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中运用歌舞手段表现生活的一种独特的表演技术格式。戏曲表现手段的四个组成部分──唱念做打皆有程式,是戏曲塑造舞台形象的艺术语汇。
程式的本意是法式,规程。立一定之准式以为法,谓之程式。20世纪20~30年代,一些研究戏剧的学者如赵太侔、余上沅等用“程式化”来概括戏曲演剧方法的特点,同写实派话剧的演剧方法相对照,其后为戏曲界沿用并不断给予新的解释,遂成为戏曲的常用术语。戏曲表演艺术的程式有自己的含义,主要包含两层意思:
其一,指它的格律性。在戏曲表演中,一切生活的自然形态,都要按照美的原则予以提炼概括,使之成为节奏鲜明、格律严整的技术格式:唱腔中的曲牌、板式,念白中的散白、韵白,做派中的身段、工架,武打中的各种套子,喜怒哀乐等感情的表现形式等等,无一不是生活中的语言声调和心理、形体表现的格律化。
其二,指它的规范性。每一种表演技术格式都是在创造具体形象的过程中形成的,当它形成以后,又可作为旁人效法和进行形象再创造的出发点,并逐渐成为可以泛用于同类剧目或同类人物的规范。相传“起霸”这套舞蹈,原是为表现楚霸王项羽披挂出征时的英雄气概而创造的,后来成为表现武将在临战前夕整装待发的通用格式,就是一例。
生活是创造表演程式的源泉。很多表演程式就是对生活现象的摹拟和提炼,例如开门关门、上楼下楼等;但戏曲演员不仅致力于对直接生活的体验和摹拟,而且放眼于广泛的间接生活和各种艺术领域,从中吸取创造的灵感,诸如诗词舞蹈、民歌说唱、书画雕塑、武术杂艺、鸟飞鱼跃、花开花落、行云流水,直至袅袅轻烟的动势等种种生活现象和艺术现象,都在戏曲演员观察和体验的视野之内,或摹拟其形,或摄取其神,然后融入自己的形象构思,熔铸成为种种技术格式,作为塑造舞台形象的手段。戏曲表演艺术的丰富多采和鲜明的表现力,同这种既富于现实主义精神又充满奇丽想象的艺术方法分不开。
表演程式是戏曲表演技术组织中的基本单位。一个或一组单独的程式,虽然具有一般的生活内容,还不能构成独立的舞台形象;当演员根据人物性格和规定情境的要求,把若干个程式按照一定的生活逻辑和舞台逻辑组合起来,就能表达出某种具体的思想感情和塑造出独立的舞台形象。离开了具体的戏,程式又成了单纯的技术单位。因此,程式不单是戏曲塑造舞台形象的手段,同时又是演员的基本功。戏曲演员必须坚持刻苦的锻炼,掌握和积累大量的表演程式,才有可能结合自己的生活体验,进行舞台形象的创造。
表演程式虽然是从生活中提炼并成为一种规范,但在创造具体的舞台形象时,又必须从生活出发,根据人物性格和规定情境对之有所发展和变化,以求得程式的规范性和人物性格的统一,这里体现出表演程式的双重品格:它既是演员体验生活、塑造形象的结果,又是进行形象再创造的手段;既是相对定型的,又是可以变化的。这是表演程式得以继承和发展的依据。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优秀的戏曲演员正是根据表演程式的这种双重品格,把前人的创造成果同自己的生活体验融合在一起,利用旧程式,改造旧程式,发展并创造新程式,塑造出鲜明生动的舞台形象;与此同时,也不断地把新鲜血液带进了传统的程式体系,使表演程式能随着生活的变化而发展,不致成为凝固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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