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仪征大仪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沉尸案",一名男子被人绑上50多公斤重的大石头,沉入路边一个池塘,昨日上午,该案仅剩的一名潜逃主犯张某,因故意杀人罪站上了被告席。
案情回顾
1997年7月13日清晨,仪征大仪一村民在家门口一个河塘底部,发现一具浑身绑满粗麻绳的男子尸体。警方调查判断,该男子系他杀窒息身亡,死后被绑上了56公斤重的水泥墩,沉入水底。
警方在死者内裤和长裤的夹层中找到了一张名片。名片上的名字叫李某,是阜宁一家批发市场的经理。通过名片上的联系方式,民警很快联系上了李某的亲属。经家属辨认,死者正是李某本人。
通过调查走访,迅速查明了四名嫌疑人的身份。警方陆续抓获了四名嫌疑人当中的三人,但主犯张某潜逃。19年以后,张某因非法持有管制刀具,在安徽落网。
最新进展
昨天上午,扬州中级人民法院在仪征开庭审理了此案。经查,主犯张某与被害人李某有生意合作关系,但张某一直被李某压价、欠款,导致他心生愤恨。
在一次出门送货途中,张某与另三名同谋一道对李某痛下杀手。张某等人用手卡住李某,让他不要动,说如果李某跟他们回去,他们是不会伤害他的。
但是被害人出于本能反应进行抵抗,为了制止他呼救,张某从车上拿了一条司机擦汗用的毛巾捂住李某的口鼻。李某窒息死亡后,四人抛尸河塘各自潜逃。
目前,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对张某进行起诉,法院已完成庭审,将择日宣判。
检察官说
检察官表示,我国虽有20年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张某情形不适用。因为本案虽然发生在1997年,但是案发之后被害人身份确定,四名被告人身份也确定,也就是他们犯罪行为已经被司法机关掌握。因此他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使20年、25年后归案,也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丨扬州晚报、扬帆
by.扬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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