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何时起,打开快手等社交平台搜索关键词“刑满释放”,便会看到许多自述刑满释放的博主,用短视频或者直播进行“分享”和“创作”,不少人还成了网红,引来众多网友围观、打赏、点赞等。

1月17日,“刑满释放人员变励志网红”话题突然成了全网热搜,引起公众纷纷留言转发。“出狱变网红”现象是最近才出现的吗?这一价值观明显扭曲的网络现象谁才是幕后推手?相关发布平台尽到审核责任了吗?公众应该如何理性看待这些所谓“励志网红”?

网红被捕入狱后续(泛滥成灾翻车不断)(1)

周某因“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言语走红。

最早出狱网红周某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

上游新闻核理相关报道发现,“出狱变网红”现象,最早可以追溯到说出“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的超级网红周某身上。

周某,广西南宁人,1984年出生,小学文化。2012年6月,周某因偷电瓶车被民警抓获。他对着视频说:“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进看守所感觉像回家一样……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我超喜欢里面的!”

据媒体报道,2015年8月,周某因偷盗转化抢劫,被判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于2020年4月释放出狱。周某出狱当天,除了他的家人,有多家网红经纪公司,开着保时捷和玛萨拉蒂等豪车去到现场接人。

周某兄长说,目前为止已经有30多家类似公司接触过他们家属,甚至还有人开着法拉利、布加迪等跑车到他们村去的,200万、300万的签约价都有人提过,还有一些令他困惑的名词,例如“直播提成”。

周某事后向媒体表示,即使有这样的机会,他也不会签约。“签了合约就是别人的工人,没有自由了,什么都是别人说了算。”他又说,如果签了合约,对他来说也是一种“言而无信”,“之前我说过的嘛,不可能打工的。”

网红被捕入狱后续(泛滥成灾翻车不断)(2)

某个以服刑出狱、刑满释放为看点的视频号。

“励志网红”翻车被曝强奸强迫卖淫

媒体报道称,最近几个月来,一个新流量赛道悄然出现——运营个人账号的刑满释放人员们,共同踩出一条“浪子回头励志网红”的新赛道。他们在快手、小红书等社交平台,打着“刑满释放”的招牌,用短视频或者直播进行分享和创作,吸人眼球,引来众多网友围观、打赏、点赞等。

然而,这样的“励志网红”问题不断,不断翻车。

近日,小红书平台账号“天郎哥哥”晒出自己的《释放证明书》并写道:“我不会接受别人对我的施舍……重获新生……希望大家关注我”,得到很多网友支持。但很快,有网友发现并曝光其所犯罪行为强迫卖淫罪。该账号很快搜索不到了。

网友纷纷表示,其“不配重新开始”并获得支持和关注,认为“这样的人如果可以做励志网红,真是荒诞至极、令人愤怒。”

与此同时,在微博拥有账号的“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的主播,自述其悲惨寻亲经历,称命运坎坷曾误入歧途,进入“社会大学”(即监狱),随后收获不少同情。其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吸引了12余万粉丝后,“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开始直播带货,用偏贵的定价向女性粉丝卖卫生巾。不久被发现、曝光其所犯罪行是强奸罪——他曾持刀强奸不到15岁的女性受害人。消息曝光后,群情激愤,众怒难消,网友纷纷表示“愤怒至极”“不可容忍”。

目前,上述两个平台上均已搜索不到上述账号。但如果在多个短视频平台搜索“刑满释放”,仍会有大量“刑满释放人员”经营账号跃入眼帘。

多平台回应严格审核及时处理

针对“刑满释放人员变励志网红”一事,1月16日,小红书方面回应澎湃新闻称,他们有严格的审核机制,有问题账号会及时处理。

某短视频平台方面也回应称,对以“刑满释放”为噱头进行不当营销的行为,一直予以严厉打击。对相关账号直播、带货权限予以封禁,对不当信息予以删除。

一位互联网审核业内人士透露,利用犯罪事实等进行炒作、消费的行为,都属于平台严厉禁止,比如穿囚服直播、讲解监狱内容信息、讲述犯罪过程等行为,都在平台的规则覆盖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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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浪子回头”主播的短视频账号,有购物入口。

文件要求直播平台对主播嘉宾严把关

2022年4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网络直播平台在主播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坚持把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准、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对政治立场不正确、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失德失范人员坚决不用。

刑满释放人员可当“励志网红”吗?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主播是一个出现在公共领域中的社会形象,其代表的不仅是一个职业,往往更是需要粉丝和打造人设来进行对外表演的特殊职业。

朱巍表示,“现在对一些公众人物,比如说明星偷逃税、存在私德问题都要予以禁封,那么对网红来讲,怎么能出现这种情况?还是要把底线给划好。”“如果有MCN公司以此为流量口,用‘刑满释放’做流量去带货,价值观是不对的。”

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陈嘉伟律师则表示,社会应该对犯过罪的人有一定的包容性。如果刑满释放的强奸犯在直播中暴露被害人的相关个人信息,或者其他损害到被害人名誉的言论、行为,博取流量,被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停止侵权行为。如果是有公司策划运营,可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媒体追问:谁给了他们出镜捞钱的机会

上游新闻评论员表示,直播领域有七大乱象:“色、丑、怪、假、俗、赌”。主播们毫不忌讳自己人生的巨大污点,还大肆宣扬,不丑吗?不怪吗?不假吗?不俗吗?

主播是公共形象,应该展示真善美的一面,违法犯罪的历史和过去绝不能成为直播的噱头。“浪子”们打着“励志”的幌子,做“猎奇”的直播,这对被害者来说是一种伤害,对公众是一种不良诱导,尤其是对心智不成熟的青少年。直播平台绝不能纵容歪风邪气,不能让审丑直播一而再再而三的违反法律法规。

极目新闻发表评论称,社会应该给刑满释放人员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但要给的机会,应该是诚实劳动,自我反省,奉献社会的机会。拿着曾经坐过牢的经历当卖点,做网红,接受打赏和点赞,完全是一种盲目的、愚蠢的、畸形的“审丑”追捧。

主管部门的规定清清楚楚,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对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失德失范人员坚决不用。很多劣迹艺人明星就是这样消失于大众视野的,那么同样面对大众,而且更依赖于流量牟利的网红、主播、自媒体,当然也应一视同仁,一律不用,没有什么可通融的。

应该追问的是:相关规定2022年4月就有了,为什么这些犯罪前科人员还能公开出镜圈粉捞钱?是谁给了他们这样的机会?平台的审核机制去哪儿了?日常巡检失灵了吗?是哪些MCN机构为这股歪风推波助澜?这其中有没有水军在起哄误导?

如此无视国家规定,不能说引发众怒之后就把账号一关了事,无耻乱象的根源,背后的利益链条,就算是亡羊补牢,也该深挖到底,手起刀落了。

北京青年报也发表评论称,“浪子回头金不换”,但如果以服刑为“亮点”博流量,这样的“流量密码”令人不敢苟同。主动曝光“刑满释放”有卖惨之嫌;刑满释放人员变身“浪子回头励志网红”,不仅有悖公序良俗,更涉嫌触犯相关法规。相关平台要加强审核,对利用犯罪事实等进行炒作、消费的行为,要严厉禁止,该删除的就删除,该销号的就销号。

上游新闻综合红星新闻、每日经济新闻、极目新闻、北京青年报等 图片来自红星新闻、网络截图

编辑 朱亮

责编 李洋 官毅

审核 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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