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鲁迅

社戏人物细节(戏并不怎么好看)(1)

《社戏》是鲁迅先生于1992年写下的短篇小说,以儿时生活为基础,用第一人称写看三次社戏的经历,两次是成年的时候在北京看的京戏,以此是儿时在故乡绍兴看的社戏。文章在初中的课本中,不过被删减了很长一段的开头,前面两次看戏的经历没有提到,可能表达的并不美好,不过要是没了开头,文章结尾的那句话还是少了些东西。

戏曲在如今越来越不时兴了,长长的调子,再加上听不懂台上在唱什么,很多年轻人都不喜欢了,虽然有一些人还在坚持传承。我听不懂戏,也看不懂,所以喜欢不来,像我一样的年轻人占大多数。家里人没有接触的,那估计更没机会接触了。

社戏人物细节(戏并不怎么好看)(2)

小时候看电视,戏曲频道就那么一个台,中央几来着,忘记了,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了。有兴起,就有没落,当下给人以视觉冲击的节目太多了,大家喜欢有观赏性的,毕竟作为观众,只是图个乐。

《社戏》貌似没什么地方可讲的,几个小孩去看戏,迅哥留下了珍贵回忆。回味童年的美好时光,这个主题思想没啥可谈的了,聊聊边夹的地方。

“我”在外祖母家的时候吃饭少,外祖母发觉了,认为是他们待客不周。在如今这个年代,待客之道渐行渐远了。外祖母是妈妈的妈妈,也就是姥姥,也是十分亲近的关系了,那时候要讲求礼节,得让客人吃好喝好,高高兴兴,当然这是基本,各个地方的风俗习惯不同,待客之道要遵守点不一样,什么迎客,敬烟,敬茶,送客都有讲究。

社戏人物细节(戏并不怎么好看)(3)

可能我还年轻幼稚,生活周围的人大抵与我相差无几,对于繁文缛节那一套并不了解,也不喜欢,对于待客之道抛于脑后,总该有些不对的,作为礼仪之邦一份子,该有的礼节不可弃。

可能是社会进步得体现,新兴的道理与传统对于像我这种慢性子的人不那么友好,进步的太快,跟不上就很悲哀,什么网络热词,什么国际形势,什么上热搜了,不大了解,一方面是兴趣使然,再一个我不了解有啥可关注的,

关于待客之道要是大家着重去关注它,那我感觉就失去了情意,本来都是亲人,搞得那么生疏,大过年的,过于注重礼节,就失去了它本身的意义。

社戏人物细节(戏并不怎么好看)(4)

文章的名字虽然叫社戏,其实戏并不怎么好看,迅哥那天晚上吃的豆子也不见得多好吃,而那晚的美好回忆却勾起了无数人的童年,成年了,做什么事都瞻前顾后,没有了小时候的纯真。

童年的美好不是因为它属于小时候,而是那些一起玩耍的朋友,我不觉得一个人天天玩泥巴能高兴,回忆的美好总是有人存在的影子。或许经历的事情不那么好,不过还是会成为珍贵的回忆。文中迅哥的戏不是也没看完?但依旧最好看的戏。

鲁迅先生给人带来温暖的文章不多,大多是写童年回忆的。每当我们能体会到事物的不可复制性,就成长一次。童年如此,伙伴如此,亲人如此,这样一想结局是无奈与感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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