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哪些重要的知识呢?了解好以下五点,就能明白我们个人账户是怎么一回事了。
首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形成的规则是:每月养老保险缴费以后,按照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相当于企业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但是,这仅仅是2005年以后形成的规则,在此之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比例高达11%,个人当时一般只缴纳3%~4%。当然相应的养老金计发方式也是不一样的。目前形成现在的模式已经10多年了。
第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一种记账模式,并不是跟真正银行账户一样有钱。虽然说2005年国家尝试过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通过投资理财利率来计算利息。但是一直以来我们并没有将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分开过,都是统一基金统一管理,现在实施税务征缴以后统一进入个人账户。随着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不断提高,养老金压力的越来越大,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的说法已经好长时间不再提了。截止2019年末,我国共有养老保险累计结余5.4623万亿元。
第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使用时,只能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按月支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相当于自己给自己积攒的养老金,退休后按照相应的计发月数每月领取一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月数2005年有国发38号文件制订以后至今没有修订过。60岁是139个月,50岁是195个月,55岁是177个月。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算,原则上是根据人均预期寿命、个人账户的收益率来综合计算,努力做到职工达到平均寿命时,恰好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领取完毕。
第四,国家统一公布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2005年到2015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按照各省市自行公布的投资收益率来执行,一般只有4%到4.5%左右。在2005年之前一般是按照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实际上相对贬值的速度很快。2016年开始,国家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也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时调整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确定规则,由人社部和财政部统一发布。2016年高达8.31%,以后年度也一般在7%~8%以上,2002年特殊情况下也达到了6.04%。
第五,如果参保人去世以后,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全额继承。尽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记账账户,但是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账户的余额在参保人去世以后是可以继承的。相应的钱数 都是由国家从社保基金中拨付的。参保人去世以后,其家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等待遇。但是,相应的待遇标准是各省市自行确定的,目前国家没有统一。像山东省是丧葬补助费,1000元,一次性救济费(山东省没有一次性抚恤金)是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如果说我们缴费基数是1万元,现在基本上每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都能够积累1万元左右,这种情况下个人账户有十几二十万也不足为奇。如果实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以后,一直按照300%基数缴费,一般来说到现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能达到30万元以上。
其实在一些好的大型国有企业,除了养老保险以外,用人单位还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个人缴费不超过缴费基数的4%,单位缴费不超过8%。年金账户里的钱,甚至能达到个人账户养老金的1.5倍。
一般只要工作好,工资待遇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就很多,未来的养老金待遇也会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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