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政府采购项目在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在经济下行的不利条件下,因财政投资项目付款的可靠性而倍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受理项目之后,如何合理确定招标中的资格审查方式呢?通常情况下有“预审”和“后审”二种。资格后审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围标串标成本,公平性竞争更趋合理。因此,在采购实践中采用资格后审者居多。笔者就资格后审方式的优、劣及应注意的问题谈一下个人看法,供同行参考借鉴。
资格后审之“三优”
01竞争充分
资格后审方式就是凡符合招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都可以参与到投标环节,竞争性因素进一步扩大化,不仅彰显《招标投标法》中的公平、公开、公正的“三公”原则,大大提高了围标串标成本,违规投标的难度也进一步加大。
02节约时间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无需提前编订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也不必“一标两招”,直接通过一次开评标确定中标人,省去了一个完整的开评标及结果公示周期,大大缩减了招投标时间。
03价格合理
由于市场开放、准入条件放宽,竞争非常充分,投标人对项目的重视程度大大增加,报价的科学性、合理性都相应提高,同时,因为省去了中间的资格预审环节,排除掉了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价格显得更为纯正,这不仅给招标人的后期管理带来了诸多便利,也避免滋生腐败现象。
资格后审之“三劣”
一是开放性投标,参与者众多,增大了评标时间,提高了评标成本。
二是由于事先暂无法知晓实际投标人数,一旦出现少于3家现象,易出现流标,如此,无形中又会因重新招标而加大成本,延长招标周期,降低招标工作效率。
三是因事先不知道投标人生产经营及其它实际状况,如被履约能力差者中标,就会给项目的后期建设带来一定的风险。
“一招”解决存在问题
面对上述问题,应下功夫全力推行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充分运用“大数据”对投标情况进行分析,设置相关辅助评标工具及措施,妥善解决因资格后审而导致的投标人数众多,评标成本增加的问题;同时,也可以对围标串标现象有效进行甄别,提升管理水平,加强社会监督;另一方面,还可以对标书的“电子化”数据进行分析利用,为招标方提供“项目管理、价格决策、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参考依据;有条件的情况下,在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的基础上,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实现评标专家的资源共享,提高招投标效率,排除人为干扰,进一步提升招标质量。
常言道,只有制度创新,才能繁荣市场,资格后审方式在带来“益”处的同时,也有一定的“劣”势,只要我们找准“症结”,因势利导加以解决,就一定会避害趋利,给招标(采购)工作带来无限生机。
来源:王健民,政府采购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