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正处于最低服务年限内(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不可以提拔或调动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从提拔和调动两个层面来进行分析。
一、关于什么是最低服务年限的问题
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是指经考察录用的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工作)年限。
一般情况下,新录用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到五年(其中含一年的试用期),同时,不同部门单位之间对最低服务年限的要求可能略有不同,具体情况要以各部门单位发布的招聘简章为准。举个例子吧,比如一个基层岗位要求新录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这也就是说新录用人员必须在此岗位的所在单位(注意不是在此岗位,只要在此岗位所在的单位即可)服务或工作满5年,当然,这5年包含一年的试用期。
二、关于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能不能调动的问题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职定级等有关规定精神,通过招考方式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除可以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岗位微调和调整分工外,不得进行跨部门单位借调、调动,也不得参加公选、遴选,更不得重新参加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
所以,作为一名新录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岗到位后,在没有达到最低的服务年限之前,是不允许中途随意调动的。
三、关于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能不能提拔的问题
既然作为一名新录用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能进行跨部门调动交流,那么,新录用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能不能被提拔重用呢?回答是肯定的。
就现行的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来看,并没有相关规定对正处于最低服务年限内的人员的提拔晋升进行明确的界定。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处于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符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等标准条件和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是可以通过组织程序获得提拔晋升的。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正处于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不可以跨部门、跨区域、跨系统进行工作调动交流的,但在符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有关要求的情况下,是可以就地获得提拔重用或职务晋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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