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位法学院的知友问我,个人所得税附征率到底是什么东西,有没有上位法的支撑?其实我也不知道,只好赶紧上会计头条问问老师,分享给大家老师的回答,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条款?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条款(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

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条款

今天一位法学院的知友问我,个人所得税附征率到底是什么东西,有没有上位法的支撑?其实我也不知道,只好赶紧上会计头条问问老师,分享给大家老师的回答。

原文如下:

什么是附征率?就是我们日常去税务局开个发票,税务局不是据实征收的,而是核定一个征收率1%-5%(一般都在这个区间),用收入去乘以这个征收率,而不再核实纳税人的成本。

拿每月核定销售额乘以附征率=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比如财产租赁,本来应该按收入-税金-租金支出-修缮费-法定扣除标准,然后乘以20%税率得出应交所得税,但是核定征收省去了这个复杂的过程,而是直接用收入*征收率得出应交所得税。

严谨的法学知友问我,到底有没有上位法,只听说过定率(应纳税所得率)和定额(应纳税额),没听说过核定征收率啊?

说到这里我们又要介绍一下应纳税所得率,收入*应纳税所得率是税局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就得出了应纳税额。

像个人独资企业核定的是应纳税所得率,收入乘以应纳税所得率算出所得额后,还要套税率表算出应纳税额

而核定征收率有点四不像,既不是税法意义上的定率征收(核定征收率与定率征收相比,少了乘以税率的步骤),也不是定额征收。

拿核定销售额直接乘以附征率算出应纳税额,有点类似增值税的征收率

那它是不是违背了上位法呢?按说核定销售额的情况下不也应该按核定利润率算所得额,然后套税率表算应纳税额吗,为嘛可以直接用这个附征率算应纳税额呢?

我们来看看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确实,实施条例只规定了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但是,各地却根据这一条,衍生出了附征率这个概念。

比如海南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一、凡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未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但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的自然人,其经营所得采用定额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收入×附征率

这一条完美地解释了附征率的来源,附征率只是核定应纳税额的一个步骤

作者:税税有道,会计头条APP入驻作者,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