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家国,面朝百姓】
【原创】作者:暴风雨向前冲
近几年百姓购房和缴纳物业费、供暖费等有关公摊面积问题受到广泛热议和质疑。
为什么全国百姓对于公摊面积问题,一直以来非常关注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最直白且根本的原因,公摊面积是要从百姓腰包实实在在掏出真金白银的,而且每年因此数据所缴纳的各项生活费用也不是个小数。
百姓在呼喊且质疑,住房公摊面积究竟合理不合理,如果合理,国家相关部门应该有个明确的解释,如果不合理,那就应该尽快出台取消公摊面积的政策和规定。还百姓一个公平、合理、合规的住房收费标准及和谐环境。使百姓安居乐业。
什么是公摊面积?是指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而公用建筑面积,一般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一是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二是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简单来说,如果电梯和公共设施这样的公共空间以及走廊、过道等越多,那么公摊系数自然也就越大。
据有关方面统计,有的地区,其建筑标准下所至的公用分摊系数竟在46%以上,46%以下公用分摊系数较为普遍。
公摊面积缺少标准,管理混乱。不仅仅让消费者在购房时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其在购房后需长期支付出更高的物业费,供暖费等众多成本。笔者借此也说一下个人切身体会和现状。
我购房发票开具付款面积为126.06平方米。所付购房款项也按126.06平方米交纳的。可在后来十多年时间里,给我下发的应缴纳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的单子,先后改变了三次面积数。第一次变成128.06平方米。第二次变成了142.72平方米。第三次变成了141.86平方米。使我莫名其妙感觉到,我买房时的126.06平方米,交纳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时,交纳费用面积像魔术一般变来变去,也像孙悟空有七十二变的本事。每到缴纳费用时让我哭笑不得。总之他们想怎么收就怎么收,想方设法让各住户多掏腰包。
如果依照未实行住房制度改革之前,按建筑面积33%计算套内面积,我的住房实际使用面积只有84.46平方米,可现在交纳物业费和供暖费必须按照141.86平方米交纳。无形中增加了57.4平方米的费用,公摊面积系数为40.46%。
尤其极为不公平不合理的是,套内面积也要缴纳卫生清洁费。物业服务人员从未进过各家各户清洁过卫生,每家住户都是自己整理清洁卫生,凭什么物业费还收取套内清洁卫生费用。这笔账目不知是哪位高明先生发明臆造出来的,似乎与强盗抢劫没有区别。“要想住我物业小区,必须缴纳套内清洁卫生费”,否则,我设法给你添堵,让你居住不得安宁。为此笔者呼吁,这笔费用根本不应该收取,可现在全国已经形成这个模式,应该尽快纠正。
公摊面积最大问题,在于信息的不对称和不透明,而并非其存在本身。当前最重要的是如何推动公摊面积的规范透明,消除公摊面积的灰暗地带,让老百姓明明白白付费,放心购买,同时也化解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供暖公司等诸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近期内蒙古住建厅将取消公摊面积列为立法项目建议上报国家住建部,一石激起千层浪,全国百姓看到了取消公摊面积的希望。当然,取消公推面积无法一步到位,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尚需一定时间,相关配套制度和政策调整要有一个时间过程。内蒙古住建厅的建议,将有助于促进官方层面对取消公摊面积议题的可行性进行积极探讨,也对推动国家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有极大的促进意义,我们双手赞成和支持,并也希望国家住建委能够认真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争取早日对取消公摊面积有个明确结论,使百姓能够获得一个满意的,公正合理的政策法规。
希望大家广泛进行讨论,提出更好更全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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