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一块钱一度商铺(足不出门便可卖电)(1)

专题

太阳能发电能卖钱,好赚;这笔钱却要跑两个部门才能拿到,郁闷!

这样的“囧事”已成过去,今年9月,南方电网广东东莞供电局与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签订了委托代征和代开发票协议,供电部门从此可为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代为开具光伏发电余电上网购电费发票。这在广东电网范围内尚属首家。

文、图/谢英君、林韵

“卖电”得钱

无需再亲自跑腿

10月16日开出第一张代开发票后,供电局向吴先生支付了2000多元。——这是他自家上季度“卖电”的钱。

原来,吴先生家里安装了太阳能发电组,满足家庭自用后还有余电并入电网,供电局按发电户提供的电量给予相应的费用。

过去,想拿这笔钱还得跑好几趟。“有时会忘记带资料,有时还会遇到数据信息有问题,要花费一两天的时间。我有个朋友就跟我说,一个月余电上网的收入也就一两百块,还折磨一两天,干脆不要了。”吴先生回想从前,苦不堪言。

现在可就轻松多了,因为从9月起,东莞供电局可代为开具光伏发电余电上网购电费发票。

坐在家里收短信

可知“赚了多少”

事情有了怎样的可喜变化?据南方电网广东东莞供电局财务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副主任徐捷介绍,以往,自然人用户在办理分布式光伏发电结算业务流程时,需要先到供电局领取《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费支付证明》,再由本人到税务部门开具发票,然后把发票交回供电局,由供电局把结算费用汇入用户指定账户。

而在9月份东莞供电局与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签订了委托代征和代开发票协议后,根据协议规定,符合代开条件的用户,无需再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在家坐等供电局把结算费用汇入用户指定账户就可以。“得益于东莞市发改委与光伏行业协会的支持,这次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局和我局共同解决客户及光伏企业提出的光伏发票问题,使得现在光伏整体服务是所有用电流程中更简化、更便捷的。”供电局市场营销部新能源分部工作人员袁枢桦介绍道。

“用户如有需要可到供电局打印费用结算单,若不需要,坐在家里便能收到短信通知,告知本月上网电量电费和补贴金额信息,简单、轻松、便捷。”徐捷说。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免去来回往返的不便外,税务部门还明确了相关发电户可比照固定经营业户,在月度收入不超过3万元,季度收入不超过9万元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

全市光伏发电用户

超过5000户

据悉,近年来国家注重发展光伏产业,先后出台关于支持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支持补贴的政策,在政策支持下,越来越多的居民安装光伏发电系统。

何菁介绍,目前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的户数为5000多户,其中自然人超过3000户,且呈逐年增加的趋势。据供电局统计,2017年光伏发电量约为7577万千瓦时,2018年1-9月光伏发电电量约为16226万千瓦时。

何菁介绍,东莞供电局代为开具光伏发电余电上网购电费发票,这在广东电网范围内尚属首家。

企业:新规提高了市民的

新能源使用体验

光伏企业代表博通光伏刘邵平表示,以前,客户安装光伏发电之后,需要定期到供电局确认发电量,再在供电局和税务部门之间来回,多有不便。

“东莞供电局与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从发电户的角度考虑率先实现代开发票,解决了光伏行业发展的痛点和堵点,为光伏企业提高经营效率,为广大光伏用户提高了新能源使用体验。”刘邵平说道,“这个有力举措真正做到了想方设法服务光伏新能源客户,支持光伏新能源的发展,大大提振了光伏企业加大新能源投资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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