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共读161(怀川讲堂乐读论语1.12)(1)

【原文】1.12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1),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译文】

有子说:“礼的运用,以和谐为可贵。前代君王治道,最推崇的就在这里,大小事情都遵循于这个原则。有了行不通的地方,只知道为了和谐一味地强调和谐,却不懂得用礼来节制,也是行不通的。

【评析】

本章是有子对礼的论述,体现了他不拘于时、辩证中庸的思想。

(1)先王之道:指尧、舜、禹、汤、文王、武王、成王等古代圣王的治世之道。

一般认为,中国的礼乐制度起源于五帝时期,成形于夏、商二代,后经周公在此基础上制礼作乐,使其与西周社会的分封制、宗法制并行。《礼记·乐论》记载:“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由内心产生,礼体现于人的外在。礼重在分,乐重在合;礼是辨等列、有差别,乐是讲兼爱、无差别;礼为天地之序,乐为天地之和。由此可以看出礼的精神核心是“有序”,而乐的精神核心才是“和谐”。而本章有子谈礼,称之“和为贵”,显然包括了周代礼乐的双重含义。他认为只讲和谐,而不坚持原则,这是“和事佬”,并不有利于人际与社会关系的稳定发展。《阳货·十七》篇里,夫子说:“乡愿,德之贼也。”那些没有原则的好好先生,私下里正是道德败坏之人。可见夫子反对这样,有若也反对这样。《中庸》里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意思是喜怒哀乐在心里却不表现出来,这就是中;表现出来却能够有所节制,这就是和。所以和的本质并不是一团和气,而是不偏不倚、恰到好处。有关这一点,钱穆先生说:“礼,既非情所不堪,亦非力所难免,斯为可贵。”礼的存在既不会让人难堪,同时又能和顺,这样既合情又合理,才是最可贵的。

编辑:郑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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