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7月10日下午,《谭谈交通》栏目主持人发微博称,正在外面拍安全宣传视频,惊闻《谭谈交通》被下线,并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谭乔在微博中表示,拍摄的公益普法视频,十几年来在网络上被大家无偿观看和二创传播,现在他可能赔得裤子都没了。随后“谭谈交通全面下架”“谭乔自曝或面临牢狱之灾”等词条登上微博热搜。(据7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
谭乔微博截图
谭乔微博截图
《谭谈交通》是成都本土的一档交通警示类节目。被称为“谭sir”的谭乔,以交警的身份在节目中担任主持人,以其诙谐幽默,朴实亲近的主持风格,让人在欢笑与唏嘘之中了解交通法律知识,品味人间百态。节目经过网络传播焕发新生,成为众多网友熟悉而喜爱的“顶流综艺”,引发了大量的“二次创作”,谭乔也因此成为知名度很高的“网红”。
谭乔微博视频截图
所以,当谭乔表示《谭谈交通》会因为涉嫌侵权而被全网下架,自己可能面临数千万赔偿和牢狱之灾的时候,网友第一反应就是:不理解。为什么自己发自己的节目,还会被告侵权?这科学吗?合法吗?
据谭乔透露,主张节目版权,向其索赔的,是一家名为成都游术文化传播的公司。大家一查,更加困惑。这家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而《谭谈交通》2005年就开始播了,那么这家公司没有参与创作和制作,怎么会有节目的版权?
而且,该公司最近密集起诉了多家视频公司,其中包括快手、优酷、咪咕等,案由均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看来对于这类官司熟门熟路。
据此前媒体报道,《谭谈交通》是由成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成都电视台第三频道联合推出的,由交警支队民警谭乔出镜主持,电视台摄制人员跟随拍摄并进行后期制作。谭乔曾说过,节目的内容和创意都是他本人苦思冥想而成,电视台只是负责记录。
那么,即便谭乔由于当时职务身份特殊、节目本身是公益普法、版权意识不足等原因,没有签订合同,没有主张版权,节目的版权按常理也应该是归电视台所有,为什么会由一家商业公司提起维权诉讼呢?
虽然网友感觉不合理,谭乔本人也觉得很冤屈,但如果说该公司确实获得了《谭谈交通》的版权,那么它的确是可以提起诉讼索赔的,但并不是说一告就得赔,有一些问题可能需要由法律来解答和澄清。
《谭谈交通》是成都电视台与成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合作的节目,成都广播电视台是成都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交警支队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这一节目版权由一家商业机构来主张,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谭乔作为节目主持人、创作者,此前一直将此作品视为公益性质而传播,是否应未经告知沟通就索赔?其他网络上的二次创作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认为是侵权,是否也应不由分说地一律赔偿?
客观而言,很多著作权纠纷的出现,都是因为使用者版权意识不足,既没有注意保护自身的权益,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可能侵犯了他人的权益,要解决这一问题,或许只能有待于全民版权意识的进一步提升。但是,在大众的认知中,维权不应该成为牟利的手段,法律不应该变成敲诈的工具,是更为清晰和强烈的常识。
说到底,著作权立法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创作者的正当权益,人们尊重知识产权,本质也是尊重产出了优质内容的创作者。如果说,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做好节目的创作者谭乔,却因为对自己的作品侵权被处罚,这无疑与立法初衷相悖,与世间常理不合,或许会破坏原创精神,让更多人对保护著作权产生误解,变得冷漠。
谭乔说,这次《谭谈交通》所面临的问题,有可能是我国新《著作权法》实施以后,第一个具有代表性、里程碑式的案例。话虽然说得有点大,但所有关注这一事件,关注版权保护的人,相信都会期待法律给出一个答案:法律究竟怎样才能真正地保护创作者的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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