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笔者继续与各位读者一起学周史,了解周时封建社会的阶层划分。

封建社会的阶级

各个历史时期的周天子(一起学简史周)(1)

图片来自网络

“封建”两字,无明确的界说。大体说来,封建社会至少要包含两个条件:一是土地的再分割。就是由最高统治者的王室把一部土地分给高级的封君“诸侯”,再由诸侯把自己的一部土地分给他本身的封君“大夫”,土地至少要经过这样的两次割裂。二是权力的分化。每一级封君,要对上级称臣,并履行若干方面的义务;但对他自己的封土而言,他是经济上的地主,政治上的世袭统治者,在他的封土内拥有最高的权力,内政几乎完全独立。这两个条件,造成了若干阶级。王室和两类封君以下,尚有一种没有封土的士。这四个阶级,可统称之日贵族。贵族以下是平民阶级,他们一方面是贵族政权下的被统治者,一方面又是附着于贵族土地的农奴或佃户。此外,贵族又拥有较平民地位犹低的奴隶。在中国史上,只有周代的社会,曾有这样层次分明的阶级,也只有周代的社会,可以说是封建的社会。下面是这些阶级的个别叙述。

1.王室

各个历史时期的周天子(一起学简史周)(2)

图片来自网络

周人的诗说:“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几句诗,不知是赞颂、慨叹还是讽刺,总之并没有说出周王室在封建社会中的真实地位。先说“王土”,事实上周王所直接统属的土地只限于王畿。王畿的范围已不可确考,但必然包括镐京洛邑及其附近的地方,据周人估计有干里左右见方。大概王畿最北不过至泾水流域以及洛邑以北的黄河北岸附近之地,南不到汉水流域,东不到淮水流域,西则可能至岐山一带,这可从周代诸侯国和外族的分布情形看出来。

单是王畿,王室还不能完全直接统治因为其中还有许多小封君,他们多属王族,爵位和数目均不详。真正归周王完全支配的,只是王畿的一部分,也就是周王的食邑。

至于所谓“王臣”,在名义上诸侯确是周王的臣,事上诸侯对王室只履行简单的几项议务,大致不过按期纳贡朝觐,出兵助王征伐,以及救济王畿内的灾患而已。周王于诸侯,尚须有若干颁赐,列如周王祭祀后须赐祭肉给诸侯;诸侯的婚丧大事,周王照例也要赏赐礼品。至于嘉奖勤谨公职或有功王室的诸侯,更须赐服饰器用,赐田邑或赐命(即褒扬令)等。至于诸侯国的内政,可以说是完全自主的。而诸侯对王室也只有在

开国初年比较听话,等到王室初期的威风过去以后,诸侯的义务也变成具文,履行与否,要凭他们的高兴。

总之,周王除拥有一个共主名义,他的政治经济上的实权,实不比一个诸侯国的国君大上多少,这还是初期的情形。后来渐至诸侯国对王室公开抗命,王室有时尚须受护于强大的诸候,甚至以爵位笼络诸候国内僭越的大夫。王室的威信,自然也随之以尽。

至于中央政府的组织如何,因史料不足,不知其详。据后人的传述,王室的重要官吏有:冢宰,掌全国行政;司徒,掌赋税徭役;宗伯,掌礼乐教化;司马,掌军政;司寇,掌司法;司空,掌工务。

2.诸侯

各个历史时期的周天子(一起学简史周)(3)

图片来自网络

周朝的诸侯国,除了上述开国之初由宗室、姻戚、臣建立的一大批封国,和商朝后裔的宋以外,还有两类国家:一类是西周中末期,王室划分畿内或近畿土地赐给功臣或宗室子弟而建立的,此类有秦、郑等国。秦的始祖为非子(赢姓),因为周孝王养马有功,周室赐以渭水上游秦川东岸之地(在今甘肃天水县境),为周的附庸邑。宣王时,非子后人秦庄公以讨西戎有功,受周命为“西垂大夫”。郑的始祖是周厉王的少子

友(即郑桓公),宣王时裂畿内地封之,在今陕西省华县。后来幽王政乱,郑友率众东徙,取郐及东虢两国十邑之地,别建新国,在今河南省新郑县一带。另一类是商代原有的诸侯国或独立国归附于周朝的,如陈、杞等。

