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存档人员:
按照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2〕1号)、《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预报名通知》及《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卫考办发〔2022〕2号)及《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西安考点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就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受理范围
在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身份正式托管人事档案的人员(不包括空军军医大学第一、第二、第三附属医院、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员,该类人员由西安人才市场有限公司和西安市惜才人才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另行通知统一组织确认工作)。
二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3年1月9日至11日
9:00至12:00
13:00至16:00
16:00至17:00为整理当天材料,不再进行确认,为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地点
碑林区二环南路西段123号富秦大厦1楼(从一楼东侧进入)
此项工作时间紧迫,望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逾期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关闭将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三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一)2023年首次报名的新考生和2021年(含2021年)之前的历史考生(不包括参加过2022年考试的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申报表“工作情况”栏要求:单位名称: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单位所属:计划单列市;单位性质:其它,单位审查意见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硕士及以上学历报考和本科学历按规培条件报考临床、中医、口腔类专业的考生,须提供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生,还须提交本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必须同时提交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执业证须复印完整,所有盖章的页面都须提供复印件。新版医师资格证请仔细核对注册信息,如注册地点打印在备注页面的也须一并复印提交);
5.《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聘用证明表》原件(涉及执业注册的考生,符合报考要求的多时间段的执业经历可累加计算年限,所提供的聘用证明开具单位须与执业注册记录相匹配。模板见附件1);
6.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报名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一式三份(模板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和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正式文件(文件须注明符合哪个文件的一线人员规定、享受什么政策倾斜、公示方式、公示结果和单位意见。同一单位有多名人员的,所在单位出具一份文件后附名单和公示材料);
7.在诊所工作的考生,还需要提供诊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无法界定考生所在单位是否为医疗机构的,由考生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2022年已参加过本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报考信息未发生变化,网报后自动确认,无须提交资料。
四 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为A4纸,所有复印件须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二)请考生保持报名表上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考生打印出报名表后,不得再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任何更改、保存等操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有关报名条件详见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陕西省卫健委及西安市卫健委网站。
(五)现场确认工作按照时间段发号,全天共发放100个号。发号时间为:上午9点整发放50个号,下午13点整发放50个号;逾期不予发放,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号码,过期不予办理,按照领取号码顺序依次确认。
(六)现场确认期间,请考生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距离,不要拥挤。
附件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聘用证明表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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