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纽约,应该是很多人都向往的地方吧。作为美国第一大城市及第一大港口,世界一线城市,拥有太多殊荣和称号,“大苹果”“不夜城”“自由女神像”“时代广场”等具有标志性的词语。这颗“大苹果”不仅在商业和金融方面在全球发挥着巨大影响力,亦是世界娱乐时尚中心之一。

《北京人在纽约》里面有一句经典台词:“如果你爱一个人,就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也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这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城市。

50年前的纽约有多繁华(纽约的前世今生)(1)

纽约New York意为“新约克郡”,英荷战争结束后,荷兰被迫将新阿姆斯特丹割让给英国,当时正好是英王查理二世的弟弟约克公爵生日,于是将新阿姆斯特丹改名为新约克郡,作为送给约克公爵的礼物。

当然,名字的更迭,代表了纽约的发展变迁史。在相当长时间里,它是由荷兰统治的。美国作家华盛顿·欧文在《纽约》一书中,向读者展现的正是纽约初建、由荷兰统治时期的那段早期记忆,他用幽默的文笔书写了纽约初建时那些不为人知的历史细节。

作者华盛顿·欧文,是19世纪美国传奇作家,牛津大学荣誉博士,他使美国文学逐步脱离英国文学传统的影响,被称为“美国文学之父”,《纽约》是他的第一部重要作品,也是他的传世之作。

50年前的纽约有多繁华(纽约的前世今生)(2)

发现纽约湾:

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后,欧洲殖民者纷纷到海外开启殖民地时代,也就是人类历史上极为黑暗又极为重要的时期——大航海时代。

在当时,远洋航行意味着冒险,然而受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驱使,这些冒险家所进行的探索,极大地扩展了已知世界的范围。欧洲这一时期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其超过亚洲繁荣的基础。说白了,那就是欧洲国家发现→征服→移民→开发。但是对原生居民来说,带给他们的却是死亡和占领,是一部大侵略史。

这一时期率先崛起的就是荷兰。

1609年3月25日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亨德里克·哈德逊(也称亨利·哈德逊),驾驶一艘受雇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半月号”坚实大船,从荷兰启航,寻找一条去往中国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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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都知道他们不过是一帮开船到处抢劫的偷羊贼,却被赋予了航海家的称号。

哈德逊不同于一般航海家,他让船全速前进,哪怕在晚上也不收帆减速。造物主很是眷顾他们,船平安到达美洲海岸。

9月4日这天 ,船进入了一个阔大的海湾。当哈德逊第一次有幸看到这个迷人海岛时,激动地指着这个新世界,喊道“看!”“那里!”

那的确是一个美丽的地方,眼睛看不够,美景望不到尽头。宽阔的曼纳哈塔岛就这样展现在他们眼前,就像一个魔术师创作的奇妙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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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湾逗留几天后,哈德逊沿着注入海湾的一条大河逆流而上,这条河被称为莫西干河。哈德逊相信到达中国不可能后,带着北美洲的土特产和毛皮,又一次穿洋过海回到荷兰。

这让东印度公司非常高兴,为表彰哈德逊的杰出贡献,莫西干河被命名为哈德逊河,一直沿用到今天。

许多荷兰商人对这片拥有丰富资源的土地,产生了浓厚兴趣。他们以“克缪尼帕”小村庄为最早的定居点,开启“新荷兰”省的建设。这些岛屿都是无主的,原住居民不算,谁占领了这些地盘就是谁的。

在对周边的探险中,他们找到了一个面积广阔的海岛。相对于这个大岛,周围许许多多岛屿看起来就像是它的陪衬和附属品。于是,他们以此作为自己在这个西方世界的新据点,这就是曼哈顿岛,一个“牛奶、蜂蜜流溢的地方”。在这个岛上,开始了纽约市的建设,被称为“新阿姆斯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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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任荷兰总督的统治

新阿姆斯特丹及其属地日益累积的财富与成就,最终引起荷兰政府的关注,他们认真关照这个地方的方法,就是派遣总督,让他们执行榨取尽可能多的财富税收的任务。

早期的荷兰总督,权力非常大。他们只需要对母国负责,为母国榨取利润收益,至于属地的居民怎样的怨声载道,母国基本上充耳不闻。

可以说,荷兰总督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就是绝对权威,可以凌驾于法律和宗教之上。

荷兰殖民时代,新荷兰省总共经历了三任总督的统治:“犹疑者”沃尔特、“暴脾气”威廉、“老顽固”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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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9年,沃尔特·范·特维勒被任命为第一届新荷兰省总督。

在他的统治下,这个新开发的定居地迅速扩大,逐渐摆脱沼泽森林,展现出新城市初建时的模样,被称之为黄金时代。

在这些叙述中,作者极尽讽刺之能事。

在范·特维勒政史中发生过唯一一次诉讼案。一位万德尔的人,状告他的合伙人巴伦特,因为他利益偏多,拒绝与他结账。在一般情况下,不就是找个人核对帐目不就一清二楚了吗?

你猜总督大人是怎么做的呢?他让巡警官拿着自己的烟丝盒,传唤被告。然后,把两本帐薄放在手中反复掂量,又认真数过各自的页数,最后庄严宣布:他发现一本与另一本同样厚,一样重。所以,两人分别给对方开了收据,所需费用由巡警官支付。

此决定一出,人尽皆知,百姓欢喜,他们认为总督是最睿智最公平的。在他整个统治期间,再没有发生过诉讼,许多年里本省竟然没有治安巡逻的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扬基人放肆地侵入了新荷兰的领地,在好望堡辖区盘踞下来。面对这种侵犯,总督大人在吐出最后一个烟圈中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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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位总督是威廉·吉福特,脾气暴躁,但却是个“妻管严”,面对扬基人的入侵,只是发出了一通严厉的通告,命令、要求入侵者从领地上迁走、离开。通告的结果可想而知,无疾而终。他不试着把他们赶走,而是用一个号手、一根旗杆、一个风车加固新阿姆斯特丹城防。号称“全才”的总督,用他的巨大学问几乎毁掉新荷兰省。其后,新荷兰省麻烦不断,困难重重,陷入一个混乱时期。

第三位总督彼得·斯托伊文森与他的前任们不同,他从不征求或接受他人的建议。凡事靠一已之力,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在内忧外患中履职的彼得时期,是能开的统治时期,然而仍没能挽回败局,最后不得不在投降书上签字。英国征服了整个新荷兰。整个北美洲,从新斯科舍到佛罗里达,都成了英王的属地。新阿姆斯特丹从此改名为纽约,一直沿用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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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帮逃学的顽童,反复敲打一个吹起来的气囊,气囊在攻击之下没有瘪下去,最后却在一个更野蛮的孩子,集全部力量一屁股坐在气囊上,气囊爆炸。

从一个小小的开端,一个小据点,慢慢膨胀,成为一只大圆球。他曾以淡然的态度应对周围人的不停蚕食,却无法承受入侵者带来的突然打击。

历史,总有着惊人的相似,波斯帝国、古希腊帝国、古罗马帝国……荷兰王朝,都脱不掉衰落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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