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求求你,你放过我好不好”,2019年在长沙某派出所内,一名年轻男子向一名年轻女子跪下,请求她不要乱说,放过他是什么原因让膝下有黄金的男儿这般跪地求饶呢?原来这名男子叫小彬(化名),而他之所以会在公安派出所内是因为一名女子报警称被他强奸了,而民警便传唤了小彬,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小伙犯强奸罪3年?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小伙犯强奸罪3年(女子与帅哥相识3小时开房)

小伙犯强奸罪3年

“我求求你,你放过我好不好!”,2019年在长沙某派出所内,一名年轻男子向一名年轻女子跪下,请求她不要乱说,放过他。是什么原因让膝下有黄金的男儿这般跪地求饶呢?原来这名男子叫小彬(化名),而他之所以会在公安派出所内是因为一名女子报警称被他强奸了,而民警便传唤了小彬。

我被强奸了

事情还得从当天中午开始说起,一名身穿红衣的女子前往派出所报警,说她被强奸了,接着便嚎啕大哭,不断地说她是被迫的,情绪不稳定,在民警的安抚之下,她才平静下来,然后开始叙述事情的经过。她说她叫小兰(化名),当天凌晨1点左右在网吧上网的时候,遇到一个年轻帅哥,当时那个帅哥向她要微信,然后凌晨四点就带她去宾馆开房

到宾馆后,小兰说自己就被这个年轻男子强奸了,一共发生过二次性关系,二次中间男子还洗了澡。民警当时问小兰,在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她是否明确表示拒绝了,小兰的回复是,她是不同意的,还用手推男子的身子,但是因为没有力气,所以也没有推开。但当民警询问小兰对方的姓名时,小兰表示不知道。

因为小兰报警被强奸,所以民警立即开展工作,利用小兰的手机将那名涉嫌强奸的男子约了出来,并且在一家网吧当场抓获,而这男子就是小彬。小彬说他与小兰刚认识,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承认与她发生了性关系,但是却否认自己强奸了小兰。此后经小彬对事情经过的一番叙述,民警认为这起强奸案疑点重重。

根据小彬所说,当天凌晨他正在网吧里面上网,大约凌晨一点左右,他看到从他身边过去的一位年轻女子非常漂亮,于是就过去跟她搭讪,问能否把微信号给他,这个年轻女子当时就加了小彬好友,这女子就是小兰。二个人接下来聊得非常好,虽然彼此不知道对方的姓名,但是小彬觉得年轻女子对他有意思,于是就提出一起去开房,年轻女子也没有拒绝

此后他们二人前往附近一家家庭改装的简陋宾馆,在房间里,小兰自己脱去了衣服,然后他们发生了二次性关系,期间都是小兰自愿的,小彬表示没有强迫小兰,小兰也没有做出反抗的行为,而小兰却向民警说明当时她反抗了,还推了小彬身体,但是因为没有力气,也没有推动小彬。

此时民警也懵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相信小兰所说的,那么这就是一起强奸案;但如果相信小彬所说的情况,那这就是一起普通的男女约会。那么谁说的才是真的呢?如果小彬说的是真话,那小兰为何会说谎呢?答案还是要从二个人当事人身上寻找,而据小彬说,小兰之所以会告上强奸,是因为他没有回复小兰的信息!

没有回复信息就报警说自己被强奸?这多荒唐!而小彬的这个理由也并非完全站不住脚,因为小彬与小兰相识不到一天,彼此的姓名都不知道,他们就去宾馆开房并发生了性关系,而小彬如果突然玩失踪,小兰当然会产生被人欺骗感情的想法,在此情况下她报警自己被小彬强奸也就说的通了。

而民警此后询问小兰时,她依旧表示自己是被强奸的,完全没有更改陈述的意思,此时小彬见小兰如此决绝,便扑通一声跪在小兰的面前,并说“我求求你,放过我好不好!,你凭良心说到底是不是我强奸了你?”,结果得到小兰的回复却是“我说的都是良心话”。因为双方各执一词,民警决定从外围展开调查,用证据来还原事实。

当然,案发第一现场能够说明很多问题,于是民警在询问过当事人小彬与小兰之后便前往宾馆,民警说明来意后,该宾馆值班前台人员说,小彬这个年轻人之前多次带女孩子来开房,案发时是凌晨四点来开房的,并表示当时小彬与小兰是很正常走进宾馆房间的,女子小兰没有被胁迫或是灌醉的情况。

随后前台人员还说,因为宾馆比较简陋,隔音效果不好,当晚如果小兰与小彬有过打斗、争吵、呼救的话,只要动静大一点隔壁房间都能听到,而当晚他们也没有听到有这种情况。在对宾馆前台人员询问之后,民警得到二个线索:一是小彬可能是经常性地带女孩来开房;二是当晚小兰与小彬可能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

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还无法彻底否认强奸的事实。因为小彬说二人是通过微信聊天,聊得很开心然后才去开房的,那么在微信聊天记录中是否能得到一些线索呢?民警于是对二人的手机进行了检查,通过翻开微信的聊天记录,民警发现了在聊天中小兰确实有表示自己被欺骗事情的情况。

从证据上来看:

  • 1、二人凌晨去宾馆开房,并且是牵手进入,小兰当时状态清醒,所以此时没有被迫情况;

  • 2、当晚值班前台并没有听到小彬与小兰有打斗的情况,因为前台与他们的房间很近,如果有打斗、争吵、呼救,那肯定是能听到的;

  • 3、小兰与小彬的衣服并没有破损的情况,小兰与小彬的身上也没有抓痕之类的伤,说明当时可能不存在暴力;

  • 4、他们发生二次性关系,期间小彬还去卫生间洗澡了,中间间隔30分钟,当时手机是在小兰手中,她完全可以通过呼救、报警等方式自救,但是她都没有这么做;

  • 5、微信聊天中小兰给小彬发过这样的信息:我认为我吃亏了……如果你把我当成解决生理需要,那么我们没有必要继续下去,这是一种伤害也是亏……。

    在此情况下,民警认为没有继续调查的必要性,并准备向小兰摊牌。随后民警在将所调查的证据摆在小兰面前时,小兰最终表示“他骗了我上床,我觉得心里不舒服”。至此,民警也还原了案件的真相,网友“随意”这样评价说:这样的人民警察,才值得我们点赞!细心,公正,人性化。

    猫sir观点

    猫sir认为,站在一个女性的角度来看,女孩应该自重自爱,像小兰这样与小彬刚认识,只是觉得聊得来、人看着帅,然后就与男性开房,这样的行为确实存在不妥,因为我们只有自爱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而该案的男性小彬,更应该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其实通过民警的调查,我们知道他的行为其实类似于当下的“海王”,有一句话叫: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脚,希望小彬能正视自己的行为。

    另外,小兰因为突然的心动就与小彬开房,事后又担心对小彬不熟悉,他会拍拍屁股走人,认为自己受到欺骗而报警,这样的行为就是报假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之规定 ,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这种诬告陷害,如果造成严重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希望每个朋友看完该案例都能从中得到启示。更多案例请关注:@猫sir探案#正能量普法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