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责于心履责于行(履责贵在尽心)(1)

工作流程明晰、审核责任明确,可偏偏连材料看都没看就签上大名,显而易见的问题就这样蒙混过关——因在拆迁项目中审核把关不尽责,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信访局原局长杨志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按四级调研员确定职级待遇。

2012年11月至2015年7月,时任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党委副书记的杨志伟,代表镇政府对“正新二期”拆迁项目总体负责。根据工作流程,拆迁补偿款要经过拆迁单位经办人林晓景、副总经理陈某和杨志伟三重审核才能发放。在明显缺乏相关主体材料的情况下,陈某和杨志伟二人都没有对林晓景伪造的三份补偿协议书进行审核,致使其骗取132万余元补偿款,形同虚设的审核暴露出责任心严重缺失。

责任心,难在“尽心”,也贵在“尽心”。我们的事业就像一架高速运转的庞大机器,需要每一颗细小的螺丝钉都拧得紧紧的,发挥应有的价值。而每一名党员干部就是那颗小小的螺丝钉,只有人人尽心、尽力、尽责,并把这份责任心体现到平凡、普通、细微的工作中,我们的事业才能不断健康发展。当前,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对所从事的工作是尽心尽责的,许多人夙兴夜寐、宵衣旰食,为我们树起了新时代的精神标杆。但“假负责”“装负责”,甚至干脆不负责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也时有所见,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责任心缺失。

工作干得好不好,责任心起重要作用。责任心强,再大的问题都会迎难而上,竭尽全力干好、干出彩;责任心弱,再简单的任务都会得过且过,办得错漏百出甚至造成损失。就像杨志伟那样,对于眼皮子底下显而易见的伪造协议书,哪怕多过问一句,也不至于产生如此严重的后果。

责任心不是与生俱来的,它离不开长期的教育引导,也离不开外部的激励与督促。对于责任心缺失的党员干部,各级党组织除了加强思想教育、提升党性修养,还需要加强监管与督促,该提醒提醒、该问责问责,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者严肃问责,达到问责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效果,确保各方面责任落实到位。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曹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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