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出站后票丢失能补吗(困惑动车票丢失要补全票)(1)

6月30日晚,钦州一市民致电南国早报热线称,他在北海火车站买了去钦州东站的车票,但不慎在车上丢失了票,出站时工作人员要求检票,他因无法出示车票被强制补票。7月1日,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回应称,该乘客此前确实已经购票,但票丢了就要补票,这是有相关规定的。律师认为,如果乘客能证明自己就是实名制车票记载的乘客,则铁路部门要求补票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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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丢了车票 出站被要求补票

吴先生是钦州人,6月30日,他在北海火车站售票窗口买了一张D8312次的动车票。该动车于6月30日晚8时51分从北海出发。

凭票上车后,因为有乘客提出想跟朋友一起乘坐,希望吴先生能换座,他答应了。但换座以后,因为发现周边的乘客发出异味,他再次找到了一个空位乘坐。在这次换座中,他的火车票遗失了,也正因如此,给他带来了麻烦。

“到达钦州东站后,我下了车,准备出站。工作人员要求我出示火车票,我说我忘记在车上了,工作人员说没票就不能给我出去。”吴先生随后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希望工作人员能用身份证查询他的搭乘信息,但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交涉无果,最后他不得不补了从北海站到钦州东站的车费,共计26.5元。

“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这种做法不合理。”吴先生说。

高铁出站后票丢失能补吗(困惑动车票丢失要补全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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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乘客确已购票,补票有依据

7月1日,经吴先生同意,记者将他的个人信息以及搭乘动车信息,向钦州火车东站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对方表示,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1日晚,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南国早报记者发来一份“关于钦州东站丢失车票旅客要求补票的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称,“经客票系统查询,该名旅客购买有当日D8312次动车车票,已经换取纸质车票乘车”。

情况说明解释,之所以要求该乘客补票,有四方面的依据。一是根据《铁路法》第十四条规定:旅客乘车应当持有效车票。对无票乘车或者持失效车票乘车的,应当补收票款,并按照规定加收票款。二是《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车票是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旅客应妥善保管车票,保持票面信息完整可识别。三是根据《铁路局互联网售票暂行办法》规定,旅客应在购票后、乘车前换取纸质车票进站乘车。换取纸质车票后,电子客票已经失效,所以车票依然是旅客乘车的唯一凭证。四是旅客在到站后出站前是否将车票转借他人使用出站,铁路企业无法判明。

高铁出站后票丢失能补吗(困惑动车票丢失要补全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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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其他方式可查验 要求补票不合理

7月2日,本报南国法援律师李剑对此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我个人认为,实名制车票只能由车票所记载的旅客本人按照车票记载日期、车次乘车,其他人是不能使用别人实名车票乘车的。实名制车票在乘车过程中遗失了,如果遗失人能够证明其就是实名制车票记载的乘客,铁路部门要求补票是不合理的。”李剑说。

他认为,通过铁路客票系统查明乘客吴先生已经购票,且乘客在出站时,通过出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车票显示的购票者本人,如果还要求补票,铁路部门就涉嫌重复收票。

“乘客可以起诉车站,要求退钱。但是乘客往往比较吃亏,因为受理这类案件的是铁路运输法院。”李剑说,类似的案例不少,铁路部门应该积极面对公众质疑,对不合时宜的规定进行修改,比如丢失车票的乘客可以凭借身份证及购票短信等出站。

高铁出站后票丢失能补吗(困惑动车票丢失要补全票)(4)

[ 相关案例 ]

胜诉

长沙旅客何奎在乘坐武广高铁时,火车票不慎在车上遗失,就在其出站时,铁路工作人员要求其重新全额补票,并称这是铁路部门的明文规定。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何奎只好在出站口又重新补了一张火车票。

为自证清白,何奎将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退还重新购票票款和2元手续费,并索赔1元。

2014年10月19日,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车票,但在现行铁路实行实名制购票情况下,车票不是确认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唯一凭证。何奎向法庭提供的12306网站短信、银行对账单以及到站所补车票,这一系列证据足以证明其购票、乘车、到站补票的事实。法院因此支持了何奎要求被告返还在出站时的补票款164.50元的诉求。

对于何奎要求退还2元补票手续费和索赔1元的诉讼请求,法院则没有支持。法院认为,原告何奎未尽旅客应妥善保管车票的义务,给被告出站检票人员增加了不必要的工作成本,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败诉

30岁的罗先生是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2014年11月27日,他通过铁路客服中心12306网站购买了一张南京南-无锡的G7039次二等座车票,票价84.5元。11月28日,他在南京南站进站后换取了纸质车票,经检票乘坐了G7039次列车。

到达无锡站之后,在出站前罗先生发现纸质车票不见了。他向出站口检票人员出示了12306网站发送到自己手机上的订票信息,并出示了身份证,表明自己已经购过票。不过,工作人员仍要求罗先生补交票款84.5元,并加收了2元手续费。

2015年8月,罗先生将上海铁路局告上法庭,请求退还补票款及手续费合计86.5元,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2015年12月14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不支持罗先生退还补票款的请求。对此,罗先生表示将上诉。

和解

2015年11月27日,浙江大学大二女生陈绘衣因车票遗失被要求全价补票诉昆明铁路局案,经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主持调解,原告、被告达成一致和解协议。

双方共同认定的情况为:陈绘衣购买了7月30日由杭州东到昆明的K739次列车硬卧车票,票价487.5元。在杭州东站进站乘车过程中,她不慎遗失火车票,检票口的铁路工作人员暂予放行。上车后,昆明铁路局工作人员向陈绘衣收取了补票款487.5元和5元手续费。

陈绘衣8月将昆明铁路局诉至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要求退还补票款487.5元、5元手续费。昆明铁路局查明陈绘衣所购车票正常,未进行退改签或被他人使用。11月27日,该局同陈绘衣达成调解协议。昆明铁路局向陈绘衣退还了补票款487.5元。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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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丨南国早报陆旺

值班编辑丨简月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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