周代诸侯的爵位,旧说分五等,即公、侯、伯、子、男。封土则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但这办法有若干违背史实之处,恐不是西周的开国制度。例如周代鼎器的铭文中,载有周室以宋为客的话,宋既是周客,当然不在诸侯之列,自不会被封为公爵。此外周代称“伯”的,多属勋业彪炳的大臣,如喧王时的召伯虎等,其地位不应在公侯之下;又如郑伯、秦伯都是周室东迁时的元勋,当时王室衰微,恐不至于那样吝惜名器,仅颁给他们第三等的爵位。因此近人甚至怀疑周代曾有过这种班爵制度。

按旧说,爵位最高的公,只有宋。称候的几乎全是周初的宗室姻戚,如齐、鲁、卫、晋等。伯则多属后来封建的诸侯,如上面所说的秦伯、郑伯。旧有的诸侯国或独立国大抵为子,其中包括若干蛮夷如吴、楚等。男则是大国的附庸,就今所知,只有一个许(在今河南许昌县),它曾为鲁的附庸。至于诸侯封土的等级,似乎也不合事实,例如鲁国是侯,楚国是子,但楚国的领土却远较鲁为大。

诸侯们除了把一部封土分给大夫,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可以建立都城,组织政府,并可训练军队,征收租赋。诸侯对室的义务,前面已经说过,后来周室衰微,义务变成具文。但诸侯对王室态度的好坏,则颇不一致。大体说来,凡与王室关系较亲的国家,态度都较好,如齐、鲁、卫、晋等;齐、晋至东周后更成为王室的保障。外族或外族化的国家,则往往仇视王室,如楚在西周时便与王室为敌;秦虽在地域上与王室甚为接近,但因周室东迁后日与戎狄为邻,感情上乃与王室逐渐疏远。此外,还有若干国家与周室漠不相关。

大多数封国的朝廷,也有司马、司徒、司寇、司空一类的官,其职掌也和王室的这类官员相似。

3.卿大夫

各个历史时期的周天子(一起学简史周)(4)

图片来自网络

大夫是诸侯国中的小封君,也是封君的主要阶层,数目远较诸侯为多。他们最初大概全是国君的同族,即所谓“公族”,但这种局面到东周后便被打破。以大夫的资格辅助国君掌理国政的叫作卿,卿、大夫都有上下之分,但一国的卿至多不过六位,大夫则没有限制。卿和大夫,虽属于同一阶级,但卿的政治地位,较大夫为高。战时卿是统军的主将,平时则总理国家的政事,出使时卿的地位,也在大夫之上。大夫的地位可以世袭,卿在原则上不能世袭,但实际也有累代为卿的巨室。

大夫的家族,有一种特殊的徽识,叫“氏”。有以开宗大夫的别字或官职为氏的,也有以封地首邑为氏的,因此同姓者未必同氏。后人称大夫的继承系统为“氏室”,以别于诸侯的“公室”和周王的“王室”。姓和氏的分别,可能在商朝已有。姓是某一族的原始族号,某族因繁衍而成许多族,散居异地,为便于识别,每族又各取一特殊的族号,叫作氏。但原来的姓,仍然保持。西周时,氏只有贵族才有,而姓则人人都有。男子称氏而不称姓,女子则称姓而不称氏。姓氏与名字在当时是不并举的,因为在封建社会里,日常接触的人,大都是同姓氏,自无冠姓氏于名字上的必要,这种习惯一直沿袭到春秋时代。

各国大夫的总数,现已无法稽考。但一国有十余大夫的,并不罕见,例如晋和宋都是如此。氏室的领土,大都以邑计算,邑指城邑,自然也包括其附近的田地;大致小国的卿大夫不过领百邑或数十邑,大国则有领数百邑的。当时城邑的面积,大都很小,人口也很稀少,东周的初期,一个大夫的封邑有千户上下的,已算大邑。公室或较大的氏室均于各邑设宰,以征收租税,判理讼狱。除此以外,大夫的私属官吏,尚有总管家务

的家宰,司祭祀文书的祝和史,管理商业的贾正,和掌兵的司马等。

大夫的土地,最初都受自国君,国君在名义上仍是这些土地的主人。但大夫可以自由处理自己的土地,例如大夫可以把食邑分一部给庶子,另立一个世家,叫作“侧室或“贰宗”,或赏给其所宠幸的人。氏室属下的人民,也只对氏室负租税与劳役的义务。但氏室对国君每年须呈纳定额的贡赋,有时国君及其执政者尚可命大夫增加贡额。

