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实务中发现,非居民个人在确定自己在华天数时,没有厘清一些重要概念,很容易产生税务风险实务中,与非居民个人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法规,主要涉及三个“天”:居住天数、协定停留天数和工作天数这三个天数的功能不同,如何计算的具体规则也存在差异,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实践中一定要区分清楚,准确把握这三个天数的计算方法,准确计算应缴税款,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居住时间怎么算?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居住时间怎么算(非居民个人在华天数怎么计算)

居住时间怎么算

笔者在实务中发现,非居民个人在确定自己在华天数时,没有厘清一些重要概念,很容易产生税务风险。实务中,与非居民个人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法规,主要涉及三个“天”:居住天数、协定停留天数和工作天数。这三个天数的功能不同,如何计算的具体规则也存在差异,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实践中一定要区分清楚,准确把握这三个天数的计算方法,准确计算应缴税款。

居住天数

居住天数的功能,主要是确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是否具备中国税收居民身份,从而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其在华承担何种纳税义务。举例来说,一个纳税年度内是否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一个纳税年度内是否居住累计满183天等标准,都引用了居住天数的概念。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的规定,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也就是说,在个人所得税法中,入境、离境当天,均不计入在华居住天数内。

协定停留天数

协定停留天数,一般应用在双边税收协定中的非独立个人劳务条款或者受雇所得条款中。举例来说,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中,往往会有这样一项条款:在协定规定的期限内,是否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183天。这个“183天”,就属于协定停留天数。

作者:仲新辉 赵国赟 陈冉,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张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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