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三个版本大全(聊斋系列里唯一一个没有鬼神的故事)(1)

在弥漫着浓重魔幻氛围的《聊斋》一书中,《胭脂》一文实在是独树一帜,它既没有“写鬼写妖”的奇谈怪论,也没有“刺贪刺虐”的辛辣犀利,故事情节虽然曲折却如同刑案纪实,读罢感觉仿佛在神云怪雾中蓦地掀开了一条缝隙,在神鬼的世界里偶然瞥见了一场人间社会的审判,并让我们窥见了现实社会中的美丽与丑陋、爱情与罪恶,以及小人物们那沉浮不定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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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说的是山东东昌府,有个姓卞的,以医牛为业。他有个女儿,名叫胭脂,从小生长得聪明伶俐,卞医生很喜欢她,一心想给她找一门读书人家的子弟作女婿。而当地大户人家却因为他家出身寒贱,没有愿意同他家结亲的,胭脂一下子就成了那个时代的“剩女”。

卞家对门,是一家姓龚的,他的妻子王氏,为人很轻浮,爱开玩笑,平日常到胭脂闺房中闲谈,是胭脂的好友,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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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胭脂送王氏到门口,见到一位少年从门前走过,穿戴一身白色衣帽,生长得风度翩翩,相貌出众。这胭脂,情窦初开,青年已经去了很远,还在注目远望。

王氏也看出来了!她认识这个帅哥,他叫鄂秋隼[sǔn],是个秀才,知识分子。王氏看出胭脂的心思来了,说这秀才老婆刚死,我要哪天找个媒人给你求亲去!

胭脂少女怀春,心里一直想着这事!几天过去了,没见回信,胭脂心中怀疑王氏没有马上告诉鄂秋隼;又怀疑他是乡绅的后代,不肯降低身份与她结亲。心中闷闷不乐,犹豫不决,苦苦地思念,渐渐地不吃不喝,病倒在床上,

王氏看望她,追问她的病因。胭脂害羞,墨迹了半天,实话实说了。这王氏也不是什么好人,就说这两天有事把这事给耽误了,要不安排你和帅哥约个会!那会,结婚前男女可不能随便见面,这胭脂说托媒可以,私会万万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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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王氏碰了一鼻子灰,走了。王氏小的时候,就同邻居的一个书生宿介特别要好,出嫁以后,宿介只要打听到她的丈夫外出,就来找她寻旧相好。

这天夜里,宿介正好来到王氏家中,王氏就把胭脂的痴情当作笑话向他述说,并戏笑地告诉宿介,给鄂生传个话。宿介很早就知道胭脂的美丽,听说后心中暗自高兴,他可就动了歪脑筋了。

第二天夜里,宿介越墙进了胭脂家的院子,径直来到胭脂的住房,用指头叩她的窗户。胭脂在里边问:“是谁?”宿介回答说:“鄂秋隼。”胭脂说:“我所以思念你,为的是百年之好,不是为这一晚上的欢快。你如果真的爱我,就应当快请媒人;假若想私会,我是无法答应的。”宿介假装答应,却苦苦哀求握一下胭脂纤细的手表示诚意。胭脂也不忍心过于拒绝他,就用力支撑着身子去开门。宿介很快地闪入,抱着胭脂求欢。

胭脂以死相拼才没有让恶人得逞,最后宿介就捉住胭脂的脚,把她的绣鞋脱下来,就走了。这就是威胁,威胁胭脂不许把这件事说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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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现在的法律来说,这个宿介的行为就是典型的强奸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注意是可以,不是应当。也就是说也可以不从轻或者减轻。基本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从轻的话也会在三年以上,如果情节轻微,减轻的话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案不涉及缓期执行之说。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不是说受害人隐瞒不说,就民不举官不纠了!

