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为加强动火和对火源的管理,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财产及员工生命的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特制定本制度,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特殊动火作业管理依据?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特殊动火作业管理依据
一、目的
为加强动火和对火源的管理,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财产及员工生命的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
1、动火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2、动火人:动火人必须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应该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项目主管安全防火人员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
3、监火人:监火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场所。
四、管理要求
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2、在施工现场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做好保护工作,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动火作业审批。
3、安全管理部门在发出动火作业审批前,要先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灾事故后,才能发出作业许可。
4、作业涉及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其他危险作业时,还需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5、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砂子、灭火器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6、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的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防火通道位置。
7、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米,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8、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
9、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10、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动火作业前要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对不申请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按规定处罚外,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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