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4 19:04 |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黄宏

面对不合理的婚前协议你会接受吗(史上最坑婚前协议)(1)

这世上,常有些人自以为聪明绝顶,最后做的却是荒唐透顶的蠢事。

最新的一例,发生在宁波:有人爆了份一对新人的婚前协议,新郎看过协议后心灰意冷,在“双11”领证当天表示:这婚不结了。原定11月12日举办的婚宴也取消了。

都准备结婚了,说明感情已经够融洽了。一纸婚前协议,就能让这一切灰飞烟灭,可见其杀伤力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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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婚前协议,在网上被人称为“史上最坑婚前协议”。

新娘方列出5大条共18小条规定和守则,条条吓人。一言以蔽之:规定给男方的,全是义务,规定给女方的,全是权利。

面对不合理的婚前协议你会接受吗(史上最坑婚前协议)(2)

“世上最坑婚前协议”部分内容。

最吓人的一条,就是要是男方违反,女方有开除婚籍的权利,且离婚后,男方需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份额,净身出户,并且在离婚后赔偿女方120万元,一年内付清。

“婚籍”到底是什么东东,已阅君到现在也没搞清楚。

不过对整个条款,很多网友倒是一眼就看穿了:签了,等于签奴隶契约。

最后结果就成了这样:

婚前协议,本为巩固婚姻关系,反倒把婚姻给搞没了。

在以前,只见过为彩礼、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导致姻缘不成的,但因为婚前协议,就使差不多水到渠成的婚姻破灭的,这倒还是第一桩。

从结果上来看,要说这事做得不蠢,只怕没人相信。

2

婚姻建立在感情基础上,感情是个易碎品。

通常来说,圆满的婚姻大致这样:各有各的工作和交际圈,独立又亲密,没有斗智斗勇,只有相辅相成。

一旦开始斗智斗勇,就麻烦起来了。

还没结婚,就要挟男方,提出种种条件,这就意味着斗智斗勇提前开始。

等证快要领了,宴席请柬发出去了,就算打着“婚前协议”的旗号,别人也明白这是“突袭式”提条件。

所能依仗的,无非就是“沉没成本”。

追了好几年、各种花心思,终于快结婚了,请柬也发出去了,到这时候,要是不答应,那之前的努力,全付诸流水不说,自己和父母的面子连带着也没了。

但问题是:这对男方如此,对女方何尝也不是如此?

面对不合理的婚前协议你会接受吗(史上最坑婚前协议)(3)

虽说现在婚前协议不少,但往往建立在感情基础上,既然谈感情,那就不必过于斤斤计较。

时间点卡得这么准,那显然不是谈感情,而是准备斗智斗勇。

要斗智斗勇,那就要凭“本钱”。“本钱”和男方一样,提出的,偏偏还是压倒性的条件。

于是,还没成的婚姻就碎了。

从过程来看,要说这时机选得不蠢,也只怕没人相信。

3

任何协议,都要有法律效力,否则就白签。

要是以为任何协议,不管内容为何,对方字一签,法律立刻来保驾护航,那只能说太幼稚。

退一步讲,这种婚前协议,就算男方签了,也没“可执行力”。

先说这内容,一眼就看出,处处违反了婚姻法和合同法的平等原则,就算真拿这东西上法院,只要日期写对了,再拿上第二天领的结婚证,男方完全可以说自己当时受到胁迫,以此为理由要求撤销这个协议。

再退一步说,就算法院真的判了,也没法执行,像那上面约好的赔偿金,法院怎么执行呢?

别的不说,现在很多法院连婚前协议中很核心的“忠诚条款”都不见得完全支持,至今还争议很大,怎么可能支持那些鸡毛蒜皮,又规定可以由女方单方面认定的事呢?

再说,在财产分割环节,法院根据的,往往是是否有过错情节,怎么会简单根据协议,判男方净身出户呢?

据说这个婚前协议,还是女方法律专业的闺蜜起草的。

从内容来看,要说条件提得不蠢,也只怕没人相信。

4

总而言之,这就是份时机不对、内容荒唐的协议。

除“处决”已经约好的婚姻外,好像也没什么其它作用。所以说,这是聪明人做的蠢事。

“蠢点”就在于以为对方只要一签字,就算内容再如何不堪,法律也会“出面”。

面对不合理的婚前协议你会接受吗(史上最坑婚前协议)(4)

类似的事,这些年的新闻中,有不少:

有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女员工如果怀孕,要自行辞职;

还有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更有规定,员工自愿放弃买社保,还要签在公司里发生一切意外都和公司无关,不追究公司责任

……

这种种规定,除了沦为笑柄,实际上起不了任何作用。

签合同,不能违背国家法律,这是基本常识。指望法律会来“保护”有违法内容的合同,实在不可想象。

从本质上,这些新闻中出现的合同,和最近这份被广为讥笑的婚前协议,其实异曲同工。

5

现在我们的社会,离建成法治社会,还有差距。

其中最大的差距,就是一部分人落后的法治观念。

法治社会中,人和人的关系,应该建立在权利和义务平衡的基础。

这份引起争议的婚前协议,虽然只是个极端个例,却显示一些人心目中的“法治”是:利用法律,完全地保护自己,彻底地束缚别人。

看似聪明,但这世上的聪明人难道就只有他一个?

结果只会是:作茧自缚,害人又害己。

知道签婚前协议,只是法治社会的诸多表现形式之一,却不见得是实质。

真正法治社会,是人们知道自己的权利,也明白自己的义务。

思考问题时把依法放在利益、情理的前面;

不再只要求别人做什么,而自己的行动却不能受束缚;

不再把法律当作自己攫取利益的工具;

在为这份“史上最坑的婚前协议”笑的同时,只怕也得想想,自己内心中的法治社会,究竟是什么样?到底要形式满天飞,还是享受实质?

自己又该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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