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方字旁
上点用斜字或方(如“施”)或圆(如“于”),一横宜短,撇与弯钩宜长。
21.食字旁
上撇宜长,上捺变点。食字旁一般占二分之一的空间。
22.足字旁
口字不宜大,两竖不宜长,下横变挑,与右边单体互相呼应。
23.车字旁
一竖用垂露竖,上横宜短,下横宜长。宜写得窄而长,与右边的单体互相揖让。
,
20.方字旁
上点用斜字或方(如“施”)或圆(如“于”),一横宜短,撇与弯钩宜长。
21.食字旁
上撇宜长,上捺变点。食字旁一般占二分之一的空间。
22.足字旁
口字不宜大,两竖不宜长,下横变挑,与右边单体互相呼应。
23.车字旁
一竖用垂露竖,上横宜短,下横宜长。宜写得窄而长,与右边的单体互相揖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