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眼界#

城市其实在古代的时候,我们就有了最初的雏形,似乎最让人神往的城市,当然是唐朝时候的不夜城,说起那个时候的繁华,可以说文人墨客写好几天都表达不完,这才有了我们中华文化的拓展。

因为在我们的文化里,基本上属于农耕文明,很多文化作品里表达的内容,无不与农村有关。而对于这个城市,我们基本上也是跟农村与农业密切相关,虽然有着商业和手工业的样子,但过去的城市并非现在这样,与农村脱离得没有那么明显。

毕竟我们现在对于城市的印象,它是工业文明的产物,再加上信息社会的长足进步,几乎现代化的事物基本上都集中在城市,尤其是现代化的大城市,这与我们传统意义上的农村也好,还是现代农村也罢,都存在巨大的差异。

特别是经过这几十年的发展,随着我们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们北上广深等超一线和一线城市,基本上没有过去城市的半点影子。相比于农村分散式的居住环境或者过去城市松散的居住模式,我们现在的城市居住环境基本上都是以街道或小区为单位,他们属于社区或者街道办管辖,再加上小区的物业公司,才有了城市管理的基本架构与模式。

小区物业管理哪些应该公开(小区物业牵涉的三个问题要积极探索)(1)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们的城市化率已经突破50%,有的省市的城市化率都已经超过60%,甚至70%,可见我们的发展速度有多快。

而说起城市化就不得不提及房地产这个行业,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们采取和借鉴香港等地方的发展模式,很快地就把房地产市场给铺开了。这里面涉及的几个环节包括:土地的招拍挂机制、房屋建设的允许机制、质量安全管理机制、房屋销售机制、物业管理机制,后来增设了项目建设保障机制、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等等。

上述机制里面,与百姓有关的包括:房屋销售定价机制、房屋预售机制、公摊面积、物业管理等。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与运作,我们老百姓普遍都感受了一遍我们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状况,普遍的印象是好的,毕竟我们的居住状况也好,居住环境也罢,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但也遭遇了很多烦心的事情,比如买了新房碰到了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或者经营不善而倒闭,从而导致楼盘烂尾,开发商交付不了房子;比如房子是建好了,收楼的时候发现房屋质量出现了严重问题;比如当时的承诺里,开发商因为自身能力问题,兑现不了合同约定条款,收楼的时候发现绿化不达标,说好的小区公园没有了,说好的学校幼儿园也没有,说好的篮球场、健身房等体育健身设施等等连建设的地方都没有了。

更有意思的是关于公摊面积的事情,前几天爆出一个非常大胆的开发商,一套一百多平米的房子,公摊面积居然占去了一半,业主收房的时候,一测量,房子套内面积只有六十多平米。大家说一说,这事不管搁谁身上,肯定都会来气,于是乎,一时间对于公摊面积的存留问题、算法问题等等再一次展现在了老百姓的面前,引发了广大老百姓的热议。

小区物业管理哪些应该公开(小区物业牵涉的三个问题要积极探索)(2)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化程度越来越高,我们的城市每一天都在不断向外延扩展,城市面积不断扩大的同时,城市人口也在急剧膨胀。就拿北上广深来说,每座城市都聚集了超过两千万的人口数量,实在是有点吓人,这是我们过去不曾出现的新事物,意想不到,毫无经验,也有点措手不及。

因此,这些年来,我们在积极推动城市化进程的同时,也在稳健控制城市的规模,尤其是城市人口规模,因为这里面涉及很多问题,比如交通问题、教育资源问题、医疗资源问题、菜篮子和米袋子的问题、卫生的问题,当然还涉及养老的问题、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的问题等等。

城市大了,小区就多,小区一多,物业公司的数量也随之增加,可以说现在我们有多少个小区,就有多少家物业公司,毕竟一个小区那么多人居住在里面,没有一个管理协调的组织,还真的就会出现问题和乱子。

因为我们的很多小区项目建成之后,小区的物业管理权基本上很自然地就转移到了开发商自建物业公司手里,很少有新开发小区的物业管理交给业主委员会来进行管理的,要么就是开发商自行组建物业公司来管理,要么就是与开发商关系非常好的第三方物业公司。

因此,因为前面提及过的很多问题,已经让一些业主心里面非常不舒服,产生了矛盾,再加上入住后物业公司的经营管理上的问题又让业主不满意,实际上很多小区的业主与物业公司就产生了对立,形成了一定程度的矛盾,也存在很大的沟通问题。

小区物业管理哪些应该公开(小区物业牵涉的三个问题要积极探索)(3)

前面说了这么多,主要是想铺垫清楚,让朋友们了解这里面的来龙去脉,虽然文章有点长,但还是希望大家有点耐心把她看完。

关于公摊面积,个人认为可以取消

取消公摊面积的理由有三点:

一是我们的土地归属于国家,开发商和老百姓只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作为分摊的公共部分实际上是属于国家的,而广大老百姓又是主人,这个性质决定了不属于私人空间和部分的东西,个人认为不应该纳入个人购买商品的里面,这一套学的香港的,但那边的是跟内地不同的情况,所以我们应该有自己的特点。毕竟作为私营的开发商,他们在建设房屋的时候,公摊面积本身就大,如果套内面积搞得越小,实际上对于私营的开发商是非常有利的。

二是公摊面积业主日常生活使用的频率和机会没有业主使用自己房屋内面积的几率大,特别是上班族;而往后的权益上公摊面积实际上对于业主老百姓来说等于没有,而这部分权益,特别是入住后,基本上都被开发商的物业公司给收入囊中。

