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市场认识到自己的商品,企业通常会申请自己商品的商标保护。商标保护应当先由自然人或者企业单位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商标申请,取得商标注册后,再享有商标专有权。
具体看看商标申请的流程吧。
自然人或者企业机关应当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商标申请,取得商标注册证后,方可享有商标专有权。申请注册的商标,需要商标局审查和批准,具体步骤如下:
1 .商标注册申请:中国人或者中国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代表机构办理。
2 .商标局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较多的,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书文件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改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或者修改。申请人未作出说明或者修改的,不影响商标局的审查决定。
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商标局作初步审定公告;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驳回申请。
3 .初审公告后异议期3个月:商标局对暂行审查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先得特权、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4 .取得商标专用权:公告期间无异议的,批准注册,颁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公告期间有异议的,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向商标注册证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不予注册,商标申请被驳回。
提示:要获得商标保护,必须经过一定的商标申请流程取得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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