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门是人们上下车时
必然会做的一个动作
但如果不够小心
很可能就会上演“开门杀”
酿成事故
……
4月7日15时55分,万某驾驶宁A号牌营运性质小型客车,行驶至中山北街与解放东路交叉口向北20米路西侧停车下客时,遇雷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中山北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此发生碰撞,造成雷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万某驾驶营运性小型客车行驶至中山北街西侧非机动车道占道下客时,未提醒乘客注意后方行驶车辆,导致乘客开门时与后方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的雷某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雷某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撞后弹飞重摔在地,头部及身体多部位受伤严重。
当事人万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什么是“开门杀”
“开门杀”就是下车时没有观察清楚车后方的情况,就贸然打开车门下车。如果这时有电动车或自行车刚好在车后方行驶并且距离比较近,就会碰撞到骑车人。
这类事故发生会导致骑车人摔倒,如骑车人摔倒后,前后车辆没有及时刹车,就会造成严重的二次伤害。
应该如何开车门
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呢?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路边停车开门前
一定!一定!一定!
要先观察路况
确认安全后再开车门
多一个动作,少一分危险
END
素材/兴庆交警一大队
来源: 银川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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