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
“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目前,厦门税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一共有207项业务,其中有越来越多的业务不仅实现了线下“最多跑一次”,还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了线上办理的新模式,最大限度让纳税人“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今天,小编将为大家带来“增值税发票系统发票核定及调整”办理指引。
增值税发票系统发票核定及调整
▲增值税发票系统发票核定及调整办税指南▲
一、申请条件
●增值税发票系统发票核定:
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纳税人的申请,核定其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票种、数量。
●增值税发票系统发票核定调整:
税务机关按照已办理增值税发票核定的增值税纳税人的申请,根据其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对其使用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单次(月)领用量、离线开具时限、离线开具总金额进行调整,以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予以变更。
二、办理材料
◆ 初次核定: 1.《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或《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明 3.发票专用章印模(加盖在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若只核定电子发票,可不需报送发票专用章印模)
◆ 核定调整: 1. 《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2.经办人身份证明 3. IC卡、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税务Ukey
三、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
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列表(←点击左侧文字查看)
▲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2)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推荐!)
第一步:进入网站后,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第二步: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界面左侧导航栏选择【发票票种核定】(需进行人脸识别后才可进入操作界面)。
第三步:初次核定需完善购票人信息,后续也可新增变更购票人信息。选择相应的发票票种,再点击下面【我要办理】,可对发票信息进行新增、修改、删除操作。
第四步:进入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并依照表单要求录入数据。
第五步:点击右上角【附列资料】按钮,按要求上传附送资料。
第六步:点击【提交】按钮,可查看提交的回执说明。
温馨提醒:增值税发票系统发票核定或调整成功后,记得及时将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或税务Ukey进行初始、变更或注销发行哦!
四、查看办理进度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新)】,【事项进度管理】可进行查看申请、进度跟踪、查签等操作。
2、点击【进度跟踪】可查看进度情况。
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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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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