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读特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司法局方案(我为群众办实事)(1)

近日,前海法院林艳法官收到一封感谢信,称赞前海法院工作作风专业、为民、务实、高效。

“中海物业”诉称 公司商标被侵权

原告中海物业公司起诉到前海法院,认为自己通过独占许可的方式拥有“中海物业”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并在经营过程中突出使用企业字号“中海物业”,使得“中海物业”具有非常高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

但被告重庆某A公司、深圳某B公司未经授权许可,在其网站上使用“深圳中海物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宣传,该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且构成不正当竞争。

原告中海物业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使用“中海物业”标识并赔偿经济损失。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司法局方案(我为群众办实事)(2)

法官耐心调解 原被告握手言和

林艳法官在受理案件后,认真研判案件的情况,秉承着帮助当事人高效化解纠纷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

经过庭前会议、第一次庭审后,林艳法官发现原被告双方对是否侵权、是否应该赔偿存在较大争议。在庭审中,法官通过固定双方认可事实的方法,取得当事人双方的理性认同。

庭审后,法官又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为双方当事人耐心剖析法律规定,合理界定商标侵权案件中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边界,积极引导当事人对诉讼结果形成合理预期,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案件双方当事人顺利履行和解协议后,原告向前海法院申请撤诉,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不但高质高效保护了原告的知识产权,也促成这一纠纷实现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效率

前海法院作为自贸区新型法院,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前海自贸区的区位特色,紧扣“快速、严格、专业、共治”目标,着力打造知识产权公正专业审判的新高地,营造尊重知识价值、激励创新的营商环境,助力深圳建设全球创新创意之都。

2016年7月,前海法院开始集中管辖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内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截至2021年3月,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6947件,审结6816件,结案标的额4.46亿元。近年来,前海法院持续强化知识产权案件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16年至2020年案件调撤率稳步上升,2020年达到62.66%,有效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效率。

(原题为《我为群众办实事 | 一封给知产审判法官的感谢信》)

见习编辑 连博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党毅浩 曹亮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马培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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