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二审判决书显示,银行客户经理向客户私自售卖非该行理财产品,导致投资者损失,最终代销银行被判承担投资损失50%的责任,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个人购买理财产品损失的承担者?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个人购买理财产品损失的承担者(理财产品飞单)

个人购买理财产品损失的承担者

近期,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二审判决书显示,银行客户经理向客户私自售卖非该行理财产品,导致投资者损失,最终代销银行被判承担投资损失50%的责任。

1、“飞单”现象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多年,近年来在监管部门的强力监督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严格整改下,“飞单”现象虽大幅减少,但这种行为并未完全消失。“飞单”屡禁不止的原因有哪些,到底存在着哪些难点?

当前,“飞单”私售在业内不罕见。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是,部分风格激进的理财项目很难通过银行官方渠道代销,只得找银行人员私下售卖。随着监管政策逐步收紧及银行自身风险偏好的改变,部分理财产品走正规程序无法通过审批,部分理财项目被迫转入地下,通过私人关系走“飞单”形式,寻找银行员工私下代销。

二是,这种可观的经济利益诱惑是银行员工 “飞单”的主要驱动力,一般销售出一单信托产品即可拿一万多的佣金费。

三是,部分银行内控管理和监管存在疏漏。由于移动设备的发展,金融机构仅在电脑上监控员工已无法满足现在的需求,很多员工都是通过自己的移动手机完成签单等事宜,因此银行如何加强员工道德培训及内控管理措施,是需要亟待解决的事宜。

2、监管部门如何治理“飞单”现象以及银行如何防范“飞单”带来的风险?

监管部门应当继续完善规范金融机构销售产品事宜的相关法规政策,持续提高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效能;同时对于已经发生的“飞单“案件,对违规银行依法追责,起到警醒示范作用。

金融机构应针对已经发生的案例,对照检查,完善内控,严格遵守审慎经营的行业规则,落实内部排查和风控措施,加强实质化审查。

3、消费者在银行买理财遭遇“飞单”,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首先,销售违规理财产品的银行员工,应当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若是有证据证明销售人员是以银行工作人员身份,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利用职务之便向消费者销售“飞单“产品的,银行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消费者具体怎么做才能避免遭遇“飞单”呢?投资者一旦发现遭遇“银行飞单”,应该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理性谨慎,从正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审慎阅读相关协议,按照日常生活经验、交易惯例、银行的解释指引进行理性判断,充分认识交易风险及自身承受能力,交易后及时通过官方渠道核查相应交易信息。

消费者一旦遭遇“飞单“,应第一时间与涉事银行联系,若银行不予配合调查,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请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同时,消费者应当一并请律师介入到刑事立案和民事诉讼程序中,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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