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汽车 李淑平

3月10日,上海市消保委披露投诉十大案例,其中之一是二手车商上海叶隆之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隐瞒里程数欺骗消费者。

二手车交易定金骗局(3.15二手车商隐瞒里程数被判退款并赔偿三倍差价)(1)

【案情简介】消费者聂先生投诉称,2015年2月4日,他与上海叶隆之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叶隆之尊公司”)签订《车辆交易合同》,约定购买某品牌二手车一辆,价格为26.8万元,合同约定所购车辆的里程数为67192公里,由叶隆之尊公司负责提档。同时,为配合叶隆之尊公司办理提档,聂先生还支付了8597.14元购买汽车保险。

2015年2月26日,由于车辆无保养手册,聂先生前往4S店调取车辆保养记录,发现该车辆于2014年9月10日进行最后一次保养时,记录的行驶公里数为211373公里,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聂先生认为叶隆之尊公司故意隐瞒车辆真实里程数,要求该公司承担相关责任,却遭到拒绝。

【处理结果】经消保委核实,叶隆之尊公司未对车辆的里程数详加审查便再次转卖,且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对于车辆的里程数被修改存在免责事由,理应承担赔偿责任。调解不成后,消保委积极联系专家律师支持消费者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支持了消费者撤销合同、退回购车款及保险费差额、购车款差价三倍赔偿的诉求。

【消保委点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叶隆之尊公司作为车辆的出卖方,对于合同约定的车辆各类信息均应尽到真实披露的义务。车辆里程数属于影响消费者是否购买的重要因素,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公司,叶隆之尊公司对于车辆的实际里程数有能力进行技术鉴别,同时作为二手车的直接销售人,也应当对车的质量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法院认定叶隆之尊公司向消费者隐瞒了车辆的真实里程数,属于欺诈行为,故支持了聂先生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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