大夫除了自己的土地人民外,更有自己的武力,其兵力的大小,当视其封土的大小而定。当时盛行车战,故军力以兵车的乘数计算。东周前半期,鲁、卫等国的大夫,有兵车百乘的已算不小。至于大国的氏室,则有时敢和另一大国开战,其兵力的强大可想而知。

氏室虽在名义上臣属于公室,但事实上每每与公室对立,强横的氏室,俨然为一独立国。到东周,若干国君的大权,落人强大的氏室之手,他们甚至操纵国君的废立。著名的有鲁国的“三桓”、晋国的“六卿”以及齐国的田氏等。

4.士

各个历史时期的周天子(一起学简史周)(5)

图片来自网络

土应作“武士”解,他们是受贵族禄养的职业军人,也是战场上的斗争主力。据传述的周朝兵制,王室有六军,大国三军,中国二军,小国一军;每一军约有兵车一千乘。至于每乘车包括多少士卒,一说每乘有甲士十人,步卒二十人;另一说每一乘有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出战时士着呷胄佩弓矢坐在车上,战斗时则于车上放箭。车下有步卒助战,他们大都是临时被征发的农民。士也属于贵族阶级,他们虽然没有封邑,但有“食田”,只是食田不能世袭。据说士也有上、中、下之分,但详细区别已不得而知。

士是一种受特殊教育的人,他们必须经过一种严格的训练,才能获得士的资格。训练的主要课目是射箭、御车以及干戈的使用,此外尚有音乐、舞蹈及礼仪等。士的生活可以说浸润在音乐的空气中,琴瑟是他们经常弹奏的乐器,而在较射和会舞时也都有音乐相伴。较射是一种隆重的典礼,由周王或国君主持的大规模的较射叫“大射”,由大夫或士约集的则叫“乡射”。会舞多半是在祭祀和燕享的时候举行,并没有女子参加。至于乐曲的歌词,就是所谓的“诗”,其中有用于祭祀的颂赞,诗人的抒情作品,但大

部是各国流行的民歌。王室和诸侯大夫的子弟,在原则上亦须接受这种教育。

士不仅只具有技艺,且须有超人的品德,他们的信条不外乎忠勇知耻。虽然他们所效忠的多半是一姓或一人,但他们却把责任和荣誉看得重于一切,在危难时,他们不惜以生命做孤注来抵拒无可奈何的命运。他们的悲壮事迹,到东周后曾被大量地记录下来。这里介绍一个春秋时代的士的故事。

齐景公养着三个士,名叫公孙接、田开疆、古冶子。一天,大臣晏婴在他们身边走过,他们不起立为礼,晏婴便劝景公设法除掉他们。办法是拿两个桃给他们,说明赐予他们三人之中两个功劳最大的,叫他们论功食桃,显然是想借此引起他们之间的冲突。

公孙接拿起一个,说:“某一次狩猎,我曾力擒猛兽,所以我该吃桃。”田开疆也拿起一个,说:“某一次战争,我曾打败强敌,所以我也该吃桃。”古冶子拦住说:“有一次主上(指景公)坐车在黄河边游玩,突然河中窜出一只怪物,把主上连人带马拖入河中。我奋不顾身,跳下河去,在水底与怪物恶斗,且战且游了几十里,终于救出主上。我比你们的功大,应该把桃让给我!”说着拔剑而起,一场厮杀看来已无法避免。

但奇怪得很,公孙接、田开疆竟把桃退还,同时对古冶子说道:“我二人的功劳和勇敢都不如你,反而争先取桃,不知相让,未免太贪了。像这样还不死,简直是毫无勇气!”说罢,二人自刎而死。古冶子看到二人自杀,说道:“他们二人死了,而我一个活着,这是不仁;夸耀自己而引起别人的羞愧,这是不义;既然不满意自己的行为,还要活下去,更是无勇!”接着也自刎而死。

不论这个故事的真实程度如何,但是士的精神,诸如知耻有勇和重视名誉等,却在这个故事里表现无遗。

5.庶人

各个历史时期的周天子(一起学简史周)(6)

图片来自网络

庶人就是平民,他们之中除了极少数的工人商人外,绝大多数是农民,他们所耕种的,全是贵族的土地。在各封区中,可能有若千田地是属于原来的农民的,但经周初裂

土封爵的结果,土地的所有权便转移于那批新贵,所有的农民变成贵族的佃户。贵族把他们所有的田地,留下一小部分,直接派人管理,收入完全归自己,这种田便是所谓“公田”。公田一部分由奴隶耕作,大部分由贵族属下的农民兼尽义务,并且要尽先去做。贵族公田以外的大部田地,交给农民去耕,而向他们征课租赋和力役。农民可将佃耕权传之子孙,但不能转让或出售,这种田即所谓“私田”。传说周制公田和私田的分配办法,以“井”为单位,八家耕田一井共九百亩,其中公田百亩,其余八百亩为私田,每家百亩。田地的划分,恰如井字,共分九区,每区百亩,中心的一区,便是公田。这种说法曾有人怀疑。

