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生育保险怎么办理(关于生育保险的待遇知识)(1)

“二孩”政策开放以后,掀起了新一轮的生育热潮,现在流行这样的问候:“几个月了?”、“男孩还是女孩?”、“预产期啥时候?”……准备生宝宝的家庭越来越多啦,许多准爸准妈参加了生育保险,但是到底怎样才能享受到生育保险的福利咧?你真的了解么?不要着急,走心的社保小编已经帮大家整理了生育保险政策,信息量很大,请大家留存备用哦!

■首先,生育保险是什么?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目前南宁市执行的生育保险政策是2014年12月开始实施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4〕7号)。

■怎么参加生育保险?要交多少钱呢?

社保生育保险怎么办理(关于生育保险的待遇知识)(2)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的0.8%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其中国家机关、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按0.4%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缴费基数。记住了,生育保险费由单位缴纳,个人不需要缴费哦!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社保生育保险怎么办理(关于生育保险的待遇知识)(3)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两个条件:第一是参保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怀孕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或诊治产科并发症的。第二是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接下来是大家最关心的生育保险待遇的问题了!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让我们来分别了解一下:

■生育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1、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流产、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皮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3、诊治妊娠、分娩等产科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包括异位妊娠、母胎血型不合、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ELLP综合征、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期糖尿病、产后出血(休克)、羊水栓塞(DIC)、子宫破裂、产褥期感染、产褥期乳腺炎、葡萄胎、羊膜腔感染综合征等。

4、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既然有范围……那~医疗费能报多少呢?是不是花了多少都能报?具体标准大家可以看下面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支付标准》表格哦:

社保生育保险怎么办理(关于生育保险的待遇知识)(4)

“注”:表中顺产、难产、流产的医疗费支出标准均含产前检查费。

■关于生育津贴,再跟大家详细说一下~

社保生育保险怎么办理(关于生育保险的待遇知识)(5)

1、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统一按照职工生育当月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实际参保缴费人均缴费基数计发,计算方法为:支付期限×日津贴(生产当月用人单位人均月缴费基数/30)。

2.那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怎么计算?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在这里社保小编还要提醒大家一下: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企业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国家机关、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

■最后,社保小编还要提一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他情况:

1、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男职工所在统筹地区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补贴标准的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2、参保职工在北部湾经济区内跨统筹地区就业且未中断缴费的,凭其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生育保险缴费证明,由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3、参保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布撤销、解散或破产的,应当在资产清算时,清偿欠缴的生育保险费。其参保女职工,在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布撤销、解散或破产之日前已怀孕的,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讲了那么多,大家对生育保险待遇都了解了吧,系不系好开森好哈皮?但是怎么申报待遇呢?待遇拿到手里才算硬道理呀!莫要捉急…登录南宁市人社门户网站(www.nn12333.gov.cn)下载申报表格并按表格说明提供申报材料就可以啦。

好了,今天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后面将会有更多的“干货”共享给大家,更多精彩,敬请期待!

来源|南宁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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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卢超 编辑:唐秋艳 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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