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徐雷艇
3月13日,常州武进检察院依法起诉的一起盗窃网游账号案开庭审理,法院采信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事实,以被告人谢某等9人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2016年下半年至11月中旬,被告人王某等人以非法营利为目的,从被告人胡某等人处获取专门用于盗取腾讯公司开发的“QQ”“英雄联盟”“地下城与勇士”“穿越火线”等软件账号和密码的木马程序后,与被告人谢某等预谋,在支付一定价格“服务费”后,将木马以非法途径传至网站或网吧,一旦软件用户登陆,木马程序就会自动将盗取的账号、密码转存至预先设定的服务器中,王某等提取盗取的账号、密码后销售牟利,被告人杨某明知上述盗号事实,仍收购转卖牟利,造成腾讯公司及广大软件用户重大损失。被告人从事交易金额达47万余元,非法盗取他人账号和密码达40余万组,给用户造成巨大损失。
近年来,受利益驱动,互联网盗号活动猖獗,不法分子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形成写木马、盗号、贩号一条龙地下市场,不仅使互联网企业、网民账号丢失、虚拟财产被盗,而且易造成电信网络诈骗等衍生犯罪。法庭考虑到该案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对全部被告人判处实刑,有力打击网络盗号犯罪。
(小编:朱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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