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天津市应急管理局通告)(1)

通 告

因前期我市疫情形势变化,截至目前,我市仍有因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5月13日“三项岗位”人员(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考试工作暂停造成的证书有效期过期的人员尚未进行考试,没有完成证书复审工作。为进一步服务好企业、群众,全面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上述人员证书有效期继续延长至2022年11月底;请上述人员在此期间尽快参加“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考试,及时完成证书复审工作。

二、各安全生产考试点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加强场所消毒及安全检查,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坚决不安排考试。同时要严格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严肃处理。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25日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天津市应急管理局通告)(2)

编辑/制作:朱佳微、雷颜名

审核:刘春祥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天津市应急管理局通告)(3)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天津市应急管理局通告)(4)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天津市应急管理局通告)(5)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天津市应急管理局通告)(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