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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项苏农
(一组张旭的草书图片)
【作者简介】项苏农,苏州市人,现在苏州从事律师工作。工作之余爱看闲书,出差之机常逛街市,间或有所感,书诗文自娱。
【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
(一)唐文宗下召把张旭的字列为国宝主撰《新唐书》的宋朝人欧阳修,在该史书《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文艺中》,只用了仅仅157个文字,就浓墨重彩的为我们描述出了唐人心目中的"草圣"张旭:
文宗时,诏以白歌诗、裴旻剑舞、张旭草书为"三绝"。
旭,苏州吴人。嗜酒,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笔,或以头濡墨
而书,既醒自视,以为神,不可复得也,世呼"张颠"。
在唐朝文宗的时候,有一个叫张旭的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官倒是做的不大,先后曾任常熟县尉、金吾长史。
但此人书法很是牛叉,尤其是以写狂草而著名全国,以至惊动了文宗皇帝,特地下诏书将张旭草书,与当时的李白诗歌、裴旻剑舞放在一起进行特别的保护,并且誉之为国宝“三绝。”
(二)为什么叫他癫子?
这个张旭,有一个特别嗜好,就是在每次写字之前,一定要喝酒,
而且一定要喝醉,每次喝的大醉后,一定要先手舞足蹈做一番热身后,才会兴致勃勃的提起笔来写字。如果一时找不到笔的话,就会把自己的头发,浸入到墨汁中去,然后很有章法的摇头晃脑,以发带笔在墙壁上写起字来。
酒醒之后,看见自己先前用头发在墙壁上写的字,认为写得是非常的神采飞扬。于是就把已经写过的字,用头发再来重写一遍,谁知这时候写出来的字,却再也没有大醉之后的那种特有的酣畅淋漓,和那种灵光闪现的飞彩神韵。
张旭因此在内心确认,这些在大醉之后写出来很是神神异异的草书字体,一定是得到了天上神仙的相助,否则的话不可能再次写就会写不出来。
当时的人们看见张旭这种不同寻常的行为艺术,认为很是怪异而且不可理解,都一致地认为他的精神已经错乱了,所以大家都叫他为“张颠”。
张旭与唐代另一草书家怀素齐名,被后人称“张颠素狂”或“颠张醉素”,他现存的代表作品有《古诗四帖》等。
(三)民间为了得到判词,便无端告状
正由于草书的潇洒率性和不可重复性,所以早在唐朝,在张旭还活在世间的时候,人们就将张旭的草书视若珍品,争相进行收藏。
欧阳修由于惜墨如金,所以在对张旭具体事例上的描绘,稍微显得简略些了。但正因为是通过欧阳修的描述,我们看到了张旭的书法,在当时受到了广泛的欢迎,有人甚至不惜通过打官司的途径,以期望获得他书写的判决书。
其实,欧阳修所写的该故事,所根据的是唐朝人张固写的《幽闲鼓吹》一书,该书对这件事情的记载相对比较详细。
张旭脱下了老百姓的黑色粗布衣服,穿上了衣冠禽兽的官服,就走马去上任苏州府下常熟县的一个判案的小武官。
上任后十多天,就来了一位老人家要告状。张旭根据他所说的案情,很快的就写了一份判决书给他。
没有几天,这位老人家又来到了常熟县衙,递上诉状再次告状。
张旭听说有人告状,于是马上升堂,当他看见又是这位老人家时,顿时大怒,把手中的惊堂木猛的一拍,大声地呵责老人说:“你这个大胆刁民,竟敢用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屡次来骚扰我大唐公堂,浪费国家的司法资源。”
老人小心翼翼地回答道:“大人息怒!小民我实际上不是到大人你这里来告状的,而是小民我看到大人你写在判决书的文字,铁画银钩龙凤飞舞,实在是写得太好了,小民我实在是太喜欢了。不瞒你大人说,晚上一觉睡醒的时候,都要点上油灯,拿出来看一看,这样才能又安心的睡着。为了能够再次获得你大人写的字,所以才想出来这个没有办法的办法。大人啊,你写的这些字啊,简直是字字珠玑啊,太珍贵啦!值得小民我放在箱子里,当做宝贝一样的珍藏起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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