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资料图) 记者陈忧子、曹景荣 摄
“差级”电梯维保企业退出市场竟只能靠主动
就算信用等级被评为差级,你又能奈我何?每月中旬,由广州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主办的全市电梯维保企业信用等级结果都会对外发布。然而,记者发现,该评分结果和市民的直观感受并不一致,甚至有被多次投诉、发生过冲顶直落事故的电梯维保企业被评为“优级”。
由于没有相应的行政法规强制要求其退出,“差级”维保企业仍在运营,“退出只能靠企业主动”。在此前召开的市政协会议上,多位政协委员联名建议应有法律法规强制全市电梯“上保险”。
文/广州日报记者杜萌
“咦,我们小区的电梯维保企业竟然被评为了‘优级’。”近日,滨江西的市民刘先生向记者爆料称,他所居住的小区的电梯在去年下半年发生过多次冲顶或卡门的事故。在业主多次投诉的情况下,该电梯维保企业竟然还被评为了“优级”。无独有偶,在荔湾区花地湾某小区居住的陈先生也向记者爆料,称自己小区内新近装上的电梯出现坠落现象,自己被困在电梯轿厢内3个小时,才有维保人员前来救援。当他查询该公司的信用评级时,竟然也是“优级”。
记者近日走访发现,不少业主对自家小区聘请了哪家电梯公司维保仍蒙查查。“我并没有留意过具体是哪家公司在维保电梯,只知道有故障就打物业电话,他们会协调。”质监人士提醒,目前广州市内每台电梯均按照质监局规定张贴了《特种设备安全标签》,市民可以了解自己所乘坐电梯由哪家公司维保。
为什么市民的直观感受和协会评定的信用等级不一致?记者了解到,此评定的依据是《广州市电梯维保企业信用档案分级管理试行办法》。其中,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分范围为0~100分,按100~85,84~75,74~61,60~0分为优、良、中、差四级,初始分值为80分。以初始分值为基础分、过去12个月为一个评分周期进行统计、评分,每月公布1次评分结果。
在扣分细则中,记者发现,扣分项目的依据多为被质监部门通报、在电梯监督抽查或执法检查中被发现问题、违反相关法规被行政处罚等。
例如,在电梯监督抽查、定期检验、执法检查等活动中发现有短接行为的,每宗扣20分。而对于市民直观感受的举报、投诉或媒体曝光,经查属实或确属维保质量问题的,每宗扣3分。
并无明确法规强制其退出
记者梳理2015年全年数据得知,自去年4月以来,被评为“差”级的维保企业一直居高不下,在80~100家之间波动,占到所有参评企业的近一半。其中,珠海巨人电梯有限公司、珠海市威乐斯电梯有限公司、爱默生电梯有限公司、广东新菱电梯有限公司、广州恒励电梯有限公司等“差”级企业更是多次得分倒数。记者查询扣分明细发现,甚至有公司仅得30分。
为何被评为“差”的维保公司可以继续维保电梯?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强制其退出?“电梯维保作为一种市场行为,暂时没有明确的法规来强制其退出。此次公开其信用评级,也是想交由市场来淘汰服务不佳的企业。”电梯行业内部维保人士表示。怎样把“差”的维保单位清除出去?该人士表示希望媒体增加曝光度,“业主也可要求物业单位约谈或更换维保企业”。此外,广州市质监局也对广州在用电梯进行监督抽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电梯维护安装单位进行曝光和罚款处罚。
记者了解到,2013年,广州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曾首次公布电梯维护保养指导价,10层以下电梯的指导价不低于455元。但就记者调查得知,目前市面上仍有两三百元一个月的维保价格。怎样肃清电梯维保市场,仍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四位委员联名建议强制电梯“上保险”
广州市政协委员蔡武、黎东航、赖峰、郑广台告诉记者,今年市政协会议期间,他们联名提交了“给我市电梯上保险”的提案。提案中建议政府完善相关法规,强制规定电梯使用方或维保方购买电梯责任险。
为了减少电梯事故,加强电梯管理,政府相关部门做了大量有益工作,譬如:鼓励电梯加强维保;完善维保人员的技术培训等都达到了不错的效果。但这些还不够,还需要有新的办法、新的措施。“我们经过调研认为,减少电梯事故,减少各方互相推卸责任,保证第三方安全的另一项有力的措施,那就是‘强制给电梯上保险’。”四位委员表示。
目前,电梯责任保险有两种:第一种是由维保方统一打包购买的针对设备方面的责任险;第二种是由使用人或业主方购买的针对使用方面的责任险。按照《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只是鼓励购买,购买保险的随意性比较大。
具体建议:(1)完善相关法规,强制规定购买电梯责任险(明确:设备方面责任险由维保单位购买,使用方面责任险由使用人或业主方购买)。并张贴在电梯轿厢内,让群众监督。(2)加大宣传,让广大乘客、业主方、使用人、维保方等都认识到购买电梯责任险的好处,自觉爱护电梯,科学保养,正确使用。(3)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推出多样、多品种的电梯责任险,对症下药,能按需求方便他人选择。
购买电梯责任险的好处在于,一旦乘客在电梯内发生意外,第一时间,由保险公司垫资,保证了第三方安全,伤者能得到及时的医治。并且,规范了电梯的使用年限,安全系数的标准;规范了业主方、使用人、维保方、乘客之间的职责与行为;相关各方互相扯皮、互相推卸责任的事件也将大为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