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微信公众号(clpmaweixin)独家发布中通用5000元罚款让快递员闭上嘴?一文,并在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头条号上的同步发布,此事引起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和留言评论。同时,本刊也收到来自中通快递的官方答复,并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律师和专家,以期对事件进行更全面的解读。
日前,中通快递陷身“答题”风波。中通快递“每日答题”截图显示,若快递员未通过内部维权渠道维权,升级到第三方组织发表不恰当言论,给公司品牌形象带来负面影响的,给予处罚5000元;若快递员对内部处理结果不满,不可以通过第三方渠道升级投诉维权处理。
对于网友曝料出的中通上述“每日答题”及其相关内容,究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一时之间成为诸多业内人士和同行企业关注的热点话题。为此,《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记者分别采访了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仁堂律师和快递专家赵小敏。刘仁堂律师明确提出,中通快递“每日答题”截图中的规定违反了多条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及时作出整改。
初步整改,中通官方回应自相矛盾
近日,针对《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6月19日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中通“答题”风波,中通快递向《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作出了官方回应。中通快递有关负责人回应称,截图中的答题是要求员工在遇到工作问题时,应优先通过内部反馈渠道解决,而不是跳过内部渠道直接找媒体反映问题。
但是,上述回应与答题截图显示的内容自相矛盾。首先,答题内容中提及的第三方组织,显然不是特定指向媒体,而是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相关协会组织,甚至公关机关等;其次,假如中通本意真的是希望快递员遇到问题“优先通过内部反馈渠道解决”,那就意味着如快递员通过内部维权渠道维权未能得以解决问题,那么就可以升级到第三方组织发表言论。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中通“每日答题”的另一个截图中明确显示:若快递员小张对内部处理结果不满,不可以通过第三方渠道升级投诉维权处理。
中通回应中还提到,在实际工作中,公司从未执行过这项罚款。但中通在回应中并未说明,是否有中通快递小哥通过第三方组织渠道进行维权,因此也无法确认是快递员通过第三方维权了而未被罚款5000元,还是因5000元罚款的威慑力较强而无人敢“造次”。
不过,令人颇感欣慰的是,目前中通已经暂停了“每日答题”,可见中通快递在舆论监督下有了初步整改的意愿。事实上,在“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今日头条号6月19日发布的“中通用5000元罚款让快递员闭上嘴?”一文中,就有快递员留言称:“怪不得答题要停三天呢!我还奇了怪了!”
“中通这样的答题规定起到的作用不是罚款,而是预防,为了对快递员起到威慑作用。因为一旦快递员向第三方机构进行投诉,比如国家邮政局,就会对快递企业当月的排名造成不良影响。正因如此,这么多年下来,快递员向国家政局投诉的数量是很少的。”日前,快递专家赵小敏在接受《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记者采访时指出,“但我们应该看到,这样的管理制度已经不适合现在快递企业的发展和快递员的成长,是亟需转变的。”
同时,赵小敏认为,快递企业在应对突发事件以及舆论压力时,做出的反应也是存在问题的。对于快递企业来说,内部有相应的严格管理机制,同时对于快件存在的问题发生在哪一环节通常都是可以迅速查清的,因为有较为明显的路径管理。所以在发生问题时,快递企业应该做的是直面问题、澄清问题,有相应的自纠机制,而不是避而不谈,把它当做秘密。更何况,快递企业大部分都是上市公司,直面问题也是对投资者的负责。“一次负面的新闻可能会对企业未来两个月的业绩带来影响,但作为上市公司有责任也有义务公开信息,让投资者了解情况。”他补充说。
罚款涉嫌违法,额度超出20%上限
刘仁堂律师表示,首先,中通快递没有权力对员工进行罚款,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只能由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行使。
其次,中通快递高额罚款也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刘仁堂律师向《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记者强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此处强调“依法制订”,中通公司规定罚款5000元,若其不能证明劳动规章制度的程序合法、内容合法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那么,中通快递对员工进行处分就是违法和不当的。
此外他还提出,由于中通快递员的平均月薪不可能达到25000元以上,因此一次5000元的罚款明显超出了快递员20%的工资收入标准,快递员有权拒绝接受这样的管理制度。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未执行处罚,不代表可以免责同时,对于中通快递给予《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的官方回应提出,对于“每日答题”中提到的5000元罚款,公司尚未有过实际处罚的事件发生。对此,刘仁堂律师表示,此举并不意味着中通快递可以免责。
他补充解释,作为企业内部的“每日答题”,若相关内容规定本身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以及《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那么无论其是否产生实际罚款,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更何况,5000元的罚款额度,对于快递人员来说威慑力无疑是很大的,实际上会给快递员带来了精神上的恐慌和压力,这样的罚款举措已经严重超出公司利用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管理的约束的职能范围。
快递员有权向第三方机构求助看到中通“每日答题”的截图中显示,若快递员小张对内部处理结果不满,也不可以通过第三方渠道升级投诉维权处理。刘仁堂律师认为,快递公司如此简单粗暴的所谓内训措施和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干涉了快递员的言论自由。“事实上,快递员有权收集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任何企业依法都必须自觉接受法律与社会监督,在法律框架内合法经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而言,针对中通快递存在的不法行为,快递员作为劳动者可向相关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侵害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依法提起维权诉讼。但应该注意的是,劳动者如果向媒体曝光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需承担举证责任,实事求是,如劳动者无法证明或经查用人单位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则涉嫌侵害企业商誉权。
中通快递应该如何整改?对于中通快递“每日答题”中涉及到的高额罚款及相关内容,应该如何整改才能合法合规?刘仁堂律师给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快递公司制定所有的内部规章制度,都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定程序合法制定,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加强企业内管理,对制定的企业劳动规章制度,要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进行民主程序公示通过。
第二,维护企业声誉是企业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尊重员工的言论自由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关键所在。在公司经营中,员工可以畅所欲言,对于企业经营的健康发展是非常有利的。用人单位如果一味制止员工发表正当言论,不但涉嫌违法,而且很难给公司提供进步的平台,往往扼杀了许多有意义的批评和建议,也会恶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与劳动者个人发展都无益处。
第三,快递企业应加强员工学习理解企业规章制度的培训,培养其在企业的归属感,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作为员工也应认识到,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内容合法、制定程序合法,员工就应当认真遵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企业中体现自己的工作价值,尽快实现人生新的奋斗目标。而一旦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涉嫌违法违规,那么员工也有权向第三方机构及渠道求助、维权,并且最好掌握一些相关的法律常识。
而在赵小敏看来,中通应该在对员工的人文关怀上做出努力。“企业把员工当财产,员工才会把货物当财产。”他提出,快递企业发展到现在,已经不是争夺网点数量的阶段,而是加大网点的服务力度,在网点的优化升级上进行投入,“目前,国家提出了乡村振兴、建设城市群等政策,快递企业在布局网点的过程中也应当抓住政策红利,与产业进行联动,发挥出网点的最大效益,以此提高基层快递员的福利待遇,加强快递员的企业认同感。”(本文刊载于《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2019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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