帮冯老板洗了十来分钟的脚,她始终闭着眼睛。我对她说洗好了,她才睁开眼说谢谢。

当我把脚盆里的水端出去倒掉之后回到办公室时,冯老板笑眯眯地对我说:“小邹,过来。”看她的样子是要给点钱犒劳一下我。我近了过去,果真是。只见她掏出五十块钱,说:“我到足浴店里洗也要五十块钱,你就拿着吧。”看来,她真是个很现实的人啊。如果帮一个老太婆洗一次臭脚就是为了得五十块钱,我情愿一个月不吃早餐,——我一个月的早餐也就花这么多钱。我无论如何不肯收她的钱。她觉得我嫌少,又加了五十块,我也不要。

最后,冯老板很无奈,对我说:“你这个人太实诚了,帮我洗脚还不要钱,我心里也过意不去啊。”我说:“没什么,就当是给我妈洗了一次脚吧。”她听了很感动,说:“我的心情今天特别好,给员工们加餐!”

到底加了餐没有?真加了,每个员工碗里多了两片肉,薄得像纸。

又过了两个月,我辞职走人。冯老板挽留我,说:“我一直把你当亲生儿子看待,哪里对不住你说出来,不要走。”我说:“打工也不是长久的事,想回老家做点什么。”真要走她也没办法,又提帮她洗脚的事,要多算两百块钱工资给我。我依然不要。

入职第一天要不要和老板谈话(女老板要求我做一件尴尬的事)(2)

多年过去了,想起那件事情我心里还是有点别扭。其实,为一个上了年纪的人洗一次脚,也没什么

《花语》特约撰稿人:鬼眼穿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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