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森林里生活着一只老虎,名字叫“维权”。还有一只“老鼠”,名字叫“犯法”。“维权”平时喜欢乐于助人,充满正义感。“犯法”总是调皮捣蛋,所以经常犯错误。“犯法”和“维权”住在一起,长得也非常相像,所以常会有些脸盲或者眼花的小动物把它们弄混。
邻居熊伯伯在大森林餐馆打了一个星期的零工,但后来熊伯伯不想继续做了,就向狮子老板提出辞职请求,并要求结算工资。结果狮子就是不同意,说熊伯伯不诚信,现在临时难以找到可代替的工人。天黑了,熊伯伯想来想去觉得很不开心,就去找隔壁的“维权”帮忙,希望一起再去找狮子老板理论。结果,不小心拉错了人,领着“犯法”就怒气冲冲地去了。
……
故事结束了!
近日,进城务工人员熊某,因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最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5年10月,熊某来到一家餐馆当配菜员。一周后,他向老板提出辞职请求,并要求结算工资。老板以临时难以找人接替为由,劝其做满一个月,熊某未表态。当天下午,熊某趁老板不备,将其摩托车盗走。几天后,民警将熊某抓获,其辩称:“我推走老板的车是为了抵工钱。”
看吧,典型的“老虎”、“老鼠”傻傻分不清楚!
检察官办理的维权不当案例真的数不胜数。
检察官提醒务工人员,讨薪有理,但一定要依法进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除此以外,还可以向劳动执法部门寻求帮助。
下次若出现此类情况,仍然判断不准是否是正当维权,欢迎微信公众号私信小编,我们教你辨别“老虎”和“老鼠”哟!
案件信息:汪雯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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