庶人的地位,要较奴隶高贵些。他们至少比奴隶多享两种权利,即可有私蓄和自由迁居。但事实上他们的生活,未必比奴隶好。租赋虽有定额,但不会很轻,力役的征调更无限制。他们平时须为贵族修筑宫室宗庙和城郭,战时要供应军需,甚至于贡献生命。此外尚有无穷的杂役,例如酿制为贵族上寿的酒,猎取为贵族做皮袍的狐狸,冬天

凿冰收藏以备贵族明年春夏之用等。像他们这样地劳瘁于“公事”,恐怕不会有什么私蓄。至于迁徙,除了发生灾荒,农民简直无法离开他们的田地。

当时的商业,大体仍然停留在“以货易货”的阶段。虽有贝和“金”(即铜)的货币,但直到东周前期,仍未见大宗或普遍的使用。都邑是商业的中心,商人大半往来于各城邑,但只有国都才设关收税。当时尚没有固定的商店,交易的场所也就是所谓的“市”,大约只是大道旁的空地,人民按时聚集进行交易。商人所贩卖的,大部是丝麻布帛和五谷等农产品以及家庭的工艺品。以雇佣或奴隶支持的工业,此时还没有出现。工人和商人最初可能为贵族所蓄养而专为贵族服务,到东周后,因商业发达,乃有豪奢的富商出现。但他们与贵族的关系,仍很密切,甚至借着这种关系踏上政治舞台。

庶人可以说是极其知足安分的,除非贵族给予他们不可忍受的压迫时,他们才起来反抗。厉王便因民众的暴动而被逐出都城,失去王位。封君以残虐人民而致失去势位或性命的,更属常见。若干聪明的卿大夫,深知民众的潜力,因此竭力施恩,邀其拥戴,用以削弱公室,甚至有以此而得君位的,东周列国中便不乏这类例子。

6.奴隶

各个历史时期的周天子(一起学简史周)(7)

图片来自网络

奴隶的来源,主要为战争中的俘虏。诸如周初的克殷及东征诸役,讨伐鬼方,以及诸侯国之间的战争,每次战争都产生大批的奴隶。俘虏为奴的,多属外族人,诸夏国家互获的俘虏可以赎回。另一来源则为罪犯,古籍中尝有贵族被废灭其妻孥充为奴隶的记载,例如栾、郤、胥、原等姓,本是晋国贵族,其后代则降在皂隶之列。庶人犯罪,其家属如何处置,虽无记载,想象中恐也难逃脱这种命运。此外尚有自卖为奴的,为数自然不多。奴隶除了极少数用作祭祀的牺牲外,大部被强迫为贵族服役,大国的阔大夫有拥有奴隶一万以上的。国君以奴隶百人乃至数千人赏赐臣下,都曾见于记录。奴隶在贵族左右服役的,有小臣(侍役)、婢、妾、仆、竖,和被刖足的“阍人”,被处宫刑的“寺人”等。但大部的奴隶则被用于生产工作,诸如衣服、用具、车舆、兵器、祭器、乐器等,多半由他们制造;此外如养马、牧畜、煮盐及樵渔等,也都是他们的事。用于种田的农奴,则称“隶农”。女奴在外工作的,有纺织或做其他女红的“工妾”和采桑养蚕的“蚕妾”等。

奴隶是主人财产的一部,可以被抵押买卖,甚至生命也由主人随意处置,如以之殉葬等。他们之间,似乎也有高下之分,地位较高的,可做较省力的工作,并可为主人监督指挥其余的奴隶。只是详细的区别,已无法稽考。奴隶的身份是以家为单位,一个奴隶的家属也全是奴隶;而这种身份又是世袭的,他们很少有被解放的机会。

周王、国君以及其余贵族所拥有的奴隶,虽然很多,但绝对的数目,现已无从查考。同时奴隶大多服役于贵族的私生活和家事,虽然也有用于种田或纺织的,但他们并非主要的生产阶级,在整个经济上也没有多大作用。因此西周时代有奴隶阶级的存在,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却不能视之为奴隶社会。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