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小学综合课程与综合实践活动
一、综合课程
(一)综合课程的类型
1、学科本位综合课程
相关课程、融合课程、广域课程
2、社会本位综合课程
3、儿童本位综合课程
(二)目前在小学设置的综合课程
1、《品德与生活》课的性质—活动型综合课程
(1)社会性
(2)开放性
(3)活动性
2、《品德与生活》课程设计的思路
三条轴线:儿童与自我、儿童与社会、儿童与自然
二、综合实践活动
综合实践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的课程形态。这是一种以学生的经验与生活为核心的实践性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是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设置的必修课程,自小学3年级开始设置,每周平均3课时。
1、研究性学习
在基础教育课程中,增设了“综合实践活动”板块,研究性学习是该板块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综合了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优势,对培养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创造性思维大有裨益。
2、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
3、劳动与技术教育
4、信息技术教育
三、综合实践活动内容的选择原则
(1)尊重每一个学生的兴趣爱好与特长。
(2)体现每一所学校的特色。
(3)反映每一所学校所在社区的特色。
(4)善于引导学生从日常生活中选取探究课题。
第六章 教学实施
第一节 教学概述
一、教学的内涵
1、教学的定义:是教育目的规范下的、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活动。在我国,教学是以知识的授受为基础的,通过教学,学生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能力,增强体质,陶冶品德、美感,形成全面发展的个性。
2、教学的特点
教学是学校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途径,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两方面活动的统一。其特点如下:
(1)教学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根本目的
(2)由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两方面活动组成
(3)教学具有多种形态,是共性与多样性的统一。
教学具有课内、课外、班级、小组、个别化等多种形态。
教师和学生共同进行的课前准备、上课、作业练习、辅导评定等都属于教学活动。
3、教学与教育、智育、上课的关系
(1)教学与教育
教育包含了教学,二者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教学是学校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途径。在学校教育中,除了教学,学校还可以包括课外活动、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等途径对学生进行教育。
(2)教学与智育
智育主要通过教学来实现,但智育也可以通过课外活动等途径实现;教学不仅是智育的实施途径,也是德智体美劳的实施途径。
(3)教学与上课
教学与上课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教学包括上课,还包括备课、课外作业的布置、课外辅导、学生学习成绩评定等一系列环节。
二、小学教学的基本任务
1、引导学生掌握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双基教学)
2、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
补充:智力是由观察力、注意力、记忆力、想象力和思维力组成的,其中思维力是核心。
3、发展学生体力,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4、培养小学生高尚的审美情趣,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三、教学的意义
1、是传授系统知识、促进学生发展的最有效的形式
2、是对学生进行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把学生培养成为合格人才的基本途径
3、是学校工作的中心,学校工作必须坚持以教学为主
第二节 教学过程
一、教学过程的本质
1、教学过程是一种认识过程
2、教学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
(1)认识的间接性
(2)认识的交往性
(3)认识的教育性
(4)有领导的认识:始终是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二、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重点)
1、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相统一的规律
二者的关系:
(1)学生的学习以间接经验为主
(2)学生学习间接经验要以直接经验为基础
教育要求:教学中要充分利用学生已有经验,增加学生学习新知识的所必须的感性认识,以保证教学的顺利开展。
2、掌握知识和发展能力相统一的规律
二者的关系:
(1)掌握知识是发展能力的基础
(2)能力发展是掌握知识的必要条件
(3)掌握知识与发展能力相互转化的内在机制。
教学中传授的知识应该是科学的规律性的知识;必须科学地组织教学过程;重视教学中学生的操作与活动,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与能力,提供学生积极参与实践的时间和空间;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重视学生个别差异。
3、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统一的规律
二者的关系: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于组织者的地位,应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2)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处于学习主体的地位,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动性
(3)建立合作、友爱、民主平等的师生交往关系
4、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统一的规律
二者的关系:
(1)知识是思想品德形成的基础
(2)思想品德的提高又为他们积极地学习知识奠定了基础
(3)传授知识和思想品德教育有机结合,防止脱离知识的思想品德教育和只强调传授知识忽视思想品德教育两种倾向,实现教学的教育性。
三、教学过程的基本阶段
五个阶段:
(1)激发学习动机
(2)领会知识---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
包括: 感知教材
理解教材
(3)巩固知识—教学过程中的必要环节
(4)运用知识
(5)检查知识
第三节 教学原则与方法
一、我国中学教学原则(重点)
(一)科学性与教育性相结合原则
含义:既要把现代先进科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传授给学生,同时要结合知识、技能中内在的德育因素,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
贯彻要求:
(1)要确保教学的科学性
(2)要深入发掘教材和教学情境中蕴含的教育性因素,自觉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3)要把这些教育性因素贯穿于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
(4)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直观性原则
1、基本含义
是指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尽量利用学生的多种感官和已有的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感知,丰富学生的直接经验和感性认识,使学生获得生动的表象,从而比较全面、深刻地掌握知识。
直观手段的种类:
实物直观
模象直观
语言直观
2、贯彻此原则的教学要求
(1)要正确选择直观教具和教学手段。直观是教学手段而不是目的,过多的直观教具不仅会浪费教学时间,分散学生的注意,而且也会影响学生抽象思维能力的发展。
(2)直观教具的演示要与语言讲解相结合
(3)要重视运用语言直观
(三)启发性原则
1、基本含义:
是指在教学中教师要主动承认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注意调动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引导他们独立思考,积极探索,生动活泼的学习,自觉地掌握科学知识和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贯彻要求:
(1)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这是启发的首要问题。
(2)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发展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3)让学生动手,培养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4)发扬教学民主,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和生生关系
(四)巩固性原则
1、基本含义
是指教师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牢固地掌握知识和基本技能,长久地保持在记忆中,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准确无误地呈现出来,以利知识技能的运用。这一原则是基于获取新知识与保持旧知识之间的矛盾而提出的。
乌申斯基:复习是学习之母
2、贯彻要求:
(1)在理解的基础上巩固。理解知识是巩固知识的基础
(2)重视组织各种复习
(3)在扩充改组和运用知识中积极巩固
(五)循序渐进原则
1、基本含义
是指教师要严格按照科学知识的内在逻辑体系和学生认识能力发展的顺序进行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形成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2、贯彻原则的要求:
(1)按教材的系统性进行教学
(2)注意主要矛盾,解决好重点与难点的教学
(3)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
(六)因材施教原则
1、基本含义
是指在教学中,要从课程计划、学科课程标准的统一要求出发,面向全体学生,同时又要根据学生的个别差异,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获得最佳的发展。
2、贯彻要求:
(1)要坚持课程计划和学科课程标准的统一要求
(2)了解学生,从实际出发进行教学
(七)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1、基本含义
教学要以学习基础知识为主导,从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上去理解知识,注意运用知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达到学懂会用、学以致用。
2、贯彻要求
(1)书本知识的教学要注重联系实际
(2)重视培养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
(3)正确处理知识教学与技能训练的关系
(4)补充必要的乡土教材
(八)量力性原则
可接受性原则,这一原则是为了防止发生教学难度低于或高于学生实际程度而提出的。
二、教学方法
(一)教学方法的概念
教学方法是为了完成教学任务而采用的办法,它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
教学方法选择的依据
1、教学目的和任务要求
2、课程性质和教材的特点
3、学生特点
4、教学时间、设备和条件
5、教师业务水平、实际经验及个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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