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的孙女士2010年9月27日在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投保了吉星高照A款保险,保额5.8万元;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额5.8万元;住院费用(2007)保险,保额1万。
2019年4月21日,客户孙女士女士向公司报案,因“鳃裂囊肿”在枣庄市立医院住院住院治疗。出院后,2019年5月15日向公司提出索赔申请,经公司审核人出具审核意见,认定被保险人孙女士本次出险情况为先天性疾病出险,涉及免责条款无法赔付。理赔人员经查阅医学书籍鳃裂囊肿属于鳃裂畸形,是先天性疾病,由各对鳃裂未完全退化的组织发育而成。当理赔人员电话通知孙女士本次因“鳃裂囊肿”住院治疗属于先天性疾病无法赔付时,孙女士声音很是低沉,没有任何激动的言语,应该是对“鳃裂囊肿”疾病为先天性疾病有所了解,此时理赔人员心情更加难受。
放下电话后,理赔人员仔细查看系统内客户本次理赔所提供资料,客户本次住院因患“鳃裂囊肿”确实为先天性疾病无法赔付,但是住院期间有涉及颞颌关节紊乱的费用,可以为客户争取赔付部分治疗的费用,理赔人员随后到枣庄市立医院访谈孙女士的主治医生,明确本次治疗颞颌关节紊乱的具体费用,随后经与公司审核人沟通,理赔人员提出申请部分赔付的理由,审核人最终同意按照正常赔付金额的40%赔付疾病医疗保险金。当理赔人员联系客户孙女士,通知孙女士本次医疗费用按照正常赔付金额的40%赔付,孙女士感动万分,不知道说什么好,一再表达对理赔人员的谢意,简单的通话过程中,理赔人员了解到孙女士还为两个孩子在新华保险投保的保险,现在更相信保险,也感受到了保险的价值。
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为客户寻找赔付的理由,这是新华保险的理赔口号,这一刻理赔人员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这个理念。新华保险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不断完善服务平台建设,为客户提供便捷、温馨的服务体验。从客户的需求出发,不断提升理赔服务水平,致力于打造更快、更易、更关怀的理赔服务。
刘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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