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检察院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好了,咱们再把话头拉回来,宿介出了胭脂家,又到王氏家中投宿去了。躺下后,一摸袖子里,胭脂的鞋竟然丢了。

急忙起来点灯,抖搂着衣服寻找。王氏问他怎么回事?宿介感到不能再隐瞒了,就将实情告诉了王氏。说完,两人点起灯火,找遍门外,就是没有找到绣鞋,只好懊丧地回去睡了。

原来王氏住的这条街上有个游手好闲的二流子叫毛大,曾经勾引王氏遭到拒绝。他知道宿介和王氏有私情,就想用捉奸的方式来要挟她。这天夜里,毛大经过王氏门前,推了推门,没有关,便偷偷地摸了进去。刚走到窗户外面,就踏着一件像丝绵样软软的东西。拿起来一看,原来是用一条汗巾包着的一只绣鞋。毛大趴在窗户上细听,正好听到宿介在详细讲述事情的经过,他高兴极了,赶快悄悄溜出了王氏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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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夜,毛大爬墙来到胭脂家。由于门户不熟悉,竟误走到卞老汉房门前来了。卞老汉隔窗看到一个男人的影子,细看他的行踪,知道是为女儿而来。顿时,心中怒火上冲,拿起一把砍刀,奔了出来。毛大走投无路,狗急跳墙,转过身来夺老汉的刀就势杀了老汉,夺路逃走了。一宗强奸案虽然未遂,杀人案却血淋淋地发生了。

这时胭脂的病已稍有好转,听到喧闹的声音,也急忙赶了来。母女俩点灯一照,老汉脑袋已被劈开,断了气。在墙脚下拣到一只绣鞋,老太婆一看,是胭脂的,在母亲的追问下,胭脂哭着把那晚上的情形告诉了母亲,但不忍心连累王氏,只说鄂秋隼自己来的。

案发后,凭着遗留在现场的那只绣花鞋,鄂秀才顺理成章地成了重大嫌疑犯。年轻英俊的书生鄂秋隼虽为“秀才”对法律一无所知,加之生性懦弱,于是邑宰在正式审理之前便早已认定了这个倒霉的秀才就是杀人犯,再加上一顿棍棒,不由得鄂秀才不“认罪伏法”,最后被定为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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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人冒名闯入了胭脂小姐的大宅,没想到没找到小姐,却误杀了胭脂的父亲。而怀疑的对象都在了那个无辜的鄂秋隼身上了。

后来,案子交给济南府复审,太守叫吴南岱。他一见鄂秀才,白白净净的,觉得他不像杀人犯。就暗中派人细细盘问,吴太守也就明白了鄂秀才的冤情。他先问胭脂:“你们订约后有人知道吗?”

胭脂不想把王氏牵连进来,就回答说:“没有。”

于是,吴太守传鄂秀才上堂,鄂秀才主动说道:“我曾从她家门前走过,只看到老邻居王氏和一个姑娘走出来,我就快步走开了,连一句话都没说。”

吴太守吓唬胭脂说:“刚才你说没有别人在场,为什么有个邻居妇女?”说着就要动刑。胭脂害怕了,承认有王氏在场。吴太守命令拘留王氏,隔离关押,不让她和胭脂通气,然后立即开庭审讯。问王氏:“谁是杀人犯?”王氏一开始说不知道。后来吴太守又叫来胭脂两个人一对质,又对王氏用刑,王氏没有办法,就把曾经给胭脂保媒这件事告诉过自己的奸夫宿介这件事给说了。

于是吴太守释放了鄂秋隼,逮捕了宿介。

宿介被传到堂,吴太守这思想上就认定了,这宿介就是杀人犯。所以加以严刑拷打。宿介被迫招供说:“我曾冒充鄂生骗过胭脂是真,但丢了鞋子后,就没敢再去,杀人的事,实在不知道。”太守发怒说:“爬墙偷女人的人,什么坏事干不出来!”又加重刑罚折磨,宿介实在受不住了,就屈招是自已杀的。供词上报以后,无不称赞吴太守断案如神。这样,铁案如山,宿介只等着秋天被杀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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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宿介虽说生性放荡,品行不端,毕竟是山东有名的才子。他听说山东学使施愚山最有贤德才能,而且爱惜人才,就写了一张状子来申诉冤情,言词十分凄惨悲伤。

于是,施学使调阅宿介的供词,反复分析研究,拍着桌子说:“这书生冤枉了。”接着请示上司,要求将案件交他来重新审理。

施学使问宿介:“你的鞋丢在什么地方?”宿介回答说:“我已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去王氏家敲门时,还在袖中。”又转问王氏:“宿介之外,你的奸夫还有几个?”王氏供称:“没有了。”施学使喝道:“淫乱的人,怎能只与一人私通?”王氏解释说:“我与宿介年轻时就相好,因此,关系无法割断。后来并非没有勾引我的,但实在与他们没有来往。”

“谁勾引过你,指出姓名来!”

