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南方日报、南方 记者从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截至10月18日,中山市电子驾驶证申领系统测试工作已经顺利完成,达到预期效果。10月23日,中山市将如期启动电子驾驶证申领工作。
据中山交警通报,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10月20日起,广东新增5个电子驾驶证试点城市。其中珠海、佛山已于10月20日启用;中山、江门定于10月23日启用,清远定于10月26日启用。
据了解,这次发放的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可以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并可以用于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
电子驾驶证与目前使用的纸质驾驶证一样由正页和副页两部分组成。其中,正页主要包括驾驶证基本信息、电子证生成时间、用于验证信息的二维码和一维码等内容;副页主要包括驾驶人住址、发证机关、驾驶记录以及准驾车型代号规定等内容。
与纸质驾驶证不同的是,电子驾驶证可动态显示驾驶证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记分等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同时有效防止篡改、伪造。
按照规定,10月15日至18日,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已对电子驾驶证申领系统进行测试,达到预期效果,并将于10月23日正式启用。
据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中山市共有持各类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191万余人。10月23日正式启用电子驾驶证申领系统后,预判首日申领电子驾驶证的人员会出现“爆棚”现象。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平常较少驾车外出的持证人可适当延后申领,以避免出现 “网络堵塞”。
【申领指南】
持有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发放的纸质驾驶证驾驶人可于10月23日起申领登记机关为“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电子驾驶证,并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中山交警提醒,驾驶证存在扣留、暂扣、逾期未体检、逾期未审验、公告停止使用等情形的,将无法申领电子驾驶证。
驾驶人在申领电子驾驶证前,应先下载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注册账号并登录,然后按照提示流程申领电子驾驶证。
驾驶人在首次申领电子驾驶证时,“交管12123”APP将自动调取申请人已留存的照片作为电子驾驶证照片,电子驾驶证生成后,可以自愿选择是否更换照片。对没有留存照片的,“交管12123”APP将提示申请人通过手机拍照或者相册选择的方式提交电子照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用于生成电子驾驶证。
按照电子照片不同类型,申请电子驾驶证分为3种情形:
■ 使用已留存的照片申领。对信息系统已留存的照片符合要求的,“交管12123”APP将提示申请人使用留存照片申领电子驾驶证。申请人确认后,经实人认证通过,“交管12123”APP将生成电子驾驶证。
■ 使用手机拍照的照片申领。对信息系统无符合要求留存照片的,申请人可通过拍照方式提交电子照片,申领电子驾驶证。驾驶人在拍摄照片前应认真阅读照片拍摄须知,并请他人帮助拍摄。
■ 使用相册的证件照片申领。对信息系统无符合要求留存照片的,除拍照方式提交电子照片外,还可以在手机相册中选择近6个月内的证件照片,用于申领电子驾驶证。
提交申请后,交警部门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交管12123”APP将生成电子驾驶证。
为保证顺利申领、使用电子驾驶证,申领时“交管12123”APP会提示申请人电子驾驶证电子照片拍摄或上传的要求,驾驶人应在申请前认真阅读相关要求。
需要提示的是,请严格按照要求拍摄和上传照片,避免过度修图,对恶意上传、使用违规照片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停止电子驾驶证申请使用,并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已申领电子驾驶证的,驾驶人可在手机上登录“交管12123”APP,查询、出示本人的电子驾驶证。
在日常应用时,电子驾驶证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等多个场景。在现场执勤执法过程中,驾驶人出示电子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不再查验纸质驾驶证,通过执法终端在线核查驾驶证信息。此外,驾驶人还可通过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租赁车辆、职业招聘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但有需要扣留驾驶证情形的,仍需要出示纸质驾驶证。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何伟楠
【通讯员】刘洪希
【作者】 何伟楠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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