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起普通的民事诉讼案对笔者触动较大该案当事人双方是一对亲姊妹,两家相邻,因建房发生矛盾纠纷,闹得不可开交,经亲友和村组织多次调解不成,发展到大动干戈,最终诉诸法律官司历时一年多,双方均耗费了大量的精力、财力,也深深地伤害了两家的感情,搞得心力交瘁,并殃及70多岁的老母亲,老人家连气加急,大病一场,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典故出自哪里?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典故出自哪里(让他三尺又何妨)

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典故出自哪里

最近,一起普通的民事诉讼案对笔者触动较大。该案当事人双方是一对亲姊妹,两家相邻,因建房发生矛盾纠纷,闹得不可开交,经亲友和村组织多次调解不成,发展到大动干戈,最终诉诸法律。官司历时一年多,双方均耗费了大量的精力、财力,也深深地伤害了两家的感情,搞得心力交瘁,并殃及70多岁的老母亲,老人家连气加急,大病一场。

无独有偶,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近年来农村因建房而引起的采光、水道、地界等邻里纠纷增多,有的还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了法庭。发生纠纷而诉诸法律说明农民的法律意识在逐步增强,应该说是可喜可贺。但笔者难以高兴起来,反而有一种沉甸甸的感觉。

综观这些民事诉讼案例,皆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所引起,并非非要打官司不可。写到这里,笔者不由想起了“六尺巷”的故事。

清朝康熙年间,宰相张英的家人与当地叶姓争地界不休,写来一信,要他以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显赫权势出面干预,压叶姓退让。可张英却给家中寄诗一首说:“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他这种豁达大度的气量教育了家人,当即遵命拆墙退让三尺,叶姓深受感动,也退后三尺。于是,安徽桐城西后街便有了个“六尺巷”,至今犹存。

打官司固然是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打官司决非解决问题和矛盾的唯一方式,有的完全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其他方式解决。倘若打起诉讼官司,无论结局如何,均要增加司法部门的讼累,消耗双方的精力、财力。难怪有的当事人说,官司没有赢家,防止诉讼才是真正的“胜诉”。

“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遇到矛盾和纠纷,特别是邻里纠纷,要沉着冷静,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换位思考,多几分理解,就减少几分矛盾;多几分宽容,就减少几分摩擦。只要本着与人为善、豁达大度的原则处理邻里关系,就能创造安宁、和谐、互助的“睦邻友好”的局面。

请读者注意,笔者决无让人们放弃打官司、一味迁就、退让之意(该打的还是要打),而是奉劝人们树立豁达、宽容的人生态度,只要不是涉及原则性的问题,“让他三尺又何妨”!

作者:傅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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