三是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实质上就是对于小区内公共部分的管理的,购房算了一次,入住后又再次缴了物业管理费,而业主屋内的管理又是业主自己自行打理的,碰到碰到业主不能解决的问题,业主向物业公司取得服务后,还要收取费用,这本身就不合理。

而且物业费按照房屋面积核算,既然这样,那按道理说如果业主屋内有什么问题,比如维修的事情,那么物业公司不应该再次收费,可现行的规矩却是材料费和人工费都必须业主出,因此这里面也存在不合理。

小区物业管理哪些应该公开(小区物业牵涉的三个问题要积极探索)(4)

业委会是小区管理的最基本的组织,也是老百姓的自治组织,需要得到尊重

在农村,村委会是最基层的单位,每个村落由村民自治,选出自己的村委会以及有关管理人员,形成管理团队。

而作为城市的最小单位,小区的业主就相当于村民,因此他们天然拥有自治的权利,也有责任与义务选出自己业委会。

只不过是村落村民早就形成了群居,而业主的群居有一个过程,而选出业委会依据现行的规定还有一定的条件,那就是要达到一定的入住率。

但对于这个任务个人认为要落在街道办身上,而目前的状况就是存在两个因素导致业委会迟迟不能成形。

一是业主天然因为小农意识(实话实说,往上走三代,大家都是农民,因此这个小农意识也就具有天然性。就算是你们家世世代代住在城市里,我们也还有小市民的思想,比如不出头,只图眼前,只为自己,不团结容易被各个击破等)欠缺现代城市居民的意识,这包括权利义务意识、法律意识等等。

二是街道办、居委会和社区没有把小区管理的事情担当起来,而是把责任甩给了开发商,当然开发商也依据现行规定把物业管理负责起来了,不过物业管理公司的立场出现了问题。

于是我们看到物业公司像个大爷一样,根本不把业主当回事,要么服务内容不全,提供不了业主需要的服务,要么服务意识差,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都欺负到了业主头上。所以我们看到业主一旦与物业公司有矛盾,家里就会被停水停电,就会被保安处理,就会不让你开车进小区,就会不让你停车……

小区物业经营管理权是业委会的核心内容,而选择贴心物业管理方式又是核心里面的关键

广大业主属于老百姓,结合我们的性质,作为主人以及代表业主的业委会,哪有不能确定小区物业管理权的道理?

业主缴纳物业费,实际上是小区管理的费用以及包含了小区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加上还有每个小区都有维修基金的情况下,业主需要服务怎么还要向业主收取费用呢?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现在的物业公司在购买水电煤气等购买的时候,都是物业公司经手的,这里面其实也存在物业公司加收的成分,因为物业公司不是业主委员会选定的,实质上就是开发商的主意,广大业主实际上又一次被盘剥。

这里面虽有客观原因,成立业委会,由业委会选择物业管理的方式不能打折扣,虽然每个小区的入住都有一个过程,但不能三五年后,还不能让业主成立业委会,更不能不让业主自主选择物业公司。

小区物业管理哪些应该公开(小区物业牵涉的三个问题要积极探索)(5)

上面三个问题,其实我们已经有些地区和小区开始自行探索了,而且做得还不错。比如长沙就有一些老的新的小区就在街道办和社区的协助下积极成立了业委会,他们要么自行选择物业管理公司,要么由业主自主管理,透过业委会聘请有经验的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组建物业管理处。在那些小区,物业管理费适度,基本上没有额外的费用;有的就连停车位都不用缴费,采取先来后到原则,自由停放;小区里的公共部分经营得非常好,尤其是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地方,比如小区商业物业出租、广告位、停车位等等。做得好的小区,每年还有分红,物业公司或者管理处还会给业主发红包,分物资。

要解决目前我们小区的一些问题,要修订我们的相关法律法规。

比如楼盘销售需要采取现房销售,取消预售,业主的房贷还款从房产证交付开始,否则业主有权不履行还贷义务;

开发商的作用自交房日起三个月内结束,至于没有销售完毕的房屋,开发商可以保留销售部门在小区继续工作,但对于小区的管理工作,坚决不让介入;

小区业委会自交房日起三年后的三个月内组建完成,明确由街道办负责牵头,作为街道办的考核指标。

作为小区配套的公共设施,比如车位,坚决取消销售,把车位等一些公共设施作为小区共有财产赋予业主,产权归集到国家,而作为主人的老百姓,代为国家持有,因此业主有车的,采取先到先停的原则,尽可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而不能去收取业主的租赁费用或者卖给业主,变成个人产权。

充分发挥业主积极性,充分发挥业委会的作用,把物业管理工作监督好,让小区里的服务工作人员忠实履职,坚决纠正或杜绝现有的一些现象,特别是与业主发生矛盾、争执或冲突的情况,因为业主请你物业服务人员工作不是给业主添堵的,更不是来打业主的。

只有从上到下把事情捋清楚,把前后左右的事情搞明白,各自发挥各自职责与权利,才能净化我们的社会环境,才能理顺我们的社会关系,否则整个事情就复杂了,而且各个环节之间还存在矛盾,受苦受罪的还是我们广大的业主们。

作为小区的基层管理单位,街道办和社区需要继续积极探索,需要支持业委会不断改进和改善我们的小区管理工作,不能半途而废,只能往前走。

作为小区的主人,我们的业主要摒弃小农意识和小市民思想观念,需要加强学习,提升个人现代市民的意识与素养,尤其是法律意识和法律常识,只有这样才能牢牢把握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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