王氏说;“同街的毛大,屡次勾引,都遭到我的拒绝。”施学使怒道:“除了毛大,还有谁?”

王氏回答说:“还有几个,甲乙丙丁,这么一来,又说出来四个找王氏的男人,都以借钱或送东西为名,曾来过我家一二次。”

您看,这王氏还是香饽饽呢!人家人爱,花见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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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四位都是村里有名的二流子,都曾打过王氏的主意。施学使一一将他们拘捕。等到拘齐了,就把他们押到城隍庙里,让他们跪在神案前,对他们说:“我梦见一个神仙告诉我,杀人犯就在你们四五个人之中。现在你们面对神灵,不能讲假话,如能坦白交代,还可从宽处理。说假话的,那就严惩不饶。”

这伙人都齐声说没有杀人。施学使让把刑具摆在地上,准备用刑。刚把他们的头发束起来,脱光了衣服,他们就齐声大喊冤枉。施学使下令,暂免受刑,对他们说:“你们既然不肯自己招供,就让鬼神指明谁是凶手。”就派人用毡褥把大殿的窗子完全遮住,不留一点空隙;又让他们光着脊背,把他们赶进黑暗之中。开始给他们一盆水,让他们洗净手,然后用绳子把他们拴在墙壁下,警告说:“面对墙壁,不许乱动。是杀人凶手的,一定有神灵在他背上写字。”一会儿,把他们叫出来,施学使便挨个观察检验了一遍,最后指着毛大说:“这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原来,施学使先让人用白灰涂了墙壁,又用烟煤水让他们洗手,杀人凶手恐怕神灵在他背上写字,因此暗中将背紧贴墙壁,使脊背沾上了白灰;临走出暗殿时,又用手去护着背,因此脊背上沾上了黑烟色。施学使本来就怀疑是毛大,这下就更确实了。再对毛大动用重刑,他就全部如实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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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很多犯罪过程往往是极其隐蔽,而且错综复杂的,它和社会上的人、事、物联系在一起,那就更复杂了。

对于司法断案,就极其容易在如此复杂的环境中,产生一种主观臆断,事先就把犯罪嫌疑人当做罪犯来对待了。

现代的司法制度,弥补这个缺陷。

我国对《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在刑事诉讼中法中首次确定了无罪推定原则。按照无罪推定原则,被告人在被法院依法判决有罪以前,应当视为无罪。因此,当被告人有罪疑而不能证明时,以无罪处理;当被告人罪重罪轻难以确定时,只认定证据充足的轻罪。所谓的疑罪从无原则是指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犯罪,既无法证实其有罪也无法证实其无罪的情况下,不认定被告人犯罪,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处理结果。

而且我们的刑法还运用了疑罪从无原则,这也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刑事诉讼原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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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罪从无的原则就是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不仅仅是解决刑事疑案的技术性手段和原则,它的确立在更为广泛的范围内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它折射出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对法律价值的重新协调和平衡。在关注保护社会之外,对公民人权的保障和尊重、它是现代刑事司法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故事的最后,咱在讲点八卦的事,案子是结了,但这胭脂的姻缘怎么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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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吴太守审讯以后,胭脂才知道自己冤枉了鄂生。在公堂下相遇时,满面羞愧,热泪盈眶,像有一肚子痛悔、爱恋的话而无法说出口。鄂生为她的爱恋之情所感动,爱慕之心也特别深。但又考虑到她出身贫贱,而且天天出入公堂,为千人指万人看,怕娶她被人耻笑。想来想去,拿不定主意。判词宣布后,才定下心来。县官为他送了聘礼,并派吹鼓乐队迎娶胭脂到了鄂家,总算是个大团圆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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